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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4521
CTR20254521进行中(未招募)1 期

IMB071703 注射液在复发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限制性毒性(DLT)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估 IMB071703 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和 / 或 II 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估 IMB071703 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免疫原性,初步抗肿瘤活性(RECIST v1.1)。 探索性目的:评估 IMB071703 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药效学(PD)特征,初步抗肿瘤活性(iRECIST)。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其他     其他说明:耐受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生物样本检测单位:军科正源(天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天津)
主要目的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 预计生存时间不少于 3 个月(由研究者判断)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实体瘤。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的复发或转移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 按照 RECIST V1.1 标准,(剂量递增阶段),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0-1 分
  • 骨髓储备和器官的功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输血以及未接受血液成分或粒细胞集落细胞因子支持性治疗):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血红蛋白(HGB)≥90g/L;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有肝癌或肝转移,则 ALT 或 AST≤5×ULN;肾脏功能:血清肌酐≤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尿蛋白定性≤1+、或尿蛋白定性≥2+但 24 小时尿蛋白<1g;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1.5×正常值上限(ULN),以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xULN;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心电图基本正常,经矫正的 QT 间期(QTcF,QTcF=QT/RR0.33)男性≤450ms,女性≤470ms。
  •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6 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等);育龄期的女性(定义参见附录 6)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曾经接受或正在接受任何抗 CD40 和 / 或 CD137 治疗。
  • 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 / 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或当前存在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
  • 既往接受过或计划接受异体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 骨髓移植的受试者。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者(除外采用固定剂量的胰岛素后病情稳定的 I 型糖尿病受试者和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受试者,如白癜风)。
  • 在首次给药前的 4 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 级 irAE 或≥2 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病史;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 / 或瘘管病史、肠梗阻病史(包括需要肠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广泛肠切除(部分结肠切除或广泛小肠切除,并伴随慢性腹泻);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给药前 6 个月内既往有明确的消化道出血病史。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诊断性治疗)或出现过严重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 4 周内有严重的无法愈合的伤口 / 溃疡 / 骨折等。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事件在给药前尚未恢复到 CTCAE5.0 等级评价≤1 级(经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和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
  • 在入组 5 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以下肿瘤疾病除外: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在首次试验药物用药前 14 天内有全身静脉抗菌药物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在 7 天内需要口服抗菌药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有不明原因发热超过 38℃。
  •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
  • 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者:HIV 感染(HIV 抗体阳性);活动性 HBV 感染(HB-DNA>500 拷贝/ml 或 100IU/ml);活动性 HCV 感染(HCV 抗体阳性,HCV-RNA 阳性,且 HCV-RNA 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梅毒感染者(如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 RPR 试验或 TRUST 试验的检测结果呈阳性,滴度≤1:2 且不需要临床干预治疗的受试者可以考虑入组);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的受试者。
  •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V 级心功能不全者;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抗高血压治疗后血压仍无法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无法纠正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需要使用任何已知延长 QT 间期的伴随药物。
  •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已知≥2 级葡萄膜炎和视网膜病变等。
  • 已知对于 IMB071703 注射液或其辅料过敏者。
  • 精神疾病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限制性毒性(DLT)

时间窗: 首次给药后 21 天

评估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根据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最大耐受剂量(MTD)或 II 期推荐剂量(RP2D)

时间窗: 整个研究期间剂量

次要结局

  • PK 和 ADA 的特征(整个研究期间剂量)
  •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等(整个研究期间剂量)

研究者

发起方
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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