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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4871
CTR20254871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评价 TDI01 混悬液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适应性设计临床试验

未提供4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08 人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508
试验地点
49
主要终点
第一阶段 用力肺活量(FVC)(ml)相较于基线的绝对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第一阶段:评价 TDI01 混悬液与安慰剂组相比在治疗 IPF 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第二阶段:确证 TDI01 混悬液与安慰剂组相比在治疗 IPF 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40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a. 筛选前确诊:根据 2022 年美国胸科学会(ATS)、欧洲呼吸学会(ERS)、日本呼吸学会(JRS)和拉丁美洲胸科学会(ALAT)的临床实践指南原则(见附录 1)进行诊断,研究者根据访视 1 前 12 个月内进行的胸部高分辨率 CT(HRCT),以及手术肺活检或经支气管冷冻肺活检(如可用)确认;
  • b. 筛选时再次确认 IPF 的诊断:并且访视 2 之前,独立的影像评审组专家审查确认 HRCT(接受同一中心随机前 3 个月以内的 HRCT)为符合 IPF 临床诊断的普通型间质性肺炎(UIP)或可能 UIP。对于 HRCT 表现为“不确定 UIP”的受试者,如果当地(既往)做过手术肺活检或经支气管冷冻肺活检,必须将其病理切片提交中心审查评估,组织病理学特征显示为“UIP”或“可能 UIP”可确认 IPF 的临床诊断;
  • 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在研究开始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40~80 周岁(包含 40 和 80 周岁),性别不限;
  • 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或男性受试者同意并承诺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后 90 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见 19.8 附录 8);
  • 在访视 1 之前,病情稳定至少 8 周。患者必须符合以下两者之一:
  • a. 访视 1 之前至少 8 周期间未接受尼达尼布和 / 或吡非尼酮治疗(包括未经尼达尼布 / 吡非尼酮治疗和使用尼达尼布 / 吡非尼酮治疗失败的患者);
  • b. 或访视 1 之前至少 12 周期间接受稳定*方案的尼达尼布或吡非尼酮治疗,并且计划在随机化后继续稳定接受这一背景治疗 [*稳定治疗的定义为患者个体能基本耐受吡非尼酮(400mg TID 及以上)或尼达尼布(100mg BID 及以上)剂量不变持续治疗];
  • 筛选时及基线时,1 秒用力呼气量(FEV1)/ FVC 比值≥0.70;
  • 筛选时及基线时,FVC 占正常预计值的百分比在 50%以上(包含);
  • 筛选时及基线时,DLco(Hb 校正)占正常预计值的百分比在 30%以上(包含);
  • 筛选前 4 周存在活动性且需要接受系统治疗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但筛选期经研究者判断感染已治愈;
  • 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要求和参加访视。

