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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1558
CTR20171558进行中(未招募)3 期

恩替诺特对比安慰剂联合内分泌治疗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随机 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3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12 人开始时间: 2018年4月25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512
试验地点
35
主要终点
开放期:药代动力学(PK)特征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研究分为开放期及随机双盲期: 一、开放期 主要目的:考察联合依西美坦片在乳腺癌患者中的 PK 特征;次要目的:观察和评估有效性及安全性。 二、双盲期 考察联合依西美坦片治疗是否能改善既往接受非甾体类 AI 治疗但仍 PD 的 HR 阳性、HER-2 阴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PFS 和 / 或 OS 为主要目的)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考察联合依西美坦片在乳腺癌患者中的pk特征;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Fe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女性,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开放期研究只入组自然绝经或卵巢手术去势的患者);注:卵巢手术去势方式是指双侧卵巢切除术。
  • 患者 ECOG 体能状态为 0-1(分级标准详见附录 1);
  • 患者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 经肿瘤组织病理学和分子病理学分型诊断确认为激素受体阳性,且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阴性的乳腺癌患者(以最近一次报告为准);注:激素受体阳性是指雌激素受体(ER)阳性、孕激素受体(PR)阴性或阳性(≥1%的染色细胞阳性则被认为是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阳性是指:ISH 检测阳性;或病理标本检测免疫组化结果为+++;或免疫组化结果为++且 ISH 扩增检测结果为阳性。随机化前任一时间,对任一部位(即原发的、复发的、或转移性的)肿瘤的三类受体检测结果均可用。
  • 病灶不可能通过局部治疗达到治愈目的临床 III 期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开放期:患者具有可评估病灶。随机双盲期:患者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或者患者仅具有不可测量病灶且为溶骨性或混合型(溶骨性+成骨性)单纯骨转移病灶(根据通行的评价标准,RECIST 1.1 版本),不可测量病灶且为单纯骨转移患者数占所有入组患者数的百分比≤20%。注:病灶评价必须在研究随机化前 4 周内进行。影像学检查包括头颅 MRI(磁共振成像)及胸腹部(腹部扫描下限须达到髂前上棘)的增强 CT(计算机 X 射线断层扫描),若对造影剂过敏者可选用 MRI。需确保扫描部位可根据通行的评价标准 RECIST1.1 版本的要求进行评估。不可测量病灶是指所有其他病灶,包括小病灶(肿瘤病灶最长径<10 mm 或者 15 mm>病理淋巴结短径≥10 mm)和无法测量的病灶(脑脊膜病灶、腹水、胸水、心包积液、盆腔积液、炎性乳腺癌、皮肤 / 肺的癌性淋巴管炎、影像学不能确诊和随诊的腹部包块,以及囊性病变)。
  • 至少经一次内分泌药物治疗(无论解救治疗或辅助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 注:如果既往内分泌治疗为依西美坦辅助治疗,那么停用依西美坦后的无疾病间隔时间需>12 个月。
  • 既往最多接受过一种化疗方案治疗(不包括新辅助和辅助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其化疗结束时间与临床试验随机化时间的间隔应≥4 周;
  • 既往放疗结束时间与临床试验随机化时间的间隔应≥2 周,且患者必须已从放射治疗的毒副反应中得到恢复(恢复至 1 级及以下);注:当患者发生癌性骨病变时,如果在放疗靶区之外的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病灶能够持续被追踪评估,可给予患者骨痛部位或将发生病理性骨折部位的放射治疗。
  • 患者可以接受调节骨代谢的药物治疗,如二膦酸盐和 RANK-L(核因子κB 配体受体激活剂,如地舒单抗);调节骨代谢治疗需在本临床试验给药 1 周前开始,除因为临床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治疗方案,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使用同一药物;
  • 在开放期研究导入阶段前及随机双盲期研究随机前 1 周(7 天)内,患者必须具备适当的血液学指标、肝肾功能,定义如下:血红蛋白(HgB)≥ 90 g/L;血小板计数≥100×10^9 /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10^9 /L;血肌酐≤176 μmol/L(2.0 mg/dL); 总胆红素≤ 1.5 ×ULN(正常值上限)(≤3 mg/dL,如有 Gilbert 综合征);谷丙转氨酶 ALT 和谷草转氨酶 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LT 和 AST 均应≤5×ULN。
  • 开放期研究入组自然绝经或卵巢手术去势的患者。随机双盲期研究入组绝经后、绝经前 / 围绝经期和停经女性患者;满足以下任一条者,都可认为达到绝经状态:既往接受双侧卵巢切除术;年龄≥60 岁;年龄<60 岁,自然停经≥12 个月,期间没有接受化疗、他莫西芬、托瑞米芬或卵巢去势的情况下,血促卵泡激素(FSH)及雌二醇(E2)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结合各研究中心参考范围判断); 注:不满足以上绝经标准被认为是处于绝经前或围绝经期;绝经前 / 围绝经期女性患者均需同意使用伴随用药 LHRH 激动剂戈舍瑞林方可入组,且需在随机化前至少 4 周开始接受 LHRH 激动剂治疗(随机化前已使用戈舍瑞林 28±2 天的,直接入组;使用≥21 天但<26 天的,若激素水平符合条件,可直接入组,否则应在 28±2 天时入组);如果患者在进入研究前使用过其他 LHRH 激动剂,必须在试验期间转用戈舍瑞林。
  • 有受孕生育能力的患者需同意在参与研究期间和停止研究治疗后 3 个月内使用公认有效的方法避孕(包括含有精子灭活的避孕套、阴道隔、口服或注射的避孕药等)或禁止性生活。

