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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1566
CTR20201566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奥美沙坦酯片在健康志愿者中空腹 / 餐后、单剂量、口服、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预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6 人开始时间: 2020年7月3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6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通过小样本量的预试验研究,考察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奥美沙坦酯片(规格:20mg)与持证商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规格:20mg)在空腹和餐后口服给药两种条件下制剂的相似程度,为能否进入正式试验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考察药物的个体内变异,为正式试验样本量、采血点及分析方法的确定提供证据。次要目的:评价奥美沙坦酯片的临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主要目的
通过小样本量的预试验研究,考察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的奥美沙坦酯片(规格:20mg)与持证商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奥美沙坦酯片(规格:20mg)在空腹和餐后口服给药两种条件下制剂的相似程度,为能否进入正式试验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考察药物的个体内变异,为正式试验样本量、采血点及分析方法的确定提供证据。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的健康中国志愿者,男女均可。
  • 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体重指数≤26.0。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 2(m2)。
  • 对试验内容、试验过程充分了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试验前 90 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 /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
  • 体位性低血压或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 有多发性和复发性过敏史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过敏,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等);
  •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或有异常出血家族史或个人史者;
  •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试验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开始试验前 90 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 400mL 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者;
  • 试验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环氧合酶-2 抑制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抑制剂、保钾药物和利尿剂(螺内酯、氨苯喋啶)及其他影响奥美沙坦生物利用度的药物(阿利吉仑、考来维仑)等,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
  • 试验前 90 天内使用过已知对某脏器有损害的药物或接种过疫苗者;
  • 酒精呼气或尿液毒品筛查结果阳性者;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
  • 试验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既往饮酒者: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
  • =14g 酒精(即 17.75mL 纯酒精),相当于 335mL 啤酒(酒精度 5°)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35mL 白酒(酒精度 52°)或 120mL 红酒(酒精度 15%),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 长期过量饮用茶、葡萄柚以及富含黄嘌呤(包括咖啡因、可可碱等)的饮料(8 杯 / 日以上,1 杯=250mL),或长期过量食用富含葡萄柚、黄嘌呤的食物者,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以上食物 / 饮料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试验前病毒学检查结果(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女性志愿者试验筛选开始前 14 天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 )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腹部 B 超、胸部 X 片、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在试验筛选开始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3 个月(90 天)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 研究者认为志愿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后 48 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t1/2(给药后 48 小时)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临床症状、体征观察和报告、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给药后 48 小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吴佳佑

成都恒瑞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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