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3780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盐酸昂丹司琼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2 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生物等效性试验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52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血浆药物峰浓度(Cmax)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盐酸昂丹司琼片(规格:8 mg,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盐酸昂丹司琼片(Zofran®,规格:8 mg,Novartis Pharma GmbH 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盐酸昂丹司琼片(规格:8 mg)和参比制剂盐酸昂丹司琼片(Zofran®,规格:8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交叉设计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是
入选标准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前 14 天内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无妊娠、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 3);
-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含 18 周岁);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无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系统(肠梗阻和便秘等)、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淋巴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皮肤类疾病。
-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才可入选。
排除标准
- •服药前 3 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筛查前 6 个月内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约 10 mL 酒精,约啤酒(按 3.5%计)285 mL,或烈酒(按 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 10%计)100 mL】,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在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预计接种疫苗者;
- •在给药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 •在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 •在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 •在给药前 7 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 •在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 类)、乙醇、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酮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的药物及盐酸阿扑吗啡者;
- •在给药前 7 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在给药前 48 h 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在给药前 48 h 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试验期间酒精筛查阳性者;
- •饮食不规律,不能做到一日三餐;或筛选前 4 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等);
- •有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 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等);
- •12 导联心电图 QTc 不在正常值范围者(男性 QTc>440 ms,女性 QTc>450 ms;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不得入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浆药物峰浓度(Cmax)
时间窗: 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次要结局
- 达峰时间(Tmax)(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 表观末端消除半衰期(t1/2)(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 表观末端消除速率常数(λz)(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 残留面积百分比(AUC_%Extrap)(给药前至给药后 24h)
- 安全性评价: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血清妊娠(仅限女性)】、心电图(整个试验过程)
研究者
褚海彬
南京海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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