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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0196
CTR20180196进行中(未招募)1/2 期

一项评价 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临床试验

未提供3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3月5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00
试验地点
33
主要终点
主要研究终点为客观缓解率,定义为部分缓解(PR)和完全缓解(CR)。由研究者根据 2014 国际工作组评价非霍奇金淋巴瘤标准在任何时间评价试验药物。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1. 评价 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的初步疗效
  2. 评价 ICP-022 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安全性
  3. 分析药代动力学 (PK)/药效动力学( PD)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75 岁,性别不限;
  • 组织病理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包括细胞遗传学检测 t(11;14)阳性和 / 或免疫组织化学 Cyclin D1 高表达的套细胞淋巴瘤;
  • 既往接受过≥1 种且<4 种不同化疗和 / 或靶向药物治疗失败;
  • 增强 CT/MRI 检测有可测量的病灶:至少有一个淋巴结最大轴线超过 1.5cm,并且有 2 个可测量的垂直维度;
  • ECOG 体力评分 0-2 分;
  • 有对最近一次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发生疾病进展的病历记录;
  •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a) 无生长因子支持治疗或输血的情况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80g/L;如伴随骨髓侵犯,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109/L,血小板≥50×109/L;b) 血生化:总胆红素≤2 倍 ULN, AST 或 ALT≤2.5 倍 ULN; 血肌酐≤1.5 倍 ULN ;血清淀粉酶≤ULN;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 倍 ULN;
  • 预期生存时间≥4 个月;
  • 试验筛选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非进行了根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 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 在开始服用试验药物前 7 日内使用以抗肿瘤目的的强的松超过 20mg/日或等效药物,或 3 周内使用化学疗法、靶向治疗或放疗, 或 4 周内抗肿瘤作用的中草药(在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如复方斑蝥胶囊) 或抗体类为基础的治疗;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非血液学毒性未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a) 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 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b)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c)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d) 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 筛选前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血凝 / 血小板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
  • 尿蛋白≥2+且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2g/24 小时;
  •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
  • 既往 6 个月以内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或移植后合并有相关活动性感染;
  •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
  • 筛选前 6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 但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 活动性感染或未控制的 HBV (HBsAg 阳性和 / 或 HBc Ab 阳性且 HBVDNA 滴度阳性)、HCV Ab 阳性,HIV/AIDS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Syndrome)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
  • 既往或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
  • 以往接受过 BTK,BCR 通路抑制剂(如 P13K,Syk)及 BCL-2 激酶抑制剂治疗;
  • 适合且准备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 妊娠、哺乳期女性,或整个研究期间至结束服用研究药物 180 天以内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 合并服用细胞色素 P450 CYP3A 中重度抑制作用或强诱导作用的药物;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主要研究终点为客观缓解率,定义为部分缓解(PR)和完全缓解(CR)。由研究者根据 2014 国际工作组评价非霍奇金淋巴瘤标准在任何时间评价试验药物。

时间窗: 第 1-12 周期( 每 8 周一次),第 12 周期及以后(每 12 周一次)

次要结局

  • 次要疗效终点, 疗效由研究者根据非霍奇金淋巴瘤 2014 国际工作组标准进行评价 无进展生存期( PFS) 至疾病进展时间( TTP) 完全缓解率( CRR) 疾病缓解持续时间( DOR) 总生存期( OS)。(第 1-12 周期( 每 8 周一次),第 12 周期及以后(每 12 周一次))
  • 通过 ICP-022 血药浓度评价 ICP-022 在 20 例复发 / 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第 1 治疗周期)
  • 安全性终点: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实验室结果异常,根据 CTCAEV4.03 判断。(第 1 周期( 每 2 周一次) 第 2-12 周期 (每 4 周一次))
  • 安全性终点: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实验室结果异常,根据 CTCAEV4.03 判断。(第 1 周期( 每 2 周一次) 第 2-12 周期 (每 4 周一次))
  • 次要疗效终点, 疗效由研究者根据非霍奇金淋巴瘤 2014 国际工作组标准进行评价 无进展生存期( PFS) 至疾病进展时间( TTP) 完全缓解率( CRR) 疾病缓解持续时间( DOR) 总生存期( OS)。(第 1-12 周期( 每 8 周一次),第 12 周期及以后(每 12 周一次))
  • 通过 ICP-022 血药浓度评价 ICP-022 在 20 例复发 / 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第 1 治疗周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芦爱匣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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