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53643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羟基脲或干扰素耐药 / 不耐受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随机、平行对照、多中心的Ⅱa 期临床试
未提供1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9月10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60
- 试验地点
- 15
- 主要终点
- 第 28 周治疗结束时,达到 HCT 控制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剂量探索阶段主要目的: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 PV 患者的安全性,确定扩展阶段剂量。次要目的:1)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在 PV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2)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 PV 患者的有效性。 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目的: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 PV 患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 PV 患者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药代动力学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pv患者的安全性,确定扩展阶段剂量。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 •根据 WHO 标准(2016 版)诊断为 PV,且经羟基脲或干扰素治疗耐药 / 不耐受者;
- •筛选时,外周血原始细胞为 0%;
-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且在随机 / 入组前达 HCT≤45%:
- •1)筛选前 24 周内至少进行过 2 次静脉放血和 / 或单采术治疗,2 次治疗须至少间隔 4 周,且至少 1 次发生在筛选前 16 周内;
- •2)筛选前 16 周内进行过至少 1 次静脉放血和 / 或单采术治疗并且在筛选时 HCT>45%;
- •3)筛选前 24 周内未进行过静脉放血和 / 或单采术治疗,并且在筛选时连续 2 次(间隔 2~14 天)测量 HCT>48%;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且≤1000×10^9/L;ALT 和 AST≤2.5×ULN;TBIL≤2.0×ULN;血清肌酐≤1.5×ULN;
- •筛选时,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 0-2 分;
-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或疑似对试验药物及其辅料过敏者;
-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 1 级或以下(脱发除外,血常规及血生化指标参考入选标准 4 和 5),或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 •除 PV 外,合并任何其他的骨髓增殖性肿瘤(MPN),包括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 (PPV-MF)(骨髓纤维化分级符合 MF-2 或 MF-3);
- •筛选时有任何需要全身治疗(口服、静脉、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的活动性感染;
- •筛选时合并吞咽困难、慢性腹泻或口服吸收障碍等相关疾病者;
- •筛选时合并药物治疗难以控制的基础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糖尿病(空腹血糖>250 mg/dL 或 13.9 mmol/L)、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 AE v5.0 标准 2 级或以上);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Ⅲ级或以上)、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伴有功能障碍的脑血管意外事件或需要治疗心律失常性疾病者;
- •筛选时心电图 QTcF>450 ms(男性)、QTcF>470 ms(女性)者;
- •筛选前 1 年内发生过活动性结核感染者,或筛选时结核相关检测结果提示潜伏期感染者(已完成预防性抗结核足疗程治疗者除外;
- •既往接受脾切除术,或接受脾脏放疗者(放疗后脾脏体积持续性增大者除外);
- •筛选时,存在以下任意情况者: 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DNA 检测阳性或高于正常值上限; b)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检测阳性;c)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且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PRP 或 TRUST)检测阳性;d)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
- •筛选时患有癫痫或需药物治疗的精神疾病者(失眠除外);
-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罹患过其他恶性肿瘤者(已治愈的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筛选时合并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者,或者合并活动性血栓疾病(经稳定抗凝治疗 3 个月以上且无新发血栓者除外);
- •筛选时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或依从性;
- •试验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治疗 PV 药物,包括羟基脲、重组干扰素-α(长效重组干扰-α治疗需停药 4 周)、JAK 抑制剂(如芦可替尼等)、32P(需停药 8 周)、白消安等;
- •筛选前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临床试验医疗器械治疗,且未充分洗脱至少 5 个半衰期者或 1 个月(以长者为准);
-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女性;
- •具有生育能力,但拒绝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者;
-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28 周治疗结束时,达到 HCT 控制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28 周
次要结局
- 第 16、40 及 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达到 HCT 控制的受试者比例;(16、40、52 周)
- 第 28 周和 52 周治疗结束时,达到完全血液学缓解的受试者比例;(28、52 周)
- HCT 控制的持续时间;(D29 开始治疗后)
- 第 16、28、40、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 HCT、WBC 和 PLT 随时间相对基线的变化(16、28、40、52 周)
- 第 16、28、40、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 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较基线的变化;(16、28、40、52 周)
- 第 16、28、40、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 MPN-SAF TSS 量表症状总评分较基线下降达 50%的受试者比例;(16、28、40、52 周)
- 第 16、28、40、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 MPN-SAF TSS 量表瘙痒评分较基线的变化(16、28、40、52 周)
- 第 16、28、40 及 52 周治疗结束时,各时间节点 EORTC-QLQ C30 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16、28、40、52 周)
- 第 28、52 周治疗结束时,未发生血栓及出血事件的受试者比例;(28、52 周)
- 第 28、52 周治疗结束时,基因突变负荷相对基线的变化。(28、52 周)
研究者
孙梁琨
成都赜灵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5)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
进行中(未招募)
2 期
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CTR2025364360
进行中(未招募)
1 期
评价马来酸氟诺替尼片治疗骨髓增殖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研究CTR2021185631
已完成
1 期
马来酸氟诺替尼片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单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 I 期临床研究CTR2024077440
进行中(未招募)
1 期
马来酸氟诺替尼片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单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 I 期临床研究CTR2024077440
进行中(未招募)
2 期
马来酸氟诺替尼 II 期中高危骨纤临床试验CTR2024163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