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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2704
CTR20252704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评价 LP352 治疗儿童和成人发育性癫痫性脑病患者癫痫发作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 III 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未提供11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0
试验地点
114
主要终点
与基线相比,治疗期间可计数运动癫痫发作的频率百分比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通过可计数运动性癫痫发作评估 LP352 治疗 DEE 的疗效。关键次要目的:评价 LP352 治疗 DEE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 LP352 治疗 DEE 的疗效。次要目的:通过总体癫痫发作评价 LP352 治疗 DEE 的疗效;评价 LP352 对 DEE 患者无癫痫发作率的影响;评价 LP352 对 DEE 患者无癫痫发作结局的影响;使用 PopPK 表征 LP352 的血浆暴露量,并进行 ER 分析。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价通过可计数运动性癫痫发作评估lp352治疗dee的疗效。关键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2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确定患有 Lennox-Gastaut 综合征(LGS)的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a 癫痫发病年龄≤8 岁 b 强直性 / 强直-失张力发作史加至少 1 种以下癫痫发作类型:非典型失神发作、失张力发作、肌阵挛性发作、伴有意识障碍的局灶性发作、全身强直-阵挛发作、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或癫痫性痉挛 c 存在发育停滞或倒退 d 脑电图(EEG)史显示广泛性慢的(<2.5 Hz)棘慢复合波
  • 确定患有 DEE(其他)的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a 不符合 LGS 标准 b 癫痫发病年龄≤5 岁 c 存在发育停滞或倒退 d 有多种癫痫发作史 e 发作间期 EEG 背景病史显示弥漫性或多灶性慢波(伴或不伴癫痫样活动)
  • 受试者目前发生了以下至少 1 种可计数运动性癫痫发作类型的事件: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强直性发作(双侧)、阵挛性发作(双侧)、失张力发作(双侧)伴躯干 / 腿部受累、局灶运动性发作(包括偏侧阵挛性)、局灶性至双侧强直-阵挛发作。
  • 受试者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月至少有 4 次可计数运动性癫痫发作。
  • 受试者在筛选前以稳定剂量服用 1 至 4 种 ASM 至少 4 周。
  • 受试者、其父母或看护人愿意并且能够(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遵守在整个研究期间填写日记的要求。
  • 受试者必须愿意并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在 受试者无法提供同意的情况下,必须由适当的法定代理人提供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 被诊断为患 Dravet 综合征(DS)或具有与 DS 一致的 SCN1A 基因突变。
  • 受试者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因需要机械通气的癫痫持续状态而入住医疗机构。
  • 磁共振成像或基因检测显示受试者患有神经变性疾病。
  • 受试者患有与主要病因无关的获得性病变 / 损伤,这可能是癫痫发作的继发性原因。
  • 受试者正在接受排除的药物。
  • 受试者使用过任何非口服溶液 / 胶囊 / 片剂剂型、非从政府批准的药房获得或含有≥50%THC 的任何大麻制品或大麻二酚。
  • 受试者患有不稳定且具有临床意义的神经系统疾病(正在研究的疾病除外;例如,复发性卒中)、精神疾病、心血管疾病(例如,肺动脉高压、心脏瓣膜病、直立性低血压 / 心动过速)、肺部疾病、肝病、肾病、代谢疾病、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造血系统疾病或内分泌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受试者参与研究或可能混淆研究结果的异常。
  • 受试者无法或不愿意遵守任何研究要求或时间表。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与基线相比,治疗期间可计数运动癫痫发作的频率百分比变化

时间窗: 治疗结束

次要结局

  • TEAE 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安全性实验室参数、体格检查结果、生命体征、身高和体重、12 导联 ECG、对 C-SSRS 的回答、PHQ-9 总分和第 9 题得分(整个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
  • 治疗期间 50%应答率相比基线的情况、维持治疗期间可计数运动性癫痫发作频较基线的变化百分比(治疗结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何艳

Longboard Pharmaceuticals, Inc./百时益医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Avema Pharma Solutions

研究点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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