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MW3211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的初步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 Ib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30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急性髓系白血病:a)不伴微小残留病变的完全缓解(CRMRD-)、完全缓解(CR)、血象不完全恢复的完全缓解(CRi)、形态学无白血病状态(MLFS)、部分缓解(P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价 6MW3211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AML/MDS 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 次要目的: 1)评价 6MW3211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AML/MDS 患者的安全性; 2)评价 6MW3211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AML/MDS 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评价 6MW3211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AML/MDS 的免疫原性; 4)评价 6MW3211 注射液的药效学指标;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主要目的
- 评价6mw3211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性aml/mds患者的初步抗肿瘤疗效;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18≤年龄≤75 岁,性别不限;
- •AML 患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根据 2021 年【中国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诊疗指南】诊断标准,符合复发 / 难治性 AML 诊断标准的受试者;
- •复发性 AML 定义为:CR 后外周血再次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中原始 / 幼稚细胞≥5%(除外巩固化疗后骨髓再生等其他原因)或髓外出现白血病细胞浸润;难治性 AML 定义为:经标准方案治疗 2 个疗程无效的初始病例;CR 后经过巩固强化治疗,12 月内复发者;在 12 个月后复发但经常规化疗无效者;2 次或多次复发者;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 •MDS 患者:根据 2016 年 WHO 诊断标准诊断为复发 / 难治性中高危(IPSS-R 积分>3.5 分) MDS 患者,或对去甲基药物或其它药物治疗不能耐受(例如治疗期间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药物相关性 3 级及 3 级以上肝、肾毒性),且研究者判断无其它适当治疗;复发性 MDS 定义为:根据 MDS 国际工作组(IWG)2006 疗效评估标准,在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血液学改善后,至少出现下列 1 项: a)骨髓原始细胞回升至治疗前水平; b) ANC 或 PLT 较最佳疗效时下降≥50%;c) HGB 下降≥15 g/L 或依赖输血。难治性 MDS 定义为:符合 MDS 国际工作组(IWG)2006 疗效标准中治疗后“疾病稳定”、“失败”、“疾病进展”界定标准的患者;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2 分;
- •筛选时白细胞(WBC)计数≤25×10^9 个细胞/L(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允许使用羟基脲来控制白细胞计数);
- •在筛选时,受试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凝血和肝肾功能:
- •?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3×ULN;
- •?血清肌酐(Cr) ≤1.5×ULN;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 •受试者须愿意提供治疗前已有的有效诊断证据或接受骨髓穿刺、骨髓象评估和外周血涂片检查,且愿意在筛选期和接受治疗后进行骨髓穿刺、骨髓象评估和外周血涂片检查;
-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80 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 1 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 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既往患有骨髓增殖性疾病(MPN),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PV),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除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ET);或患有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殖性肿瘤(MDS-MPN)疾病,包括慢性单核粒细胞白血病(CMML)、不典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aCML)、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和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M3);
- •诊断为转化或治疗相关的 MDS/AML 的患者;
-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子宫颈原位癌;
-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或 1 年内进行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有已知的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浸润;
- •既往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库姆分型试验阳性病史患者;
-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其它自身免疫性疾病;
- •已知患有遗传性或获得性的出血性疾病;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出
- •血、凝血障碍;或需要治疗性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
- •患有临床意义的(即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 / 卒中(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 •既往曾暴露于任何 PD-1/L1 与 CD47 双抗耐药的患者;或同时使用或序贯使用 PD-1/L1 单抗和 CD47 单抗耐药的患者;
- •既往接受过 CAR-T 等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 •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使用预防性的皮质类固醇以避免过敏反应(例如,静脉造影剂、化疗药物或输血前预处理);
-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活性成分及辅料成分过敏;
- •筛选前 4 周内有重大手术和预期在本研究期间(包括 28 天筛选期)有重大手术的患者;
- •活动性乙肝(HBsAg 或 HBcAb 检测阳性,且 HBV-DNA 阳性者),活动性丙肝(HCV 抗体检测阳性,且 HCV-RNA PCR 检测结果阳性者),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IV 抗体阳性);
-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存在需要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严重感染;
- •在首次给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除外 2 级脱发等可以纳入);
-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疾病、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者;
-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其他试验药物者;
-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了活疫苗者;
-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急性髓系白血病:a)不伴微小残留病变的完全缓解(CRMRD-)、完全缓解(CR)、血象不完全恢复的完全缓解(CRi)、形态学无白血病状态(MLFS)、部分缓解(PR)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急性髓系白血病:b)受试者的复合完全缓解率(CCR= CRMRD-+CR+CRi)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急性髓系白血病:c)受试者的总缓解率(ORR= CRMRD-+CR+CRi+ MLFS+PR)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急性髓系白血病:d)受试者的完全缓解持续时间(DoCR)、无复发生存期(RFS)、无事件生存期(EFS)、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a)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骨髓完全缓解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b)受试者的总缓解率(ORR=CR+PR+骨髓 CR);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c)根据国际工作组(IWG)的任何血液学改善(HI)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d)受试者疾病完全缓解持续时间(DoCR)、无事件生存期(EFS)、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受试者退出研究
次要结局
- 1)评价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情况和频率(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 28 天内)
- 2)PK 参数(每次给药前 60 分钟内至给药后第 15 天)
- 3)评价治疗前后抗药抗体(ADA)和 / 或中和抗体(Nab)的变化情况(每次给药前 60 分钟内)
- 4)评价巨噬细胞炎症蛋白 MIP-1α及 MIP-1β治疗前后的改变情况(首次给药前 60 分钟内至第四周期给药前 60 分钟内)
- 5) 探索骨髓单个核细胞表面 CD47、PD-L1 表达水平与疗效相关性(整个研究期间)
研究者
刘晶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