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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3080
CTR20223080进行中(未招募)1 期

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8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7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Tmax、Cmax、AUC0-t、AUC0-∞、Vz/F、t1/2z、MRT、CL/F 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中国中至重度癌痛患者单次空腹口服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后,吗啡、纳曲酮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次要目的:评价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在中国中至重度癌痛患者中单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中国中至重度癌痛患者单次空腹口服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后,吗啡、纳曲酮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18 周岁,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应低于 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应低于 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在 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
  • ECOG 评分 0-2 分;
  • 未使用止痛药物或使用止痛药物之前 VAS≥4 分;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 GCP;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服从研究人员的安排;

排除标准

  • 患有呼吸抑制、严重(肺)气道阻塞、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或存在缺氧(脉搏血氧饱和度<93%)者;
  • 患有麻痹性肠梗阻、慢性腹泻、任何病因引起的频发恶心或呕吐者;
  • 有证据显示严重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者;
  • 既往有癫痫发作病史者;现患有颅内压升高、颅脑损伤等疾病者;
  • 患有严重低血压或体位性低血压者;
  • 2 周以内接受过化疗、放疗、靶向癌症治疗、激素治疗或二膦酸盐治疗,或试验期间需要进行化疗、放疗、靶向癌症治疗、激素治疗或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
  • 血常规及血液学肝、肾功能检查异常者,包括:
  • 血常规异常: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红蛋白≤75 g/L,血小板计数≤50×109/L;
  • 肝功能异常:AST 和 / 或 ALT 和 / 或 ALP≥2.5 倍 ULN,肝癌或肝转移患者≥5 倍 ULN;
  • 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1.5 倍 ULN,且 eGFR<60 mL/min/1.73 m2;
  • 心电图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或存在临床重大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如 NYHA Ⅱ~Ⅳ级心功能不全、充血性心力衰竭、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 3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明显 QT 间期延长(男性>450 毫秒,女性>470 毫秒)等)者;
  • 血清病毒学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或已知对任何阿片类、纳曲酮、纳洛酮或相关化合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神经消融手术、同位素治疗、麻醉手术(包括针刺)或与癌痛相关的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上述手术者;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筛选前 30 天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 存在吞咽困难、胃排空延迟者;
  •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1 标准单位含 14 g 酒精,如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过、正在使用或试验期间需要使用以下药物者:
  •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异烟肼、异丙肼、灰黄霉素、呋喃唑酮)、肌肉松弛剂(如罗库溴铵、维库溴铵)、混合激动剂 / 拮抗剂和部分激动剂阿片类镇痛药(如布托啡诺、纳布啡、喷他佐辛、丁丙诺啡)、抗胆碱能药物、P-gp 抑制剂、苯二氮卓类药物或其它镇静剂 / 催眠药(用于诱导睡眠的短效催眠药除外)、全身麻醉药(如氯胺酮)、抗精神病药(氟哌啶醇或氟哌利多除外);
  • 服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使用过任何含吗啡或纳曲酮的药物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 mL)者;
  •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Tmax、Cmax、AUC0-t、AUC0-∞、Vz/F、t1/2z、MRT、CL/F 等

时间窗: 给药前(0 h)至给药后 96 h

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Tmax、Cmax、AUC0-t、AUC0-∞、Vz/F、t1/2z、MRT、CL/F 等

时间窗: 给药前(0 h)至给药后 96 h

次要结局

  • 体格检查(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心电图检查(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随访期结束)
  • 生命体征检查(给药前、给药后第 1 至 5 天)
  • 体格检查(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心电图检查(给药前、给药后第 5 天)
  •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随访期结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陈惠娟

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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