排除标准

  • 患者既往或现在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或软脑膜疾病;开放期可以接受症状稳定的 CNS 转移患者,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患者具有 CNS 系统以外的病灶;患者 CNS 转移灶不涉及中脑、桥脑、延髓或脊髓部位;患者在入组的 6 周内未接受过全脑部的放疗;证实在入组前 CNS 疾病稳定至少持续 4 周(包括曾接受放射治疗和 / 或手术切除治疗);患者不需要针对 CNS 疾病的激素治疗,如地塞米松联合甘露醇等;患者无可能与 CNS 转移相关的医学症状,如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颅内压增高症状等。
  •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除非已进行根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 患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难治性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筛选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任何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QT 间期延长;有脑血管意外病史、有症状且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胸水和腹水);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
  • 有显著的临床消化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口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
  • 既往用药导致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毒性评估仍大于 CTCAE 分级标准的 1 级(脱发除外);
  • 在入组前使用过恩替诺特以及在入组前使用过或在研究期间预期使用其他 HDAC 抑制剂(如丙戊酸、伏力诺他、西达本胺等);
  • 患者已知对依西美坦、恩替诺特或其他具有苯甲酰胺结构的药物(如泰必利、瑞莫必利、氯波必利等)过敏;绝经前 / 围绝经期女性患者对戈舍瑞林过敏;
  • 任何精神或神经疾病引起的认知障碍,包括癫痫和痴呆等;
  • 在开放期首次用药前及双盲期临床试验随机前 2 周(14 天)内患有临床上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疾病如急性肺炎、乙型肝炎活动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且 DNA 拷贝数大于正常值范围上限)、丙型肝炎活动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且 HCV-RNA 大于正常值范围上限)等;
  • 在开放期首次用药前及双盲期临床试验随机前 4 周(28 天)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研究者根据既往病史资料进行判断),有重大外伤或骨折;
  • 在研究期间计划接受其他抗癌治疗或其他研究性药物的患者;
  • 筛选前 4 周(28 天)使用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或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的试验药物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开放期: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时间窗: 导入期首次给药至第 1 周期第 7 天。

随机双盲期: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窗: 随机之日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随机双盲期: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随机之日起到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开放期: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时间窗: 导入期首次给药至第 1 周期第 7 天。

随机双盲期: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窗: 随机之日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随机双盲期: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随机之日起到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次要结局

  • 安全性与耐受性(开放期+随机双盲期)(开始给药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0 天。)
  • 初步疗效 PFS(开放期)(第 1 周期首次给药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客观缓解率(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治疗恶化时间(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临床获益率(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群体药代动力学(随机双盲期)(给药开始至第 2 周期第 3 天)
  • 初步疗效 OS(开放期)(给药开始至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 总生存期(OS)(随机双盲期)(随机之日起到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 安全性与耐受性(开放期+随机双盲期)(开始给药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0 天。)
  • 初步疗效 PFS(开放期)(第 1 周期首次给药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客观缓解率(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治疗恶化时间(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临床获益率(开放期+随机双盲期)(第 1 周期(开放期)首次给药 / 随机(随机双盲期)后每 8 周(±3 天)进行,直至 PD 或发生 PD 前因其他原因出现死亡。)
  • 群体药代动力学(随机双盲期)(给药开始至第 2 周期第 3 天)
  • 初步疗效 OS(开放期)(给药开始至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 总生存期(OS)(随机双盲期)(随机之日起到任何原因出现死亡。)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卢松

亿腾药业(泰州)有限公司

研究点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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