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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935
CTR20221935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比较 Telisotuzumab Vedotin(ABBV-399)和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 c-Met 过表达、EGFR 野生型、局部晚期 / 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 3 期开放、随机、对照、全球研究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BSP Pharmaceuticals S.p.A.,15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4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54
主要终点
根据盲态独立中心审查(BICR)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是确定与多西他赛治疗相比,telisotuzumab vedotin 是否能够改善以下人群的无疾病进展生存期(PFS)和 / 或总生存期(OS):

  • c-Met 高度过表达、EGFR 野生型、非鳞状 NSCLC 受试者 和
  • 所有 c-Met 过表达、EGFR 野生型、非鳞状 NSCLC 受试者

次要目的是确定: -客观缓解率(ORR); -缓解持续时间(DoR); -根据研究者评估的无疾病进展生存期(PFS); -通过 EORTC-QLQ-C30 的总体健康状况 / 生存质量领域测量的第 12 周时生存质量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通过 EORTC QLQ-核心 30(EORTC QLQ-C30)的身体功能领域测量的第 12 周时身体功能相对于基线的变化; -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在开始进行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程序之前,受试者或其合法授权代表必须自愿签署一份经由机构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伦理委员会(IEC)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如果确认为当地要求,则受试者(不是代表)必须提供书面同意。
  • 受试者不得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例如,接受法律保护措施[例如,在监护 / 监管下]或无法表达其同意的成人以及接受精神病治疗的选定成人不符合资格要求)。研究者应酌情处理。
  • 至少 18 岁的成人,预期寿命至少为 12 周。
  • 根据艾伯维指定的 IHC 实验室评估采用 VENTANA MET (SP44) RxDx 分析进行的,受试者必须存在 c-Met 过表达 NSCLC。
  • 在预筛选期间,必须提交存档或新鲜肿瘤组织,由艾伯维指定的 IHC 实验室评估 c-Met 蛋白表达水平。允许提供原发肿瘤部位和 / 或转移部位的肿瘤组织。如果存档组织的 c-Met 过表达呈阴性,可以提交新鲜的活检材料以重新评估 c-Met 表达水平。
  • 如果受试者已经接受研究 M14-239 的预筛选,但是没有入组,则经艾伯维确认有足够的可评估肿瘤组织后,可以使用先前提交的用于研究 M14-239 的肿瘤组织进行研究 M18-868 预筛选(中国除外)。
  • 受试者具有足够的骨髓功能和肝肾功能,如下:
  • 骨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500 个细胞/μL(用于确定入组资格的实验室检查前 10 天内未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 血红蛋白 9.0 g/dL(在用于确定入组资格的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未输血);
  • 血小板计数 100,000/ul(在用于确定入组资格的实验室检查前 2 周内未输血)
  • 肾功能:血清肌酐≤ 1.5 × 机构的正常值范围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 50 mL/分钟,通过 24 小时尿液测定或通过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
  • CrCl(mL/分钟) = (140 - 年龄) × (体重,kg) (× 0.85,如果为女性)
  • 72 × 血清肌酐(mg/dL)
  • 肝功能:胆红素≤ 1.5 × 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 × ULN,且白蛋白≥ 3.0 g/dL。
  • 肝转移受试者的肝功能:胆红素≤ 1.5 × ULN,AST 和 ALT ≤ 5.0 × ULN,白蛋白≥ 3.0 g/dL。
  • 受试者愿意并且能够依从本研究方案中规定的程序。
  • 受试者必须存在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 NSCLC。
  • 受试者不得有腺鳞状或神经内分泌组织学或肉瘤样特征。
  • 受试者必须明确已知的 EGFR 活化突变状态。
  • 存在 EGFR 活化突变的受试者不得入组(例如,EGFR 19 号外显子缺失、T790M 突变、外显子 21 L858R 或外显子 20 插入突变)。
  • EGFR 之外基因存在可靶向治疗突变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 根据第 1.1 版 RECIST,受试者必须存在可测量病灶。
  • 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必须为 0 ~ 1 分。
  • 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受试者不得接受超过 1 线的既往全身细胞毒性药物化疗。
  • 如果在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则新辅助疗法和辅助性全身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将被视为入选资格中的先前治疗。
  • 受试者必须在既往至少接受一线药物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后出现疾病进展:
