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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0749
CTR20230749已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

培唑帕尼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三周期、三序列、部分重复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9 人开始时间: 2023年3月15日

试验速览

阶段
生物等效性试验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39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 和 AUC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比较空腹给药条件下,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唑帕尼片(0.2g/片)与 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 持证的培唑帕尼片(0.2g/片,商品名:Votrient®)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唑帕尼片(0.2g/片)与 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 持证的培唑帕尼片(0.2g/片,商品名:Votrient®)在健康成年人群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给药条件下,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唑帕尼片(0.2g/片)与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持证的培唑帕尼片(0.2g/片,商品名:votrient®)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 周岁的健康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心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或已知对培唑帕尼以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 三年内有心血管、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消化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 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食品、功能性维生素者(问诊);
  • 试验前 4 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或查重);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献血行为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6 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 400 mL 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1 周内献血(血液成分者)者(问诊);
  •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白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首次给药前 48h 内和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问诊、检查);
  • 试验前 3 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试验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 给药前 48h 内摄取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或食物(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品,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者(问诊);
  •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型肝炎 e 抗原、乙型肝炎 e 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且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 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P-gp 抑制剂(可比司他)、P-gp 诱导剂(利福布汀、利福平、贯叶连翘)或他汀类药物(如辛伐他汀)者(问诊);
  • 男性受试者 QTc 间期≥450ms 或女性受试者 QTc 间期≥460ms 者或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问诊);
  • 有肿瘤、高血压、癫痫、心功能不全病史,或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问诊);
  • 6 个月内有卒中史或心梗史,或发生过任何动脉、静脉血栓栓塞事件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 有凝血功能障碍者(问诊);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 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问诊);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 需高空作业、驾驶或操作危险 / 精密机械者(如司机及从事精操作者)(问诊);
  • 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应排除: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应排除:试验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应排除:育龄女性试验前 14 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应排除: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应排除: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 和 AUC

时间窗: 给药后 120 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t1/2、λz 等(给药后 120 小时)
  • 实验室检查结果、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不良事件等(给药后 120 小时)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观磊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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