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评估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 Ib/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速览
- 阶段
- 1/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195
- 试验地点
- 18
- 主要终点
- ORR,DCR,PFS,DOR,O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Ib 期:评价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 DX126-262 对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产生的免疫原性;评价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Ⅱ期:评价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疗效;评价 DX126-262 在 HER2 过表达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 ICF,并遵循方案要求。
- •性别不限,签署 ICF 时年龄:≥18 岁且≤75 岁。
- •经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 •入组前,患者提供福尔马林固定 FFPE 的肿瘤组织标本切片或蜡块样本,HER2 IHC 检查结果为 IHC3+或 IHC 2+(基于既往[筛选前任何时间]任何检测方检测结果确定为 IHC3+或 IHC 2+的患者可入组,但需由中心实验室根据本临床研究进展情况对既往肿瘤组织样本进行后续的复核确认。
- •患者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方案(如患者在新辅助 / 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 PD 或复发,则视为已接受一线治疗;如因 AE 暂停使用联合治疗方案中的药物,后又恢复该药物的联合治疗,则视为一线治疗),且影像学显示 PD 或对前期治疗毒性不耐受。
- •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v 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或研究者认为可评价的不可测量的非靶病灶。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 或 1 分。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 AE 已恢复至 NCI-CTCAE v 5.0 定义的≤1 级(以下情况除外:a.脱发;b.色素沉着;c.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给药前至少 2 周内未接受过输血或刺激因子等升血细胞干预,且血常规: 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且血红蛋白≥90g/L;
- •肝功能:TBIL≤1.5×ULN,且 AST 和 ALT 均≤3.0×ULN;有肝转移时 AST 和 ALT 均≤5.0×ULN;
- •肾功能:Cr≤1.5×ULN,且 Ccr≥ 60 mL/min(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见附录 3);
- •血脂:甘油三酯≤11.4mmol/L 或 1000mg/dL 且胆固醇≤12.92 mmol/L 或 500mg/dL;
-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50%。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包括停药后随访的 6 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停药后随访的 6 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对 DX126-262 任一组分或辅料(枸橼酸、枸橼酸钠、聚山梨酯 80、蔗糖)有过敏史。
- •合并其他原发恶性肿瘤,以下除外: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导管原位癌、宫颈原位癌,或其他无病生存超过 5 年的恶性肿瘤。
- •合并脑转移或脊髓压迫,除非患者 SD(无症状;无新发或新出现脑转移证据),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药物治疗至少 14 天。脑转移患者如果接受了放疗和 / 或手术,必须在干预后等待 28 天且必须通过随机化前的影像学检查确认 SD。如果在筛选期扫描时检测到患者出现新的无症状 CNS 转移,则必须接受放疗和 / 或手术,在干预后等待 28 天且必须通过随机化前的影像学检查确认 SD。
- •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 CHF(NYHA 心功能分级法≥2 级),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等。
- •各种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例如男性 QTc>450msec 或女性 QTc>470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等。
- •存在活动性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HBcAb 或 HBsAg 阳性,且 HBV DNA>500 IU/mL,转氨酶≥2×ULN);或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RNA 高于检测上限,转氨酶≥2×ULN),活动性结核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感染),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无法控制或存在潜在风险的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姑息性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氯乙环己硝脲]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注:参加临床研究但未使用试验用药品或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受试者除外)。
- •首次给药前 1 年内发生过严重动 /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注:研究给药前 2 个月内未发生上述任何级别的事件,且研究给药前 2 个月内无需服用抗血栓或抗凝药物,且凝血功能正常的患者可考虑入组】,或入组前 30 天内有出血倾向且存在消化道大出血危险等。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研究期间有妊娠、哺乳、卵子捐献的女性;或有生育或精子捐献计划的男性。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ORR,DCR,PFS,DOR,OS
时间窗: 首次给药后每 6 周[±7 天])以及每 8 周(±7 天);
AE 及 SAE 的发生频率及严重程度;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注射部位的异常变化; 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超敏]肌钙蛋白、尿常规等、ECOG 评分、心电图参数、心脏彩超等的异常变化。
时间窗: 末次给药后 28 天(+7 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方案前(以先发生者为准)
Cmax、Tmax、Vss、t1/2 和 AUC0-t 等 PK 参数
时间窗: 每个周期的 Day1 和 Day15 以及终止治疗访视时
免疫原性:检测血清中 ADA 的产生,对 ADA 检测中呈阳性的样本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抗 DX126-262 中和抗体(NAb)
时间窗: 第 1、2、3、5、7 周期 D1 给药前和终止治疗访视时采集 ADA,及终止治疗后每 2 个月采集 ADA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徐丽娟
杭州多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