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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0299
CTR20210299进行中(未招募)1 期

一项评估 DF20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疗效的多中心、单臂、开放、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 人开始时间: 2021年2月2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
试验地点
4
主要终点
安全性及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DF20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以及Ⅱ期推荐给药剂量(RPⅡD) 次要目的:评价 DF20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 DF20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抗肿瘤疗效。 探索性目的:基于外周血中特异性免疫细胞因子和特异性 T 细胞以及肿瘤组织中特异性 T 细胞和基因组的相关变化,评估 DF20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df203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以及ⅱ期推荐给药剂量(rpⅱd)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 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或无法耐受现有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如肾细胞癌、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及三阴性乳腺癌等;
  • 根据修订版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 版),有至少 1 个可测量病灶;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除听力损失、脱发和疲劳外,既往抗肿瘤治疗所引起的所有毒性必须已恢复至≤1 级(血液学指标除外)(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V 5.0);
  •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 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PLT)≥100×109/L(1×105/mm3);
  • 血红蛋白(HGB)≥9.0 g/dL;
  • 肝功能:血清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吉尔伯特综合
  • 征(Gilbert’s syndrome)患者(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在没有溶血
  • 或肝脏病理证据的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除外;无肝转移患者,
  • AST 和 AL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患者,ALT 和 AST≤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肾功能: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Ccr 计算公式详见附录 5);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活化部
  • 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2 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 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未愈
  • 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由研究者判断);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及给药后 4 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者;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与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正在接受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
  • 的受试者,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已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除外;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研究中需使用免疫抑制药物的受试者,生理剂量的鼻内和
  • 吸入皮质类固醇或全身性皮质类固醇除外,如≤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的皮
  • 质类固醇,允许为预处理或特殊检查进行的糖皮质激素给药;
  • 研究药物治疗期间需要任何同步抗肿瘤治疗的患者,包括化疗、免疫疗法、生物
  • 制剂治疗、激素疗法或中药等;
  • 现患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 2 年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且可能复发的受
  • 试者,而 2 年内有白癜风、格雷夫氏病或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牛皮癣病史的患者
  • 允许入组,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胰岛素控制良好的 1
  • 型糖尿病患者允许入组;
  • 目前或既往患有第二肿瘤的患者(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的皮肤基底
  • 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恶性雀斑样痣、宫颈原位癌除外),除非具有进行了根
  • 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 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经过脑转
  • 移病灶治疗后症状稳定的患者,只要符合下列标准,可参与本项研究:中枢神经
  • 系统之外有可测量病灶,无中脑、脑桥、小脑、延髓或脊髓转移,无颅内出血
  • 史,目前无需糖皮质激素治疗;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心肌梗死者;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具有出血史者;
  • 既往或现在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 既往患有肺结核者或筛选期结核检查阳性者;
  • 既往或现有患有炎性肠病(例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的受试者;
  • 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或两种均
  • 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结果呈阳性,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
  • 为 HBV DNA≥1000 IU/mL);
  • 有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或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病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既往对 DF203 或任何赋形剂过敏,或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 患有不受控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
  • 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
  • 炎、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 社会情况,会限制对研究要求的遵守或损害
  • 患者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力;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及耐受性

时间窗: 1 个给药周期

最大耐受剂量(MTD)

时间窗: 1 个给药周期

Ⅱ期推荐给药剂量

时间窗: 1 个给药周期

次要结局

  • 药代动力学(PK)特征(治疗期间)
  • 初步抗肿瘤疗效(治疗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傅士龙

苏州丁孚靶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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