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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2433
CTR20262433尚未招募1 期

评价 HX011 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非随机、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试验

武汉厚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6月2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HX011 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70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18 至 70 周岁(含 18 周岁和 70 周岁),男女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有效治疗方案,或因不可接受的毒性而放弃标准治疗或需终止标准治疗 。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经 CT 或 MRI 检查确定有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和 / 或转移灶 。经研究者评估,至少有一个适合进行瘤内注射的病灶(包括浅表病灶如皮肤、皮下结节、淋巴结等,或深部病灶),且拟注射病灶基线最长径 ≥ 10 mm(淋巴结病灶为短直径 ≥ 15 mm),满足首次注射给药体积要求 。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1 分。
  •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 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凝血功能、心脏功能异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检查日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 G-CSF、GM-CSF、红细胞或血小板输注支持治疗】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 1.5×10?/L,血小板(PLT) ≥ 90×10?/L,血红蛋白(Hb) ≥ 90 g/L ; 2、总胆红素(TBIL) ≤ 1.5×正常值上限(ULN)(Gilbert 综合症除外) ; 3、AST 和 ALT ≤ 2.5×ULN(存在肝转移时 ≤ 5×ULN) ; 4、血清肌酐(Scr) ≤ 1.5×ULN(若 >1.5×ULN,则肌酐清除率 Ccr ≥ 50 mL/min) ; 5、尿常规蛋白定性 ≤ 1+(若 ≥ 2+,需 24 小时尿蛋白 < 1g) ; 6、凝血酶原时间(PT) ≤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
  • 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首次用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因肿瘤原因导致 HCG 升高者经影像学确认未怀孕亦可入组) 。

排除标准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注: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 6 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为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 2 周内) 。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 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者(如 TCR-T、CAR-T、TIL、肿瘤疫苗)。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 / 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者,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
  • 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 / 免疫抑制治疗的疾病史(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已痊愈的儿童期哮喘、稳定剂量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功减退除外) 。
  •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6.0 等级评价 ≤ 1 级(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激素替代稳定的甲减等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 > 1000 copies/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 > 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IV 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 TPPA 和 RPR 均为阳性 。
  •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 / 或腹水) 。
  •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及高风险因素:包括需要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静息状态下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平均 QTcF > 470 ms;6 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衰、主动脉夹层、脑卒中;NYHA 心功能分级 > Ⅱ级;控制欠佳的高血压(降压后收缩压 ≥ 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 100 mmHg);使用已知可延长 QTC 间期的伴随药物等 。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
  •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史,或超过 1 年前有感染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
  • 过去 5 年内,还患过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除外。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其他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研究者

发起方
武汉厚先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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