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221182
CTR20221182已完成3 期

评价 OC-01 鼻喷雾剂治疗中国人群干眼体征和症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双盲、3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4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5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340
试验地点
20
主要终点
STS 较基线增加≥10 mm 的受试者百分比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旨在对比评价,OC-01 鼻喷雾剂与安慰剂(溶媒)治疗干眼体征和症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筛选访视时至少 18 岁。
  •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即存在至少 6 个月干眼症状),使用过和 / 或想使用人工泪液替代品治疗干眼症状。
  • 筛选访视时,眼干燥评分(EDS)≥40。
  • 筛选访视时,研究眼满足以下所有情况:
  • 至少 1 个角膜区的角膜荧光素染色(CFS)评分≥2 或所有角膜区的总分≥4。
  • 基线希尔默试验(局部麻醉)评分≤10 mm/5 分钟;同一只眼,用棉拭子刺激鼻腔后希尔默试验评分(STS)至少增加了 7 mm。
  • 基线时研究眼和对侧眼的 STS 差异<20 mm。
  • 筛选访视时,每只眼的最佳矫正视力(BCVA),即最小分辨角对数(logMAR)为 0.7 或更好(logMAR≤0.7;对应的斯内伦评分为 20/100 或更好)。
  •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有正常的眼睑 / 睫毛解剖结构、眨眼和闭合功能。
  • 不熟悉(例如不知道试验用药品是用于刺激泪液生成)且之前没有使用过试验用药品。
  • 有读写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问卷。
  • 能够并愿意使用试验用药品,并且参加所有研究评估和访视。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手部有力,能够独立使用试验用药品。
  • 提供口头和书面知情同意 。
  • 如果女性有生育能力,必须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激素类-口服、植入式、可注射或经皮避孕药,器械类-杀精剂结合屏障避孕方法,例如避孕隔膜或避孕套、宫内避孕器或伴侣手术绝育),并且在随机化(第 1 天)时,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排除标准

  • 在筛选访视时、进行希尔默试验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角膜上皮缺损(例如神经营养性角膜炎)。
  • 存在慢性或复发性鼻衄以及凝血功能紊乱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导致有临床意义的出血风险增加的其他状况。
  • 接受过鼻部或鼻窦手术(包括鼻烧灼术史)或这些部位受过严重创伤,影响了三叉神经功能。
  • 筛选访视前进行的鼻内检查确认存在:血管型息肉、严重的鼻中隔偏曲、慢性复发性鼻出血或严重的鼻道阻塞。
  • 目前正在接受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治疗。
  •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任一只眼接受过任何眼内手术(例如白内障手术)或眼外手术,或 12 个月内接受过屈光手术(例如激光辅助原位角膜磨削术、激光上皮角膜磨削术、屈光性角膜切削术或角膜植入)。
  • 任一只眼接受过眼睑成形术。
  • 任一只眼接受过角膜移植。
  • 在筛选访视前 60 天内使用过含环孢素(如 Restasis&reg;等)、淋巴细胞功能相关抗原(LFA)抑制剂(如 Xiidra&reg;等)和他克莫司(如塔克司&reg;等)的局部眼用药品。
  • 在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使用了含有血清(如自体血清和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等)、皮质类固醇(如 EYSUVIS&reg;等)和生长因子(如贝复舒&reg;[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等)的局用眼科药品。
  • 筛选访视前 14 天内使用过地夸磷索(如 Diquas&reg;等)。
  • 筛选访视前 7 天内使用过角膜接触镜,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角膜接触镜。
  • 存在任何形式的泪点或泪小管闭塞。
  • 任一只眼,先前或当前,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或危及受试者安全的任何眼部疾病或状况,例如严重的角膜或结膜瘢痕形成;翼状胬肉或结节状结膜黄斑;当前眼部感染、急性结膜炎或不伴干眼的炎症;前侧(上皮)基底膜角膜营养不良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角膜营养不良或变性;眼部疱疹感染;圆锥角膜的证据等。无需治疗的睑缘炎及通常与 DED 相关的轻度睑板腺疾病为可接受。
  • 有惊厥发作史或降低受试者惊厥发作阈值的其他因素。
  • 存在不稳定的,或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全身性状况或疾病(例如当前全身感染、未受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未受控制的免疫缺陷性疾病、心肌梗死或心脏病史等)。
  • 已知对任何试验中使用的及预期使用的药品及制剂,或试验用药品成分过敏。
  • 在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使用过烟碱乙酰胆碱受体(nAChR)激动剂(如 Nicoderm&reg;、Nicorette&reg;、Nicotrol NS&reg;、奥菲尼&reg;、力克雷&reg;[尼古丁]、Tabex&reg;、Desmoxan&reg;[金雀花碱]和畅沛&reg;[伐尼克兰]等)或预期在治疗期间将使用上述药品。
  • 目前合并使用任何神经刺激器械,如 TrueTear&reg;、iTear&reg;等。
  • 存在活动性或未受控制的严重的:
  • b. 慢性季节性过敏,研究治疗期间有活动性风险。
  • c. 筛选访视时需要治疗,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治疗(例如抗组胺药、缓解充血药、口服或气溶胶类固醇)的鼻炎或鼻窦炎。
  • d. 筛选访视时未治疗的鼻部感染。
  • 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依从性、结局指标、安全性参数和 / 或受试者的总体医学状态的任何状况或病史。
  • 筛选访视时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有生育能力但没有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的女性;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激素类-口服、植入式、可注射或经皮避孕药;器械类-杀精剂结合屏障避孕方法,例如避孕隔膜或避孕套;宫内节育器;或伴侣手术绝育。
  • 当前入组试验用药品或器械研究,或在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以及预期在治疗期间使用试验用药品或器械。
  • 诊断为青光眼或高眼压,无论是否使用相应治疗药品;眼内压(IOP)≥21 mmHg 的受试者。
  • 接受面部 / 颈部放疗的同时出现干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STS 较基线增加≥10 mm 的受试者百分比

时间窗: 第 28 天

次要结局

  • STS 较基线的变化(第 28 天)
  • EDS 较基线的变化(第 7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颖华

Oyster Point Pharma/箕星药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Renaissance Lakewood, LLC

研究点 (20)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