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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0540
CTR20190540已完成1/2 期

ALA 治疗中重度寻常性痤疮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临床试验

未提供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2 人开始时间: 2019年6月5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72
试验地点
4
主要终点
各组受试者治疗成功(IGA 分级下降至少两级)的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探索 ALA 联合 LED 光动力治疗仪治疗中重度寻常性痤疮的安全性、耐受性及临床疗效,探索 ALA 的治疗剂量(敷药浓度和封包时间)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4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年龄为 18-40 周岁
  • 中重度(Pillsbury 国际改良分类法Ⅲ-Ⅳ级)面部寻常性痤疮患者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给药前 14 天内至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其中在入组前 2 周内使用避孕药的受试者,在整个研究中这种药物的使用剂量必须保持不变),且无生育或捐献精子 / 卵子计划
  • 自愿参加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患恶性肿瘤以及因患有心脏、内分泌、血液、肝脏、免疫、代谢、泌尿系统、肺部、神经系统、风湿 / 关节、精神、肾等疾病导致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 肝功能、肾功能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
  • 目前患有过敏性疾病者;怀疑或已知患有卟啉病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和 / 或卟啉过敏者;对可见光过敏者;过敏体质者(对两种或以上的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 继发性痤疮患者,如职业性痤疮及皮质类固醇引起的痤疮
  • 患处并发其他明显的可能影响疗效评价的面部皮肤疾病的患者,如日光性皮炎、银屑病、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肿瘤等
  • 患有其他疾病可能明显影响到疗效评价的患者
  • 试验前 2 个月内口服维 A 酸类药物者(阿维 A 酸类药物 6 个月 )
  • 试验前 4 周内口服抗生素类、糖皮质激素类、螺内酯等抗雄激素类以及其他治疗痤疮药物的患者;或使用过物理疗法治疗痤疮的患者
  • 试验前 4 周内面部局部外用维 A 酸类药物的患者;或试验前 2 周内面部局部外用抗生素类、糖皮质激素类以及其他局部外用治疗痤疮药物的患者
  • 入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
  •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各组受试者治疗成功(IGA 分级下降至少两级)的比例

时间窗: 末次治疗后第 8 周

各组受试者总皮损计数较基线百分比的变化;

时间窗: 末次治疗后第 8 周

通过光动力治疗反应、不良事件、实验室安全性指标、生命体征等的观察或检测评估安全性与耐受性

时间窗: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治疗后第 8 周时

次要结局

  • 各组受试者炎性皮损计数、非炎性皮损计数较基线百分比的变化(末次治疗后第 4、8 周)
  • 各组受试者 IGA 分级的改善(末次治疗后第 4、8 周)
  • 各组受试者 IGA 分级下降至少两级的比例(末次治疗后第 4 周)
  • 受试者痤疮特异性生活质量量表(Ance-QoL)评分较基线的改变(末次治疗后第 4、8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宗良飞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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