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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562
CTR20221562已完成1 期

一项评估 D-0502 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E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 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8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2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的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按 NCI CTCAE 5.0 版分级)、与用药的因果关系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估 D-0502 联合哌柏西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ER 阳性、HER2 阴性乳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Fe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患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且同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程序;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的女性;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i. 处于绝经后状态:
  • a. 曾接受双侧卵巢切除术;
  • b. 年龄≥60 周岁;
  • c. 年龄<60 周岁,自然停经≥12 个月,且卵泡刺激素(FSH)和雌二醇(E2)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FSH 和 E2 的绝经后范围可以参照各研究中心当地实验室的参考值范围,本研究推荐的绝经后参考值范围:FSH>40 U/L,E2<110 pmol/L(或<30 pg/mL)。
  • ii. 正处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在试验治疗开始前至少 4 周起开始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并计划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 GnRHa;
  • 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 ER 阳性、HER2 阴性局部复发、不可手术和 / 或转移性乳腺癌;
  • 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既往未接受过任何全身内分泌抗肿瘤治疗,或既往仅接受过 1 线全身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
  • 基于 RECIST 1.1 版标准,存在至少 1 个可通过 CT 或 MRI 测量的可测量病灶;在无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有可评估的骨病灶[溶骨性或混合性(溶骨性+成骨性)骨病灶]也是可以接受的。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必须经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才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0-1;
  •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且在相关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
  • a. 血小板(PLT)≥100×109/L;
  • b. 血红蛋白(HGB)≥90 g/L;
  • c.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
  • d. 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采用修正的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
  •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则可以接受≤5×ULN);
  • f. 总胆红素(TBIL)≤1.5×ULN;
  • g.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排除标准

  • 随机前 6 周内使用过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选择性雌激素受体共价拮抗剂(SERCA),例如氟维司群、GDC-9545、AZD9833、SAR-439859、Zn-c5、LX-039、HS234 等;
  • 在随机前 4 周内接受大手术,随机前 2 周内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放疗、化疗、内分泌、靶向治疗等;
  • 在随机前 28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任何其他未获批上市的研究性药物治疗;
  • 不稳定或有症状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患者。有脑转移病史的患者,临床稳定且通过脑 MRI 或 CT(如果不宜进行 MRI)证实无 CNS 疾病进展的可以入组(MRI 或者 CT 检查必须在最后一次脑部放疗最少 4 周后);
  • 既往接受>1 种全身性化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包括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研究者认为伴随疾病会增加毒性风险的患者,例如严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统或神经系统疾病;
  • 既往治疗的毒性未消退,其定义为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尚未缓解至≤1 级[基于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5.0 版];
  • 在随机前 1 周内接受过已知为 CYP3A4/5 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或 CYP2C8 底物的治疗窗口窄的药物;
  • 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消化系统疾病;
  • 因甲状腺功能异常导致的 2 级以上甲状腺疾病(如甲亢和甲减);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拷贝数大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 随机前 3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癌除外;
  •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的类型、发生率、严重程度(按 NCI CTCAE 5.0 版分级)、与用药的因果关系

时间窗: 试验结束后

次要结局

  • 哌柏西利单药、D-0502 与哌柏西利联合用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AUC0-t、AUC0-inf 、Cmax、Tmax、Cmin、T1/2、Vd、Cl)(试验结束后)
  • 客观缓解率(ORR)、临床受益率(CBR)、疾病控制率(DCR)(试验结束后)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试验结束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史喆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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