排除标准

  • 其他已知病因的间质性肺病,如家庭环境或职业环境暴露、结缔组织病、药物等;
  • 患有除了 IPF 之外其他临床显著的肺疾病(如哮喘,COPD 或显著气道阻塞[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比值 FEV?/FVC < 0.7],过敏性肺炎、嗜酸性粒细胞肺炎等);
  • 计划在筛选后 12 个月内进行肺移植的患者;
  • 筛选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结核感染,或筛选期间存在任何活动性且需要接受系统治疗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
  • 筛选时经研究者评估 IPF 病情不稳定,或筛选前 8 周内和 / 或筛选期间发生 IPF 急性加重的受试者;
  •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
  • a)IPF 治疗药物,不稳定治疗的尼达尼布或吡非尼酮、> 15 mg/d 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因呼吸 / 肺部原因应用除糖皮质激素的免疫调节药物;[稳定治疗的定义为患者个体能基本耐受吡非尼酮(400mg TID 及以上)或尼达尼布(100mg BID 及以上)剂量不变持续治疗至少 8 周];
  • b)CYP3A4 的强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利托那韦、克拉霉素、艾代拉里斯等,详见附录 4);
  • c)CYP2C9 的窄治疗窗底物(如华法林、甲苯磺丁脲和苯妥因)以及 P-gp 的敏感底物(如地高辛);
  • d)ROCK2 抑制剂(belumosudil);
  • 筛选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经适当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原位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患者除外);
  • 筛选前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B 级或 C 级);
  • 筛选时及基线时实验室检查结果超过以下任何标准:总胆红素>1.5×ULN 或 AST/ALT>2×ULN、血清 CK>1.5×ULN;
  • 筛选时存在未得到控制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sAg 阳性,且 HBV-DNA≥102 IU/mL)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 和 HCV-RNA 阳性);
  • 筛选前 6 个月内存在不稳定或恶化的心脏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c)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住院治疗或 NYHA III/IV 级;
  • d)未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 具有长 QT 间期综合征或猝死的家族史,或筛选时及基线时心电图存在明显异常,包括但不限于:QTcF 间期> 470 ms(女性)或>450 ms(男性)、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左束支传导阻滞;
  • 筛选时及基线时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需静息休息至少 5 分钟后进行检测,且经复查一次确认仍符合该标准);
  • 筛选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导致住院的脑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卒中等;
  • 筛选时及基线时肌酐清除率(CLcr)< 50 mL/min,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140-年龄(岁)][体重(kg)]×(0.85,如为女性) / [72 x 血肌酐(mg/dL)];
  • 无法完成 6 分钟步行试验(6MWD)或肺功能检查(PFT);
  •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吸烟史或者不愿意在研究过程中戒烟;
  •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21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者不愿意在研究过程中减少酒精摄入至 21 单位内;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 筛选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为非阴性;
  • 对 TDI01 混悬液的任何成分过敏;
  • 参加其他临床研究的最后一次给药发生在筛选前 3 个月之内或 5 个半衰期内,取较长者为准;
  • 筛选前 3 个月内行重大手术(全麻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行研究者评估后认为会影响研究终点判断的手术;
  • 研究者评估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系统或器官疾病的不稳定状态、可能会损害其安全性或依从性、影响药物吸收、或导致其无法完成研究评估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一阶段 用力肺活量(FVC)(ml)相较于基线的绝对变化。

时间窗: 第 24 周

第二阶段 用力肺活量(FVC)(ml)相较于基线的绝对变化。

时间窗: 第 52 周

次要结局

  • 第二阶段 ppFVC%、6 分钟步行试验(6MWD)、圣.乔治医院呼吸问题调查问卷(SGRQ)评分和肺一氧化碳弥散能力(DLco%)(Hb 校正)较基线的绝对变化;(至 52 周)
  • 第一阶段 第 6、12 周,FVC(mL)较基线的绝对变化。(第 6,12 周)
  • 第一阶段 至试验期间首次 ppFVC%绝对下降>10%、IPF 急性加重(AE-IPF)、因呼吸原因导致住院或因呼吸原因导致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天);(第 24 周)
  • 第一阶段 FVC 占预计值百分比(ppFVC%)、6 分钟步行试验(6MWD)、圣.乔治医院呼吸问题调查问卷(SGRQ)评分和肺一氧化碳弥散能力(DLco%)(Hb 校正)较基线的绝对变化;(第 24 周)
  • 第一阶段 至 ppFVC%绝对下降 10%的时间(天);(第 24 周)
  • 第一阶段 至 DLco%绝对下降 15%的时间(天);(第 24 周)
  • 第一阶段 至首次发生 IPF 急性加重的时间(天);(第 24 周)
  • 第一阶段 至 IPF 疾病相关死亡或全因死亡时间(天);(第 24 周)
  • 第二阶段 至试验期间首次 FVC 占预计值百分比(ppFVC%)绝对下降>10%、IPF 急性加重(AE-IPF)、因呼吸原因导致住院或因呼吸原因导致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天);(至 52 周)
  • 至首次 IPF 疾病进展(ppFVC%绝对下降>10%、DLco%绝对下降>15%[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天);(至 52 周)
  • 至首次发生 IPF 急性加重的时间(天);(至 52 周)
  • 至呼吸原因死亡时间(天);(至 52 周)
  • 至全因死亡时间(天);(至 52 周)
  • IPF 疾病进展(ppFVC%绝对下降>10%、DLco%绝对下降>15%[以先发生者为准])的发生率;(至 52 周)
  • IPF 急性加重发生率;(至 52 周)
  • 呼吸原因死亡率;(至 52 周)
  • 全因死亡率。(至 52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玲艳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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