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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50493
CTR20150493已完成3 期

冻干人用狂犬病(人二倍体细胞)在 10~60 岁健康人群中按“Zagreb”法(2-1-1)免疫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研究

未提供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90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12月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90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所有受试者首针免疫第 14 天血清中狂犬病毒中和抗体(RVNA)阳转率(RVNA 水平≥0.5IU/mL 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研究冻干人用狂犬病(人二倍体细胞)在 10~60 岁健康人群中按“Zagreb”法(2-1-1)免疫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0岁(最小年龄) 至 6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满 10 周岁,不满 60 周岁的受试者。
  • 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血压不高于 160/100mmHg(无论是否用药)。
  • 受试者能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并且能完成 2 个月的研究随访。
  • 腋下体温≤37.0℃。
  • 经查问病史、体检和临床判定健康者,符合本制品免疫接种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有犬类或其他哺乳类动物伤害史。
  • 有惊厥、癫痫、脑病和精神病等病史或家族史者。
  • 对研究疫苗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如麦芽糖、白蛋白等),过去有较严重的疫苗过敏反应,过敏史。
  • 女性尿妊娠试验阳性者,怀孕、在哺乳期的妇女,或在 2 个月内有怀孕计划的妇女。
  • 急性发热性疾病者及传染病者。
  • 患有先天畸形、发育障碍或慢性疾病,如哮喘、糖尿病、甲状腺疾病。
  • 先天或获得性的血管性水肿 / 神经性水肿。
  • 接受试验疫苗前 1 年有患荨麻疹。
  • 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凝血障碍(可能造成肌内注射禁忌)。
  • 过去 6 个月内有过免疫抑制剂治疗、抗过敏治疗、细胞毒性治疗、吸入皮质类固醇(不包括过敏性鼻炎的皮质类固醇喷雾治疗,急性非并发皮炎的表面皮质类固醇治疗)。
  • 接受试验疫苗前 4 个月内接受过血液制品。
  • 接受试验疫苗前 1 个月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
  • 接受试验疫苗前 1 个月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
  • 接受试验疫苗前 14 天内接受过亚单位或灭活疫苗。
  • 根据研究者判断,由于各种医疗、心理、社会条件或其他条件,有悖于试验方案,或影响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所有受试者首针免疫第 14 天血清中狂犬病毒中和抗体(RVNA)阳转率(RVNA 水平≥0.5IU/mL 的受试者比例)。

时间窗: 免疫第 14 天

所有受试者首针免疫后第 0-3 天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

时间窗: 免疫后 0-3 天

次要结局

  • 1、首针免疫第 14 天血清中狂犬病毒中和抗体中和抗体几何平均滴度、免疫第 42 天血清中狂犬病毒中和抗体阳转率和免疫第 42 天血清中狂犬病毒中和抗体几何平均滴度。(免疫第 14 和第 42 天)
  • 1、所有受试者免疫后第 0-7 天征集性不良反应发生率; 2、试验组受试者免疫第 0-49 天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对照组免疫第 0-56 天非征集性不良事件发生率; 3、所有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受试者每针免疫第 0-7 天 试验组首针免疫第 0-49 天 对照组免疫第 0-56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陈怀恭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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