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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900026714
ChiCTR1900026714尚未招募不适用

感毒清颗粒治疗普通感冒(气虚邪犯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四川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0 人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20
试验地点
4
主要终点
普通感冒所有症状从接受治疗到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所需的时间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感毒清颗粒治疗普通感冒(气虚邪犯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符合西医普通感冒的诊断标准;
  • (2)符合中医证候诊断标准;
  • (3)平素易感冒,每年反复多次感冒,次数在 4 次以上;
  • (4)急性起病,病程在 48h 以内的初诊者(未使用抗生素或其他针对治疗本病的药物)。
  • (5)年龄在 18 至 70 岁之间,性别不限;
  • (6)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

排除标准

  • (1)流行性感冒患者;
  • (2)体温(腋下)≥39℃者;
  • (3)血常规检查白细胞总数>12.0×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80%;
  • (4)伴咽结膜炎、疱疹性咽峡炎、急性扁桃体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呼吸道感染疾病;
  • (5)肝功能(如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高于正常上限 1.5 倍),肾功能(血清肌酐)异常者;
  • (6)对研究药物的成分过敏或者可能过敏的;
  • (7)合并有严重的原发性心血管、肺、肾、肝、神经、血液病;
  • (8)近 1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 (9)就诊前 48h 内已服用相关感冒治疗药物,如抗炎、抗病毒、激素或解热镇痛类药物。
  • (10)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 (11)有精神疾病者;
  • (12)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感毒清颗粒

对照组

感毒清颗粒安慰剂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普通感冒所有症状从接受治疗到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所需的时间

普通感冒单项症状从接受治疗到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所需的时间

普通感冒主要症状的改善情况

次要结局

  • 普通感冒次要症状的改善情况
  • 普通感冒中医症状积分变化

研究者

发起方
四川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

研究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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