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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1229
CTR20191229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 SYHA1803 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3 人开始时间: 2019年6月2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33
试验地点
8
主要终点
MTD/RP2D;DLT 发生情况和频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SYHA1803 治疗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 SYHA1803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1)评价 SYHA1803 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特征;2)初步评价 SYHA1803 的抗肿瘤疗效。3)初步评价 SYHA1803 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为确定最佳的治疗人群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syha1803治疗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syha1803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ⅱ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18~80(含)周岁,性别不限。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没有条件接受标准治疗。
  • 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 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血液系统(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75×109/L;血红蛋白(Hb)≥90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3×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 血钙和血磷水平处于正常范围内。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3 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类(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等)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已知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和 / 或 CYP2C9 的强效抑制剂或者 CYP3A4 和 / 或 CYP2C9 强效诱导剂及需要继续使用此类药物者(详见附录 7)。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 拷贝/ml 或 200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 目前或曾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静息状态下,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50ms;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任何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 40 岁发生无法解释的猝死、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 QT 间期的合并药物(详见附录 10)。
  •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 存在视网膜病变或严重的角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脱离、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病史、角膜炎等。
  • 既往或当前患有影响钙-磷稳态调节的内分泌改变(例如:甲状旁腺切除术、甲状旁腺疾病、肿瘤溶解和肿瘤样钙质沉着症)。
  • 有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
  •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MTD/RP2D;DLT 发生情况和频率;

时间窗: 多次给药第 1 周期

AE、SAE 发生情况和频率(根据 NCI-CTCAE 5.0)。

时间窗: 整个研究周期

次要结局

  • 药代动力学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AUC、CL/F、Cmin、Cmax、T1/2 等;药效动力学指标:血磷水平实测值,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值;(多次给药第 1 周期)
  • 疗效:根据 RECIST 1.1 标准确定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生物标志物:肿瘤组织 FGFR1-4 基因扩增、融合或突变的情况与疗效的关系。(筛选期、多次给药第 2 周期末、之后每 2 周期末)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杨静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研究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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