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TR20261822
CTR20261822尚未招募3 期

评价恩立妥®联合 FOLFOX 对照爱必妥®联合 FOLFOX 一线治疗 RAS/BRAF 基因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Ⅲ期临床研究

泰州迈博太科药业有限公司5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1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54
主要终点
盲态独立影像评审委员会(BIRC)根据 RECIST v1.1 版评估的 16 周内 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价恩立妥®联合 FOLFOX 对照爱必妥®联合 FOLFOX 一线治疗 RAS/BRAF 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评价恩立妥®联合 FOLFOX 对照爱必妥®联合 FOLFOX 一线治疗 RAS/BRAF 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的其他抗肿瘤活性。 评价恩立妥®联合 FOLFOX 对照爱必妥®联合 FOLFOX 一线治疗 RAS/BRAF 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目的: 预测性生物标志物探索。 评价恩立妥®联合 FOLFOX 一线治疗 RAS/BRAF 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中恩立妥®的药代动力学(PK)特性及免疫原性特征。 探索恩立妥®的 PK 与疗效、安全性之间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
  • 至少有一个可评估或可测量的肿瘤靶病灶(RECIST v1.1),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或局部区域治疗(如放疗、肝动脉栓塞、射频消融和经皮介入治疗)的病灶不应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在局部治疗或局部区域治疗后观察到进展;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曾接受针对结直肠癌的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治疗结束时间距离发现疾病复发或转移≥6 个月;
  • 经当地实验室证实,RAS/BRAF 基因野生型,MSS/pMMR 局部晚期 / 转移性结直肠癌参与者;
  • 备注:RAS 野生型是指 KRAS 基因外显子 2、3、4 及 NRAS 基因外显子 2、3、4 均为野生型。
  •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在首次研究治疗前 2 周内未给予造血生长因子、输血或血小板);
  • 系统 实验室检查值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 9/L
  • 血小板 ≥100×10 9/L
  • 血红蛋白 ≥90 g/L;
  • 无肝转移参与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正常参考范围上限(ULN)
  • 无肝转移参与者的血清总胆红素 ≤1.5×ULN
  • 肝转移参与者的 ALT 和 AST ≤5×ULN
  • 肝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参与者的血清总胆红素 ≤3×ULN
  • 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50.0 mL/mi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INR≤1.5 或 aPTT≤1.5×ULN(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参与者,研究者判断 INR 和 / 或 aPTT 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
  • 通过心脏超声或多门控采集扫描(MUGA)测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8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附录 13)避免妊娠风险;
  • WOCBP 在试验用药品开始给药前 72 小时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 男性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80 天内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附录 13)。

排除标准

  • 在过去 3 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研究者确认已治愈且复发风险较低的局部肿瘤(例如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前列腺、子宫颈或乳腺原位癌除外);
  •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 AE 中恢复(即,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脱发、激素替代治疗可控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及胰岛素控制良好的 Ⅰ 型糖尿病除外);
  • 既往接受过以 EGFR 为靶点的抗体(如西妥昔单抗、帕尼单抗等)或 ADC(如 MRG003、SHR-A1307、RC-68 等)或信号转导抑制剂(如吉非替尼,奥希替尼等)治疗;
  • 目前正在参与并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或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与过试验用药物的研究并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或使用过试验用器械(注:不包括研究随访期);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 1 周内接受过开放性活检(纵隔镜检查、置入中心静脉通路装置、置入胃管、穿刺活检和经皮肾造口术等小手术不视为大手术);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取较短者,但至少 14 天)接受过任何化疗、免疫治疗、试验性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制剂或接受过任何放疗;
  •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出现需要引流或药物干预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已知的活动性感染,需要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
  •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史;(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史的参与者,如果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超过 1 年没有活动性肺结核的证据除外);
  • 有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来帮助恢复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病、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或重度阻塞性肺病等肺功能严重受损;
  • 患有急性或亚急性肠梗阻,或炎症性肠病;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 活动性或慢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 DNA≥2000 IU/mL 或≥10000 拷贝/mL)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ULN)感染参与者;(筛选时 HBsAg 阳性或 HBV-DNA 检测阳性的参与者建议在研究期间根据临床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 / 不稳定型心绞痛、原发性心肌病、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 2 级);需要药物治疗的症状性冠心病;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心电图显示 QTcF 间期 > 480 ms;或未控制的高血压(充分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
  • 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或患有脉管炎等;
  • 已知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的超敏反应或过敏性反应;
  • 有同种异体组织 / 实体器官移植或移植物抗宿主病病史;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任何活性疫苗治疗(减毒活疫苗除外);
  • 已知会干扰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
  •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使研究药物给药对参与者造成危害或使毒性判定或不良事件的解释变得模糊的基础疾病;
  •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盲态独立影像评审委员会(BIRC)根据 RECIST v1.1 版评估的 16 周内 ORR。

时间窗: 16 周

次要结局

  • BIRC 根据 RECIST v1.1 版评估的 16 周内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16 周)
  • 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版评估的用药 16 周内 ORR、DCR、DoR、PFS、总生存期(OS)。(16 周)
  • 16 周内安全性: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实验室检查值、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16 周)
  • 16 周内耐受性:剂量强度、AE 导致的剂量暂停,剂量下调、剂量终止。(16 周)

研究者

研究点 (54)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