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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2735
CTR20192735已完成2 期

抗 PD-1 和 CTLA-4 双特异性抗体 AK104 在二线及以上化疗失败的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中开展的单臂、开放、多中心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4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2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40
试验地点
15
主要终点
全分析集(FAS)人群中,根据 RECIST 1.1 版进行抗肿瘤活性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AK104 治疗转移性鼻咽癌(NPC)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评价 AK104 治疗转移性 NPC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 AK104 在转移性 NPC 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 AK104 治疗转移性 NPC 的免疫原性; 评价转移性 NPC 受试者肿瘤组织 PD-L1 表达与 AK104 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评价转移性 NPC 受试者血液中 EBV 水平与 AK104 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ak104治疗转移性鼻咽癌(npc)的抗肿瘤活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入组时年龄 ≥ 18 周岁,≤ 75 周岁,男女均可。
  •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
  • 预期生存期 ≥ 3 个月。
  • 组织病理学确诊的非角化性分化型或未分化型鼻咽癌。
  • 入组时确诊为 IVb 期[第八版 AJCC 鼻咽癌临床分期] 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不适合接受根治性的局部治疗。
  •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二线以上化疗失败,其中一线为含铂化疗方案,二线为单药或联合化疗方案。
  • 根据 RECIST 1.1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同意提供既往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需入组前 3 年内组织样本)或者进行活检以采集肿瘤病灶组织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3 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 120 天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
  • 如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的第 120 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 除受试者在入组研究时患有的肿瘤外,在之前 5 年内有活动性恶性肿瘤。
  • 在 AK10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试验性药物的治疗或使用过试验性器械。
  •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在 AK104 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化疗、靶向治疗、生物药治疗等);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小分子 TKI 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不包括 IL-11);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 PD-1 抗体、抗 PD-L1、抗 CTLA-4 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 抗体等)、免 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 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病史。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 1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 HIV 检测阳性者,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研究者判断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全分析集(FAS)人群中,根据 RECIST 1.1 版进行抗肿瘤活性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入组后 52 周内,以每 8 周进行 1 次肿瘤评估,52 周之后以每 12 周进行 1 次肿瘤评估。

次要结局

  • 根据 RECIST 1.1 版评估的终点包括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 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入组后 52 周内,以每 8 周进行 1 次肿瘤评估,52 周之后以每 12 周进行 1 次肿瘤评估。)
  • 安全性: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受试者签署 ICF 后到 AK104 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
  • PK 特征:包括 AK104 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 AK104 血清药物浓度。(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 免疫原性评估(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 评价转移性 NPC 受试者肿瘤组织 PD-L1 表达与 AK104 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筛选期采集受试者肿瘤组织进行评价。)
  • 评价转移性 NPC 受试者血液中 EBV 水平与 AK104 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姚志芳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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