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40850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苹果酸法米替尼治疗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 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44 人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144
- 试验地点
- 21
- 主要终点
- 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苹果酸法米替尼对二线或三线以上治疗失败的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无进展生存期(PFS)的影响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70 岁;
- •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IV 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具有可测量病灶(肿瘤病灶 CT 扫描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 CT 扫描短径≥15 mm,扫描层厚不大于 5 mm,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放疗、冷冻等局部治疗)
- •经二线或三线以上治疗复发或失败的患者:a.EGFR 野生型患者需二线或二线以上治疗(治疗方案需包括含铂类双药方案)复发或失败;b.EGFR 突变型和未经 EGFR 基因检测的患者需三线或三线以上治疗(治疗方案需包括含铂类双药方案,并需接受过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或埃克替尼 EGFR-TKIs 治疗)复发或失败;“治疗失败”的定义:(1)治疗过程中疾病进展或末次治疗后的 3 个月内疾病进展,均有明确影像学或临床进展证据;(2)因无法耐受化疗不良事件而退出标准治疗的患者,按 CTCAE 4.0 标准,其不耐受的血液学不良事件严重等级需达到 IV 度以上(血小板下降为 III 度以上)或非血液学不良事件严重等级达到 III 度以上,且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重复原方案治疗仍然无法耐受。
- •ECOG PS 评分:0-1 分;
- •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其中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 6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放疗或手术≥4 周;EGFR TKI 类分子靶向药物≥2 周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a.HB ≥ 90 g/L(14 天内未输血);b.ANC ≥ 1.5×109/L; c.PLT ≥ 80×109/L;(2)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TBIL < 1.25 倍正常值上限(ULN); b.ALT 和 AST < 2.5 ULN;c.血清 Cr ≤ 1.25 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45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d.胆固醇 ≤ 1.5 ULN,甘油三酯 ≤ 2.5 ULN;(3)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正常值低限(LLN)。
-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鳞癌(包括腺鳞癌);小细胞肺癌(包括小细胞癌和非小细胞混合的肺癌);
- •已知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 CT 或 MRI 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 •患有高血压且经单一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收缩压> 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 90 mmHg),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 QTcF: 男性≥450 ms,女性≥470 ms)及Ⅱ级心功能不全,分级参考 NCI-CTC AE 4.0;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凝血功能异常(PT 或 PT-INR > 1.5 ULN、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如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影像学显示肿瘤病灶距大血管 ≤ 5 mm;
- •随机化前 4 周内出现≥ CTCAE 1 级的肺出血(包括咯血≥ 2.5 ml 或半茶匙),随机化前 4 周内出现≥ CTCAE 2 级的其它部位出血;
-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 •随机化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1.0 g;
- •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 K 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华法林(1mg 口服,每日一次),小剂量肝素(成人每日用量为 0.6 万~1.2 万 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 100 mg);
-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不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 •有临床症状,需要临床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包括胸水、腹水、心包积液);
- •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入组前使用过 VEGFR 抑制剂(如:舒尼替尼、索拉菲尼、帕唑替尼、阿西替尼等,贝伐单抗除外)
- •以往或同时伴有其他恶性肿瘤,但是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
时间窗: 每 2 周期一次
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
时间窗: 每 2 周期一次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患者出组后,进入生存期随访、每 8 周一次)
- 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每 2 周期一次)
- 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 QOL)(每周期一次)
- 客观缓解率(ORR)(每 2 周期一次)
- PK/PD 相关性(每 2 周期一次)
- 药物的安全性(1 周期的 2 周末和 4 周末、以后每周期 4 周末做安全性检查)
- 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患者出组后,进入生存期随访、每 8 周一次)
- 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每 2 周期一次)
- 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 QOL)(每周期一次)
- 客观缓解率(ORR)(每 2 周期一次)
- PK/PD 相关性(每 2 周期一次)
- 药物的安全性(1 周期的 2 周末和 4 周末、以后每周期 4 周末做安全性检查)
研究者
杨清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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