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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0934
CTR20190934已完成Pk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 ASP015K 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开放性、单次和多次给药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6 人开始时间: 2019年9月2日

试验速览

阶段
Pk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36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ASP015K 和 ASP015K 代谢产物(H1、H2 和 H4)的血浆浓度和药代动力学参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 ASP015K 50mg、100mg 和 150mg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愿意参加研究,并签署受试者知情同意书(ICF)。
  •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 18 岁且≤ 45 岁。
  • 体重指数(BMI)和体重正常:筛选时,BMI[=体重 kg/(身高 m)2]> 19 kg/m2 且≤ 24 kg/m2,体重男性不低于 50 kg,女性不低于 45 kg。
  • 女性受试者必须符合下述要求之一:无生育能力:筛选前绝经(定义为至少 1 年无月经来潮),或证实已行手术绝育;或,如果具有生育能力: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0 天内无计划受孕,且筛选时和第-1 天妊娠试验呈阴性,且自筛选起在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0 天,如果与异性性交,同意始终使用 1 种高效避孕方法**高效避孕方法包括:持续并正确使用既定的口服避孕药;注射或植入激素避孕法;已植入宫内避孕器(IUD)或宫内避孕系统(IUS);合用避孕套及月经周期表记载法;男性伴侣已行有效的绝育手术。
  • 自筛选起在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0 天,女性受试者不得哺乳。
  • 自筛选起在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60 天,女性受试者不得捐献卵子。
  • 自筛选起在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90 天,男性受试者及其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配偶 / 伴侣应使用 1 种高效避孕方法。
  • 自筛选起在整个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90 天,男性受试者不得捐献精子。
  • 受试者同意在本研究期间(定义为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完成末次研究访视期间)不参与其他干预研究。

排除标准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怀孕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哺乳。
  • 受试者已知或疑似对 ASP015K 或所用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
  • 受试者第-1 天的肝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 [AS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移酶 [GGT]和总胆红素[TBIL])中有任一项高于正常值上限。此类情况可重复进行一次评估。
  • 将研究中心或试验 / 分析机构规定的各项检查的正常值范围作为本项研究的正常值范围。受试者在第-1 天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下列任一标准时,可重复进行一次评估。血液学:偏离正常值范围上限+20%或下限-20%,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血生化:偏离血清肌酐、血清电解质(Na、K、Cl)或空腹血糖的正常值范围;对于其他实验室检查项,偏离正常值范围上限+20%或下限-20%,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但是未规定 LDH、CK、总胆固醇、甘油三酯、UREA、血清肌酐和尿酸的正常值范围下限,因为偏离上述检查项下限并不具有临床意义。尿分析:尿分析偏离检查项的正常值范围,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 受试者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性疾病史(包括药物过敏、哮喘、湿疹或严重过敏反应,但不包括给药时发生的未经治疗且无症状的季节性过敏)。
  • 研究者断定,受试者曾经患有或当前患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胃肠道、内分泌、血液系统、肝脏、免疫系统、代谢、泌尿系统、呼吸系统、肺、神经性、脑血管、淋巴、皮肤、精神病学、肾和 / 或其他重大或恶性疾病。
  • 受试者在第-1 天前 1 周内患有发热性疾病或有症状的病毒性、细菌性(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或真菌性(非皮肤)感染。
  • 在筛选时或第-1 天,研究者审查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ECG)和方案规定的临床实验室检查后发现受试者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受试者在筛选期或第-1 天的脉率<45 或> 100 bpm;收缩压(SBP)> 140 mmHg;平均舒张压(DBP)> 90 mmHg(受试者以坐位休息 5 分钟后测量;自动测量脉率)。如果受试者的平均血压超出上述限值,则可复测一次血压。
  • 受试者在筛选时或第-1 天体温异常,定义为腋窝温度> 37.3oC 或< 35.0oC。
  • 筛选时或第-1 天(在筛选时和第-1 天检测),男性受试者 QTcF 间期> 430 ms,女性受试者> 450 ms。如果第-1 天时受试者 QTcF 超出限值,则可复测一次 ECG。
  • 受试者曾经患有或当前患有先天性短 QT 综合征(定义为 QTc < 330 ms)。
  • 受试者曾行胃肠道切除术(阑尾炎手术除外)。
  • 受试者在第-1 天前 1 周内出现上消化道症状。
  • 在结核病方面,受试者符合下述任一项:曾患有活动性结核病;筛选时,胸部 X 光检查发现异常;与传染性结核病患者接触;T 细胞斑点试验或 Quantiferon Gold 试验显示结核感染阳性。
  • 在除结核病外的其他感染方面,受试者符合下述任一项标准:并发或曾患有重度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带状疱疹;局部带状疱疹复发≥2 次;第-1 天前 90 天内因重度传染性疾病而住院治疗;第-1 天前 90 天内接受抗生素静脉给药(不适用于预防性抗生素);除上述情况外,研究者或助理研究者判定为传染性疾病风险较高的受试者(如插入导尿管的受试者)。
  • 受试者在第-1 天前 56 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不适用于灭活疫苗,如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
  •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一处方或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或天然草药,如圣约翰草)。
  • 受试者在进入临床研究中心前 3 个月内每天吸烟超过 10 支(或同等数量的烟草)。
  • 受试者在进入临床研究中心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酒精单位(1 个单位=10 g 纯酒精=250 mL 啤酒[5%]或 35 mL 白酒[35%]或 100 mL 葡萄酒[12%])(女性受试者为> 14 个酒精单位),或者受试者在筛选时或第-1 天的酒精或药物(苯丙胺类、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大麻类、可卡因和阿片类)滥用检测结果呈阳性。
  • 受试者在进入临床研究中心前 3 个月内滥用任一药物。
  • 受试者在第-1 天前 60 天内大失血、捐献 1 个单位(450 mL)或以上的血液、输注任何血液或血液制品或者在第-1 天前 7 天内捐献血浆。
  • 受试者在筛选时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甲型肝炎病毒(免疫缺陷病毒[Ig]M)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的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
  • 受试者已参与其他临床研究,或者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品治疗。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状况。
  • 受试者为安斯泰来集团、临床研究组织(CRO)或临床研究中心的员工。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ASP015K 和 ASP015K 代谢产物(H1、H2 和 H4)的血浆浓度和药代动力学参数

时间窗: 第 1 天、第 8 天、第 9-12 天、第 13 天。

次要结局

  • 安全性评价包括 AE 发生率、性质和严重程度;临床实验室检查(血液学、生化和尿分析);生命体征;12 导联 ECG 和体格检查结果。(自筛选期至研究结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曹李媛

Astellas Pharma Inc./Astellas Pharma Tech Co., Ltd.Yaizu Technology Center/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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