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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50283
CTR20150283暂停2 期

评价布洛芬注射液治疗术后中、重度疼痛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双中心临床研究

未提供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60 人开始时间: 2016年4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暂停
入组人数
360
试验地点
7
主要终点
术后 24 小时内吗啡总用量。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布洛芬注射液辅助治疗腹部或骨科术后中、重度疼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4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择期开腹手术(胆囊、肠道或下腹部一般手术)或骨科(膝关节、髋关节、肩关节置换或重建,以及下肢(胫腓骨、股骨)骨折等术后预期需要进行 24h 以上自控静脉镇痛泵治疗(中、重度疼痛)的患者;
  • ASA 麻醉分级Ⅰ~Ⅱ级;18kg/㎡<BMI<30kg/㎡;
  • ≥18 岁,<75 周岁的住院患者,男女不限;
  • 自愿参与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术前 4 周内有头部外伤、颅内手术或脑卒中病史患者,或合并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及意识障碍者;
  • 需进行胃部手术及腰椎手术的患者;
  • 术后需进入外科重症监护室(SICU)的患者;
  • 高出血风险患者,包括先天性出血疾病(如血友病)患者、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低于 30×109/L)或血小板功能异常患者、凝血功能障碍者(PT/APTT/TT 高于正常值上限);
  • 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贫血患者(Hb<90g/L)、具有哮喘和心力衰竭病史患者、以及接受过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
  • 未控制的 2 级及以上高血压(SBP≥160mmHg 或 DBP≥100mmHg)或长期服用 ACEI、ARB 和利尿剂等抗高血压者;
  • 术前 6 周内有消化道溃疡或消化道出血史且需要进行治疗的患者;
  •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ALT 或 AST>1.5 倍正常值上限)、肾(BUN>1.5 倍正常值上限,Cr>正常值上限)功能异常、内分泌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精神病患者;
  • 手术前 6h 内使用过对乙酰氨基酚,或 12h 内使用过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的患者;
  • 手术前 24h 内使用过其他镇痛药、肌松药或镇静药的患者;
  • 正在使用华法林、氯吡格雷等长期抗凝或抗血小板者;
  • 正在服用甲氨蝶呤等跟试验药有相互作用而增加毒性者;
  • 对布洛芬或精氨酸过敏的患者以及服用阿司匹林、COX-2 抑制剂以及其他 NSAIDs 后出现过哮喘,荨麻疹或变态反应的患者;
  • 入组前存在对麻醉药品依赖或者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患者;
  • 术前 3 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的其他情况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术后 24 小时内吗啡总用量。

时间窗: 术后 24 小时内

次要结局

  • 静息状态下疼痛强度(PI);(用药后 48h)
  • 运动状态下疼痛强度(PI);(用药后 48h)
  • 静息状态下,疼痛强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1-24h,6-24h,12-24h);(用药后 24h)
  • 运动状态下,疼痛强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1-24h,6-24h,12-24h);(用药后 24h)
  • 治疗失败率(定义为在手术结束后 24h 内使用其他非吗啡药物镇痛的比率);(用药后 24h)
  • 患者对研究药物的评价;(用药后 48h)
  • 生命指征(心率、血氧饱和度、呼吸、体温和血压);(用药后 48h)
  • 实验室检查指标;(用药后 48h)
  • 不良事件(包括瘙痒、呕吐、恶心、呼吸抑制、头昏、排尿困难等)(试验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金花

海南正瑞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研究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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