  • 不存在可靶向治疗基因突变的受试者:受试者必须在接受含铂化疗药物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单药治疗或与化疗药物联合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认为不适合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 存在可靶向治疗基因突变且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不是标准治疗(例如: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易位)的受试者:受试者必须在接受靶向作用于驱动基因突变的抗癌治疗和含铂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认为不适合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 存在可靶向治疗基因突变且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是标准治疗的受试者也必须在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单药治疗或与化疗药物联合治疗)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者认为不适合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 受试者既往不得接受过 c-Met 靶向抗体、telisotuzumab vedotin 或靶向作用于 c-Met 或包含一甲基澳瑞他汀 E 的抗体-药物偶联物治疗。
  • 受试者既往不得接受过多西他赛治疗。
  • 根据治疗医生的评估,受试者必须被认为适合接受多西他赛治疗。
  • 转移至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只有在接受充分针对性治疗(例如:手术或、放疗或药物治疗)且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入组研究:
  • 在针对性治疗后至少 2 周未见 CNS 转移进展的证据。
  • 受试者无症状,并且在随机化之前 telisotuzumab vedotin 首次给药至少 2 周前停用或服用、或稳定剂量或减少剂量的接受全身类固醇(不超过泼尼松 10 mg QD 或等量药物)和 / 或抗惊厥药物治疗或降低这些药物的给药剂量。
  • 无新发未治疗 CNS 转移或治疗后 CNS 转移进展的证据。
  • 无软脑膜疾病的证据。
  • 受试者不得存在其它恶性肿瘤病史,除了: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接受过根治性治疗,无已知活动性疾病≥ 2 年,且研究者认为出现复发的风险较低的恶性肿瘤。此外,受试者在随机化前不得接受任何持续的抗癌治疗,包括维持治疗。
  • 充分治疗的非黑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痣,无疾病迹象。
  • 充分治疗的原位癌,无当前疾病证据。
  • 受试者不得存在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炎或特发性肺炎的病史,或者在筛选胸部 CT 扫描中出现活动性的非感染性肺炎的证据。
  • 允许既往存在放射区域(纤维化)放射性肺炎的病史。
  • 受试者不得存在既往抗癌治疗后尚未缓解且具有临床意义的≥ 2 级不良事件,脱发或贫血除外。存在既往抗癌治疗引起的激素不足、无症状且使用稳定剂量替代激素的受试者符合研究资格要求。
  • 受试者在随机化前 21 天内不得接受大型手术治疗。
  • 受试者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 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注:本研究方案的资格标准不要求进行 HIV 检测,除非当地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 / 机构审查委员会强制要求。
  •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定义为 HBV DNA≥500 IU/mL 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伴 HBV DNA ≥ 500 IU/mL。在已知感染 HBV 的受试者中,必须在当地检测是否存在活动性感染。如果 HBV 状态不详,且如果当地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 / 机构审查委员会要求,则必须在筛选时进行当地检测。
  • 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定义为 HCV RNA 呈阳性。已经治愈的 HCV 感染者可以入组本项研究。在已知感染 HCV 的受试者中,必须在当地检测是否存在活动性感染。如果 HCV 状态不详,且如果当地监管机构或伦理委员会 / 机构审查委员会要求,则必须在筛选时进行当地检测。
  • 尚未得到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另有 30 项未显示

排除标准

  •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上所有入选标准,才能入组本项研究。如果受试者出现上述问题的否定回答,则将不能入组本项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根据盲态独立中心审查(BICR)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窗: 大约 39 个月

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大约 39 个月

次要结局

  • 由 BICR 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大约 58.25 个月)
  • 由 BICR 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大约 58.25 个月)
  • 根据研究者评估的 PFS(大约 58.25 个月)
  • 通过 EORTC-QLQ-核心 30(EORTC QLQ-C30)的身体功能领域测量的身体功能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直至约第 12 周)
  • 通过 EORTC-QLQ-C30 的总体健康状况 / 生存质量领域,测量生存质量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大约 58.25 个月)

研究者

发起方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BSP Pharmaceuticals S.p.A.,

研究点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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