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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14408
ChiCTR2500114408尚未招募1 期

评价 AA001 单抗在中国阿尔茨海默病源性轻度认知障碍和轻度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Ⅰb 期临床试验

北京智源鸿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6 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36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安全性及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AD 源性 MCI 和轻度 AD 患者多次静脉滴注 AA001 单抗后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50 至 8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参与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 50~85 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3.筛选期或基线期体质指数(BMI)为 19~32 kg/m^2(含边界值),体重≥45kg 且≤100kg;
  • 4.筛选前报告有记忆力逐渐下降并在最近 6 个月内逐渐发病且缓慢进展的病史,必须由信息提供者予以证实;
  • 5.有研究伙伴(定义:能够在研究期间为参与者提供支持且每周陪伴至少 10 小时的人员,该时间为清醒期间的时间,并且不包含往返研究中心及在中心停留的时间)能够帮助患者参与试验全过程,研究伙伴必须签署单独的知情同意书;
  • 6.符合 AD 源性 MCI 和轻度 AD 的诊断标准(NIA-AA);
  • 7.筛选时,临床痴呆评定量表总体评分(CDR-GS)为 0.5 分或 1 分;
  • 8.筛选时,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评分为≥20 分且≤28 分;
  • 9.筛选时,改良的哈金斯基缺血量表(MHIS)总分≤4 分者;
  • 10.筛选时,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DRS-17)总分≤10 分者;
  • 11.通过脑部 Aβ PET 检查显示淀粉样蛋白(Aβ)病理学改变阳性;
  • 12.初治患者或经治患者,如果正在接受已批准的改善症状的 AD 合并药物及其他可能影响认知功能的合并药物如胆碱酯酶抑制剂、天门冬氨酸受体拮抗剂,在随机分组前,应稳定使用药物至少 1 月且在试验期间保持剂量稳定;

排除标准

  • 1.已知或疑似对试验用药品或其中已知成分过敏者;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
  • 2.筛选前 3 个月内或筛选时 MRI 检查显示显著局灶性病变,有下列之一者:①直径大于 2 cm 的梗死灶大于 2 个;②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角回、皮质和皮质下其他灰质核团有梗死灶;③脑白质损害 Fazekas Scale 分级≥3。研究者判定不影响认知和功能的局灶性病变除外;
  • 3.其他原因引起的痴呆者:血管性认知障碍或痴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克-雅氏病、亨廷顿舞蹈症、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脑外伤性痴呆,或其他理化因素(如药物中毒、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重要的躯体疾病(如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等)、颅内占位性病变(如硬膜下血肿、脑肿瘤)、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以及维生素 B12、叶酸缺乏或其他任何已知原因引起的痴呆;
  • 4.筛选前 1 年内有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视神经脊髓炎、帕金森病发作史、癫痫发作史者;
  • 5.研究者评估干扰研究程序或影响评估的精神症疾病者;
  • 6.筛选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者,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和 / 或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非进展性前列腺癌或其他复发或扩散风险低的癌症除外;
  • 7.研究者评估存在不可纠正的视、听障碍不能完成神经心理测评者;
  • 8.筛选时存在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安静状态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 9.筛选时 12 导联心电图显示 QTcF 男性>450ms,女性>470ms,或严重的心律失常如: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房颤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 10.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者;
  • 11.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证据,或有终末期心血管疾病史(如慢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 III、IV 级 );
  • 12.筛选时存在异常的实验室指标:肝功能指标(ALT 和 / 或 AST)超过正常范围上限 2 倍、或肾功能指标(Cr)超过正常范围上限 1.5 倍、或肌酸激酶超过正常范围上限 2 倍、凝血异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值上限 10s;
  • 1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阳性、或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史螺旋抗体阳性者;
  • 14.在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者;
  • 15.筛选前 2 年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或筛选期尿液药物滥用筛查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
  • 16.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新增使用双联抗血小板或抗凝类药物者;
  • 17.当前或之前使用过针对 Aβ的主动免疫或被动免疫治疗;
  • 18.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者,或者筛选前尚在药物 5 个半衰期以内者(以时间更长者为准);
  • 19.未得到充分控制的其他免疫疾病,或需要免疫球蛋白、单克隆抗体(或单克隆抗体衍生物)、免疫抑制剂或血浆置换治疗的免疫疾病者或给药前洗脱期<5 个半衰期者;
  • 20.筛选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血清妊娠检测为阳性者或 30 天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或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者;
  • 21.不同意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 22.无法提供载脂蛋白 E(apolipoprotein E,ApoE)基因型检测结果且不同意进行 ApoE 基因型检测者;
  • 23.不能耐受 PET/MRI 程序或存在 PET/MRI 禁忌者,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不能与 PET/MRI 兼容的起搏器、动脉瘤夹、人工心脏瓣膜、耳植入物、或者眼部、皮肤或身体存在可能禁忌 MRI 扫描的金属异物,或对 florbetapir F18 过敏者,或存在幽闭恐惧者;
  • 24.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剂量组 1

给药剂量 3mg/kg

剂量组 3

给药剂量 20mg/kg

剂量组 2

给药剂量 10mg/kg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结局

  • 淀粉样斑块(基线、治疗后第 12 周、24 周、52 周)
  • 临床痴呆评定量表评分(基线、治疗后第 24 周、52 周)
  • 日常功能量表评分(基线、治疗后第 24 周、52 周)
  • 阿尔茨海默病评定量表评分(基线、治疗后第 24 周、52 周)
  • Aβ42、p-tau217(基线、给药后第 12 周、24 周、52 周)
  • 简易精神状态检查评分(基线、治疗后第 24 周、52 周)
  • 药代动力学(PK)特征

研究者

发起方
北京智源鸿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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