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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2842
CTR20212842进行中(未招募)2 期

JMT101 联合奥希替尼在 EGFR 突变的 IIIb-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96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96
试验地点
37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1)评价 JMT101 联合奥希替尼在 EGFR 突变的 IIIb-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次要目的 1)探索临床疗效与 EGFR 基因(19 号外显子缺失突变(19 del)或 21 号外显子点突变(21 L858R)、T790M、C797S 等)的突变状态、及与 TKI 耐药机制之间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标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手术切除、经三甲医院病理科确诊或经研究者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证实 EGFR 基因突变阳性(包括 Ex19del 或 L858R)且未经治疗的 IIIb-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经一 / 二代 EGFR-TKI 治疗失败的 IIIb-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经三代 EGFR-TKI 治疗耐药后未接受含铂双药化疗或含铂双药化疗后失败的 IIIb-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基线至少存在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体能状况(ECOG)评分为 0 或 1 分。
  • 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 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治疗前 7 天内,符合下列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EPO、G-CSF、GM-CSF 或其它医学支持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血小板 ≥90*109/L;血红蛋白 ≥90g/L 或≥5.6 mmol/L;
  • 血清肌酐≤1.5*ULN(正常范围上限); 总胆红素≤1.5*ULN;肝转移患者:≤5*ULN;AST 和 ALT≤2.5*ULN;肝转移患者:≤5*ULN;
  • 3)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试验筛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后半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有生育能力是指:他 / 她生物学上有能力有孩子以及有正常的性生活。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即满足至少 1 条以下标准):
  • 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或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 12 个月停经)。
  •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EGFR 单克隆抗体靶向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其中: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已知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 已知对研究方案药物或其辅料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应或不可耐受的情况。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 CYP3A4 的强效或中度诱导剂。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v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 拷贝/mL 或 2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梅毒感染。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 1)有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 2)有心肌梗塞、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病史;
  • 3)基线期心电图 QT/QTc 间期延长者(QTcF 男性>450 ms,女性>480 ms);
  • 4)严重心律失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
  • 5)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6)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 II 级及以上;
  • 7)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 BP 大于等 150/95 mmHg);
  • 8)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对本试验有影响的。
  •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5 年已诊断为其它恶性肿瘤;经有效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 / 或经有效切除的原位宫颈癌和 / 或乳腺癌除外。
  • 有间质性肺病的既往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自首次给药 6 个月内每 4 周通过影像学检查(CT 或 MRI)进行肿瘤疗效的评估, 之后每 3 个月评估一次,直至肿瘤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以及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或受试者退出试验等。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AE)、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心电图。

时间窗: 每次访视

次要结局

  • 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自首次给药 6 个月内每 4 周通过影像学检查(CT 或 MRI)进行肿瘤疗效的评估, 之后每 3 个月评估一次,直至肿瘤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反应,以及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不能再从治疗中获益、或受试者退出试验等。)
  • 探索性指标:1)肿瘤相关基因的状态:回顾性分析临床疗效与 EGFR 基因的突变状态、及与 TKI 耐药机制之间的相关性。2)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发生率; 3)群体药代动力学参数:CL,V 等。(进行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的采集;进行 PK/ADA 采血评价。)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章浩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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