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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89738
ChiCTR2400089738进行中(未招募)1 期

AC-101 片 I 期临床研究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3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价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 AC-101 片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健康受试者多次口服 AC-101 片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食物对健康受试者口服 AC-101 片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 其他目的: 评价多次给药后血浆中 AC-101 的代谢产物。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连续入组
盲法
双盲,对受试者、治疗提供者、结局评估者设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6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 在进行任何与研究相关的活动前,需要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且需要了解试验的性质和目的,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良反应;
  • (2) 筛选时,年龄在 18 至 60 周岁(包含临界值)之间,男女不限;
  • (3)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BMI 在 19.0-28.0 kg/m2(含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男女受试者体重<120 kg;
  • (4)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
  • (5) 若为女性受试者必须满足:a. 不具有生育能力,即经外科手术绝育(至少在筛选前 6 周进行了子宫切除术 / 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 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已绝经(已绝经定义为超过 12 个月无月经,并排除其他医学原因);或 b. 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前 2 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并保证筛选前 2 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 1 个月内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性避孕措施;
  • (6) 愿意且能够遵守所有研究评估,并遵守方案时间表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 (1) 有心血管、呼吸、消化、肝脏、泌尿、血液、内分泌、代谢、免疫、皮肤或精神神经系统慢性疾病史,也包括由研究者确定与临床相关的筛选前 3 个月内的外科手术或筛选前 2 周内任何急性疾病史,且经研究者评估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筛选期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试验开始给药前 7 天内服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红酒、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葡萄柚汁、柚子、杨桃、酸橙、酸橙果酱或其他含葡萄柚、柚子、杨桃或酸橙的食物或饮料等)者;不同意或无法保证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48 h 至完成最后一个药代动力学血样采集期间停止摄取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或剧烈运动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3) 入选食物影响研究的受试者有饮食限制(如乳糖不耐受)或无法进食高脂肪餐;
  • (4) 患有胃肠道、肝脏、肾脏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的后遗症;
  • (5) 当前患有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抗寄生虫药或抗病毒药治疗的感染;
  • (6) 有任何恶性肿瘤疾病史;
  • (7) 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个月内使用或计划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皮质类固醇、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环孢素)或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注:在给药前 48 小时允许使用<2 g/天的对乙酰氨基酚);若既往用药的半衰期较长,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所需的时间间隔至少为该药物的 5 个半衰期;
  • (8) 血清肌酐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或肾小球滤过率(eGFR),eGFR<90 mL/min/1.73m2;
  • (9) 筛选时经 Fridericia’s 公式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450 msec,女性>470 msec 者;
  • (10)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意一项检查阳性者;
  • (11) 筛选前 3 个月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随机前血液酒精测试结果呈阳性者;或首次给药前 48 h 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 5 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 1 个月内吸烟(包括烟草、电子烟和大麻);或首次给药前 48 h 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产品者;
  • (13)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毒品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等]阳性者;
  • (14) 有药物、食物等过敏史;或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成分过敏者;
  • (15) 妊娠、哺乳期女性;
  • (16)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50 mL;或在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 1 年内接受输血;
  • (17)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与过任何其他研究性临床试验;
  •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该研究的既往治疗史或任何其他情况,包括无法完全配合研究方案的要求或可能不符合某些研究要求。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300 mg

100 mg(BID)

200 mg(QD)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

生命体征

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

12-导联心电图

次要结局

  • Tmax
  • tlag
  • Cmax
  • AUC0-t
  • AUC0-∞
  • t1/2
  • CL/F
  • Vd/F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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