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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0254
CTR20260254招募中3 期

评估 XW003 注射液在未接受气道正压通气( PAP)治疗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OSA)合并肥胖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2月2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招募中
发起方
试验地点
24
主要终点
治疗 48 周后,AHI 相对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在未接受 PAP 治疗的 OSA 合并肥胖参与者中评价 XW003 注射液改善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HI)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75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知情同意时年龄 18~75 周岁(包括界值)
  • 体重指数(BMI) ≥28.0 kg/m2
  • 筛选时多导睡眠监测(PSG)结果符合 OSA 且 AHI≥15.0 次 / 小时
  • 筛选前至少 4 周未接受 PAP 治疗, 且研究期间不得接受 PAP 治疗
  • 至少有 1 次自我报告的不成功的饮食或运动减肥史, 研究期间可接受饮食和运动生活方式干预
  • 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能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规定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 存在可能明显影响体重的内分泌疾病,或单基因突变导致的肥胖症或遗传性肥胖综合征等
  • 既往诊断为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除外)、有酮症酸中毒或高渗状态 / 昏迷病史
  • 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 筛选时空腹静脉血糖≥7.0 mmol/L 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糖负荷后两小时静脉血糖≥11.1 mmol/L(筛选时 6.1mmol/L≤空腹静脉血糖<7.0 mmol/L 的参与者, 需确认 OGTT 糖负荷后两小时静脉血糖)
  • 诊断为潮式呼吸,或诊断为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或混合性睡眠呼吸暂停,且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或混合性睡眠呼吸暂停 / 低通气占比≥50%
  • 存在由研究者判断的影响呼吸的显著口腔颅颌面或上气道解剖异常
  • 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呼吸系统和神经肌肉疾病
  • 诊断为肥胖低通气综合征或日间高碳酸血症
  • 诊断为以下类型的睡眠障碍:嗜睡症、特发性睡眠过度、快速眼动或非快速眼动异常睡眠、需要治疗的失眠或因睡眠不足 240 分钟无法进行 PSG 评估的失眠
  • 既往接受过(筛选前已停用 PAP 治疗至少 4 周的除外)、正在接受或计划接受睡眠呼吸暂停的治疗;对于既往接受过任何治疗睡眠呼吸暂停大手术(如悬雍垂腭咽成形术、扁桃体及腺样体切除术) 的参与者排除,小型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
  • 筛选前 3 个月内经单纯饮食运动控制体重变化>5%(参与者主诉)
  • 既往接受过减重手术或使用其他具有减肥效果的药物或设备(抽脂术、腹壁整形术或冷冻溶脂距离筛选超过 1 年的除外;筛选前胃内气囊取出或排出超过 180 天的除外),或计划研究期间进行减重手术
  •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任何的减重药物、降血糖药物以及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的药物:
  • a)任何批准或未被批准的减肥药物(如: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奥利司他、盐酸西布曲明、苯丙醇胺、氯苯咪吲哚、苯丁胺、盐酸氯卡色林、芬特明、芬特明 / 托吡酯,安非拉酮和纳曲酮 / 安非他酮等);
  • b)任何降血糖药物(如: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 2 抑制剂[SGLT2i]、胰高血糖素样肽-1 受体激动剂[GLP-1 RA]、二甲双胍、 α-糖苷酶抑制剂等);
  • c)使用过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持续 2 周以上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三环类抗抑郁药、精神疾病用药或镇静类药物(如丙咪嗪、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氯丙嗪、硫利达嗪、氯氮平、奥氮平、丙戊酸、丙戊酸衍生物、锂盐等)
  •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兴奋剂,如:莫达非尼、阿莫达非尼、索安非托、替洛利生、苯丙胺、右苯丙胺、右哌甲酯、哌甲酯和赖右苯丙胺等,不包括含咖啡因饮料
  • 既往未被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筛选前已经接受稳定剂量甲状腺替代治疗至少 3 个月并且甲状腺功能检查(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达到正常值范围的参与者除外
  • 既往甲状腺髓样癌或 2 型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个人或家族病史
  • 既往有重大心脑血管病史,定义为:
  • a)筛选前 6 个月之内,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搭桥术、心脏瓣膜病或心脏瓣膜修复术、具有临床意义的不稳定型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等病史;
  • b)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 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既往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高风险因素
  • 既往 5 年内,诊断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既往诊断未控制的精神、神经系统疾病
  • 存在急性或慢性肝炎,或其他严重肝脏疾病史(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除外)
  •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风湿性关节炎)且研究期间计划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免疫抑制治疗
  • 患有明显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或任何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
  •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肝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定量检测结果低于检测参考范围的下限者除外)、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 筛选时或随机前检查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 未被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
  • ALT 或 AST≥正常值上限(ULN)3 倍;
  • 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ULN 的 1.5 倍;
  • 促甲状腺激素>6.0 mIU/L 或<0.4 mIU/L,如正在使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需至少稳定治疗 3 个月;
  • 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 m2(肾病膳食改善公式[MDRD]);
  • 空腹甘油三酯>5.65 mmol/L;
  • 血总胆红素(TBIL)≥ULN 的 3 倍;
  • 筛选时,降钙素≥50 ng/L;
  • 血红蛋白<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 ;
  • 12-ECG 检查参数心率< 50 次 / 分或> 100 次 / 分;长 QT 综合征或 QTcF> 450 ms(男性)或 QTcF> 470 ms(女性);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或其他有意义的心律失常(如室颤、室扑、房颤、房扑、 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窦性心律不齐或心率≥50 次 / 分的窦性心动过缓除外)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量和 / 或失血量≥400 mL 或进行过骨髓捐献、输血或严重失血,或存在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骨髓捐献
  • 既往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单位( 1 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
  • 已知或疑似对 GLP-1 类药物或辅料过敏的参与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试验性药物、疫苗或医疗器械
  • 筛选时 PHQ-9(抑郁症筛查量表) 问卷≥15 分或 C-SSRS(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量表) 问卷为第 4 或 5 类,或在自杀行为或自杀意念中选择“是”
  • 筛选时,妊娠或哺乳女性参与者,或参与者(包括男性参与者的女性伴侣)自知情同意前 1 个月内至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拒绝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药物或工具进行避孕
  •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试验原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 48 周后,AHI 相对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给药 48 周

次要结局

  • 治疗 48 周后,AHI 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给药 48 周)
  • 治疗 48 周后,AHI 相对基线降低≥50%的参与者比例;(给药 48 周)
  • 治疗 48 周后,AHI<5 次 / 小时或 AHI 介于 5-14 次 / 小时且 Epworth 思睡评分(ESS)≤10 的参与者比例;(给药 48 周)
  • 治疗 48 周后,体重相对基线变化的百分比;(给药 48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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