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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0473
CTR20170473已完成3 期

评价 HMS5552 单药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4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5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450
试验地点
43
主要终点
HbA1c 水平相对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试验目的是评价 HMS5552 在 2 型糖尿病患者中 24 周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 52 周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 18~75 周岁(含 18 和 75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 筛选时已符合 WHO 颁布的 2 型糖尿病诊断标准(1999 年)确诊的 2 型糖尿病患者,接受饮食和运动干预至少 3 个月,且未服用过抗糖尿病药物;
  • 筛选时 7.5% ≤HbA1c ≤11.0%;
  • 筛选时 18.5 kg/m2<BMI < 35.0kg/m2;
  • 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保持相同的饮食和运动习惯,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及时进行自我血糖监测(SMBG)并进行记录;
  • 愿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

排除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2 型糖尿病病程超过 3 年;
  • 筛选前 3 年内接受过任何抗糖尿病药物治疗大于 14 天,或 3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抗糖尿病药物治疗;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不明诱因的严重低血糖事件(需要其他人帮助恢复)或频发低血糖,如筛选前 1 个月内发生 3 次或以上低血糖事件(血糖≤3.9mmol/L)或出现低血糖相关症状;
  • 筛选时空腹 C 肽< 1.0 ng/ml(保留至小数点后 1 位,以实测值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为准);
  • 既往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乳酸酸中毒或者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病史;
  • 临床上诊断的 1 型糖尿病,胰腺损伤引起的糖尿病或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
  • 有重大心脑血管病史,定义为:a)在筛选前 6 个月之内,受试者曾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或搭桥术、心脏瓣膜病或心脏瓣膜修复术、具有临床意义的不稳定型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的病史;b)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 III 或 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有不稳定的或快速进展性肾脏病史;
  • 筛选时处于活动性肝脏疾病期;
  • 有明确诊断的精神疾病病史;
  • 有血红蛋白病(如镰状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铁粒幼细胞贫血)病史;
  • 免疫力低下的受试者,如曾接受器官移植或被诊断为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如 HIV)的受试者;
  • 有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
  • 任何不稳定或者需要治疗的与血糖相关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甲亢,肢端肥大综合征,库欣综合征)或免疫系统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
  • 筛选前 1 年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时间外用除外);
  • 患者通常每天饮酒>2 单位或每周饮酒>14 单位;饮酒 1 单位相当于葡萄酒 150 mL 或啤酒 350 mL 或低度酒 100mL(≤17 度)、80mL(>17 度,≤24 度)或高度酒 50 mL(>24 度)
  • 筛选时出现明显的肝功能异常,定义为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或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ULN;
  • 筛选时感染性肝炎疾病的血清学证据:抗甲型肝炎病毒抗体 IgM(IgM anti-HAV)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IgM(IgM anti-HBc)阳性(以排除急性乙肝感染患者),或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阳性;
  • 筛选时肾小球滤过率(eGFR)< 60 mL/min/1.73m2;
  • 筛选时甘油三酯(TG)>5.7mmol/L;
  • 任何病因引起的贫血,定义为筛选时男性血红蛋白<12.0 g/dL(120 g/L)、女性血红蛋白<11.0 g/dL(110 g/L);
  • 研究者认为会影响试验安全性判断的实验室检查异常;
  • 研究者认为会影响试验安全性判断或需要医学干预的 ECG 异常表现(稳定性冠心病除外);
  • 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或者筛选前 4 周内新增 / 变更降压药物或调整降压药物剂量;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对试验用药物有过敏或不耐受风险的;
  • 受试者拒绝在试验期间仅使用本方案规定的抗糖尿病药物;
  • 目前正在采用强效或中效的肝酶 CYP3A4 诱导剂或抑制剂进行治疗(参见第 4.4.2 章节);
  • 妊娠女性、在研究进行中有妊娠意愿的女性;
  • 有生育可能且拒绝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服用试验用药物后 1 个月内使用高效、医学认可的避孕方法的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具有任何状况或疾病,可能影响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或参加试验的所有环节;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需要接受某种治疗,从而影响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的评估;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能够遵从本方案要求,如在研究期间不能坚持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按照方案要求按时服药与进餐,不能及时进行自我血糖监测(SMBG)并记录等;
  • 筛选前 30 天内曾服用过任何其它研究用药物或参与过其它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HbA1c 水平相对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双盲口服给药 24 周后

次要结局

  • 餐后 2 小时血糖(2h-PPG)相对基线的变化;(双盲治疗结束时(第 24 周))
  • 空腹血糖(FPG)相对基线的变化;(双盲治疗结束时(第 24 周))
  • HbA1c 达标率(HbA1c<7.0%的受试者比例);(双盲治疗结束时(第 24 周))
  • 除第 24 周外各次访视糖化血红蛋白(HbA1c)相对基线的变化。(双盲治疗结束时(第 24 周))
  • 1)研究期间不良事件; 2)低血糖事件; 3)体格检查; 4)生命体征; 5)12 导联心电图; 6)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和尿常规)。(双盲治疗结束时(第 24 周)和治疗结束时(第 52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余刚

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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