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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3329
CTR20263329尚未招募1 期

评价 APH04935 片在健康成人及超重或肥胖试验参与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以及食物对药代动力学影响的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和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的临床研究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8月31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临床症状、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 APH04935 片在健康成人试验参与者中单次口服给药(SAD)、以及在超重或肥胖试验参与者中多次口服给药(MAD)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1)评价 APH04935 片在健康成人试验参与者中单次口服给药、以及在超重或肥胖试验参与者中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2)评价食物对健康成人试验参与者单次口服 APH04935 片药代动力学的影响;3)评价 APH04935 片在超重或肥胖试验参与者中多次口服给药后的药效学作用。 探索性研究目的:1)评价 APH04935 片在试验参与者中口服给药后对 QT/QTc 间期的影响;2)探索 APH04935 片在人体内的代谢情况;3)如数据允许,基于群体药代动力学(PopPK)分析方法,探索药物的暴露量与药效学(药效学指标、安全性指标)的关系。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55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试验参与者充分了解研究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试验参与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 18 ~ 55 周岁(包括两端界值)的健康(仅限 SAD 和 FE 部分)或超重 / 肥胖(仅限 MAD 部分)男性或女性试验参与者;
  •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SAD 研究中体重指数(BMI)在 19.0 ~ 23.9 kg/m2 范围内(包括两端界值),MAD 研究中 BMI 在 24.0 ~ 36.0 kg/m2 范围内(包括两端界值);
  • MAD 研究筛选前 3 个月内体重变化<5%(可基于主诉);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但无临床意义者;
  • 试验参与者(包括试验参与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开始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三年内有中枢及外周神经、胃肠、肌肉骨骼、精神、呼吸、泌尿、自主神经、营养代谢、造血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
  • 有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有精神疾病史或精神异常者,或有抑郁症症状,如持续的情绪低落、兴趣缺乏、快感缺失、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疲劳乏力、自杀观念和躯体功能障碍等;
  • 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 2 型的病史或家族史,甲状腺髓样癌病史或家族史,或筛选期降钙素≥50 ng/L,恶性肿瘤史试验参与者(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有过吞咽困难,胃肠痉挛、尿路梗阻、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肝脏疾病、胰腺炎病史,消化性溃疡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并影响药物吸收的病史,现感觉消化道不适者;
  • 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或诊断为 1 型或 2 型糖尿病,有视力模糊、视野丧失、飞蚊症、眼部不适等症状者;
  • 试验参与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或入院时,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病史,或存在研究者判定的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结果(QTcF > 450 ms(Fridericia’s 公式校正,计算方法为 QTcF = QT / (RR^1/3));
  • 首次给药前一年内存在低钾低镁血症病史或筛选时研究者认为存在低钾低镁血症者,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可能延长 QT/QTc 间期的药物;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 GLP-1RA 以及本品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或有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任一结果阳性者,或任何有症状的病毒性感染者;
  • 筛选时胸部 X 线片显示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曾有结核病史或者潜伏性结核感染者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
  • 有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的高风险因素存在的试验参与者,或筛选时淀粉酶>1.5×正常值范围上限 (ULN)的试验参与者;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使用过血制品,或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超过 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周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白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阳性,或研究期间不能禁酒者;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日均吸烟量≥5 支者,或给药前 48 h 内和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既往使用过毒品(如:大麻、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或首次给药前尿药筛查试验阳性者;
  • 首次给药前 2 周,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每杯 200 ml)者,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饮用茶、咖啡和 / 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首次给药前 2 周,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橙子或含有以上水果成分的产品,或研究期间不能禁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使用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者;
  •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或试验治疗期间使用可能导致体重增加的药物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使用超过 1 周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药物、抗癫痫类药物等;
  •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长者为准)接受过具有减重效果的干预措施者,包括但不限于:1)药物类(减重药物、降糖药物、中成药及中药汤剂等);2)局部注射类(脂质溶解注射剂,如溶脂针等);3)物理治疗类(针灸、穴位埋线等);4)营养替代类(代餐产品等);
  • 血管穿刺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乳糖不耐受者、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有低血糖(定义为血糖<2.8 mmol/L)病史或者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 既往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终止治疗时间距离本研究首次给药时间≤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功能性维生素,或时间未达到所使用药物 5 个半衰期者(以时间长者为准);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过肝药酶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P-gp 抑制剂或诱导剂者(如伊曲康唑、酮康唑、克拉霉素、利托那韦、维拉帕米和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因,雷诺嗪、奎尼丁、替拉那韦、沙奎那韦等),及任何与 APH04935 存在潜在相互作用的药物;
  • 研究者认为任何有可能干扰研究参与的情况 / 状况,或不能遵守研究要求;
  • 女性试验参与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 女性试验参与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
  • 育龄女性研究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临床症状、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时间窗: 筛选期、试验期、随访期

次要结局

  • Cmax、Tmax、AUC0-t、AUC0-24、Cmax,ss、Cmin,ss、Cavg、AUC0-tau、MRT,AUCinf、AUC_%Extrap、t1/2、λz、CL/F、Vz/F 、DF、Rac_Cmax、Rac_AUCtau、Tlag 等(给药前、给药后)
  • 相对基线的体重变化值,体重相对基线降低超过 5%、10%和 15%的试验参与者比例,腰围平均变化(厘米)、BMI、收缩压平均变化(毫米汞柱),以及以下空腹指标平均变化百分比: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尿酸和空腹血糖(筛选期、试验期、随访期)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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