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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2977
CTR20262977尚未招募2 期

一项在微卫星不稳定型(MSI)和 / 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晚期结直肠癌(CRC)参与者中比较 VVD-133214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的 II 期、随机、开放性研究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12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8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7月31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120
主要终点
研究者评估的 6 个月界标 PFS 率,定义为存活且根据 RECIST 第 1.1 版无疾病进展的参与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价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相比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考察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 RP2D、考察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 PK 特征、评价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相比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的抗肿瘤活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
  • ECOG 体能评分为 0 或 1
  • 根据当地 SoC 确认为 MSI 和 / 或 dMMR 肿瘤状态,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晚期(不可切除和 / 或转移性)CRC
  • 既往未接受过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性治疗,且不适宜接受根治性切除术
  • 参与者必须在经认证的实验室有 MSI 和 / 或 dMMR 肿瘤状态的常规诊断检查记录
  • 有甲醛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存档肿瘤组织,以便提交给申办方 / 中心实验室开展回顾性中心检测,包括隐去部分信息的病理学报告副本(如有)
  • 有符合 RECIST 第 1.1 版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 血液学和器官功能良好,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获得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
  • 充分的血液学状态(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血小板计数≥100,000/μL;血红蛋白≥9 g/dL;
  • 充分的肾功能,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
  • 充分的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AST 和 ALT≤2.5×ULN 。证实存在肝脏转移的参与者: AST 和 ALT≤5×ULN。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治疗的参与者应在 C1D1 前接受稳定剂量治疗至少 1 周)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必须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 CRC 的全身性治疗。参与者既往可接受过辅助化疗,前提是辅助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个月后发生疾病进展。
  • 既往接受过辅助免疫治疗(如抗 PD-1 药物、抗 PD-L1 药物、抗 PD-L2 药物、抗 CTLA-4 药物,或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包括既往接受过抗肿瘤疫苗或其他免疫刺激性抗肿瘤药物等)
  • 已知存在活动性或未受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脑部转移(正在进展,或需要抗惊厥药或皮质类固醇控制症状)和 / 或癌性脑膜炎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或有其病史,且在过去 2 年内需要治疗。有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病史、且正在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1 型糖尿病得到控制、且正在接受胰岛素治疗的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 筛选期前 5 年内有 CRC 以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以下除外:如已得到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Gleason 评分<7 级、浅表性膀胱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林奇综合征参与者不被排除
  • 研究治疗开始前 2 周内需要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治疗(如皮质类固醇),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治疗,但以下情况除外:接受短期、低剂量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如每日泼尼松等效剂量<10 mg)
  • 根据当地诊断标准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的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V 阳性;定义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和 / 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CV 阳性;定义为 HCV 抗体或 HCV RNA 阳性),表明存在急性或慢性感染。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参与者如果接受了完整疗程的根治性抗病毒治疗,且参加试验前至少两次 HCV PCR 检测结果呈阴性,则可能有资格参加研究。
  • 已知患有 Werner 综合征的参与者
  •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治疗相关毒性、且在研究治疗前未恢复至≤1 级(CTCAE),但以下情况除外:2 级毒性:脱发、外周神经病变以及研究者和医学专员确定的无临床意义实验室检查结果变化
  • 既往接受过任何 WRN 解旋酶抑制剂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研究者评估的 6 个月界标 PFS 率,定义为存活且根据 RECIST 第 1.1 版无疾病进展的参与者比例

时间窗: 从研究治疗开始到研究结束

次要结局

  • 根据 NCI CTCAE 第 5.0 版分级的不良事件发生率、性质和严重程度(VVD-133214 末次给药后 30 天,帕博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100 天)
  • 确定 VVD-133214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的 RP2D(安全性导入阶段结束)
  • VVD-133214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Cmax(第 1、2、3 周期以及每两个周期)
  • VVD-133214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Tmax(第 1、2、3 周期以及每两个周期)
  • VVD-133214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 AUC(第 1、2、3 周期以及每两个周期)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第 1.1 版评估的 ORR(从研究治疗开始到研究结束)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第 1.1 版评估的 DCR(从研究治疗开始到研究结束)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第 1.1 版评估的 DOR(从研究治疗开始到研究结束)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第 1.1 版评估的 mPFS(从研究治疗开始到研究结束)

研究者

研究点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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