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60456已完成1/2 期
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复发惰性 CD20 阳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 I/Ⅱ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1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16年8月23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2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60
- 试验地点
- 10
- 主要终点
- 肿瘤总缓解率(ORR):比较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的受试者比例。按 NHL 的 IWC 疗效评价标准(2007 年 Cheson 标准)进行临床疗效评估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根据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复发惰性 CD20 阳性 B 细胞 NHL 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有效性,选择最佳剂量,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剂量提供依据;评价海正重组人-鼠嵌合抗 CD20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复发惰性 CD20 阳性 B 细胞 NHL 患者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周岁以上,性别不限;
- •半年内经病理证实为 CD20 阳性 B 细胞复发滤泡淋巴瘤(病理分级为Ⅰ、Ⅱ、IIIa 级)、边缘带 B 细胞淋巴瘤,研究者认为 CD20 单抗单药治疗有效的;
-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非放疗损伤所致,2 个垂直直径,至少其中一个直径>=1.5cm;
- •入选时 ECOG 评分为 0-2 分;
- •与上次系统抗肿瘤治疗间隔大于 4 周(如为卡莫司汀,则要求间隔期大于 6 周);
- •28 天内无糖皮质激素治疗,如为缓解淋巴瘤以外症状或淋巴瘤相关症状则剂量要求强的松<=20mg/天;
- •血常规:WBC≥3×109/L;NEUT≥1.5×109/L;HGB≥80g/L;PLT≥75×109/L(除非是因为淋巴瘤骨髓受累所致); 肝功能:TBIL≤2 倍正常值上限;无肝侵犯下 ALT 或 AST ≤2.5 倍正常值上限,肝侵犯下 ALT 或 AST ≤5.0 倍正常值上限; 肾功能:Cr≤1.5 倍正常值上限;
- •用药前 28 天没有接种过病毒活疫苗,末次用药后半年内不能接受病毒活疫苗;
排除标准
- •转化成为更高级别淋巴瘤者;
- •美罗华耐药者(定义为:以美罗华为基础治疗的患者从未获得一次疗效≥PR,美罗华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或者停药半年内出现疾病进展);
- •半年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者;
- •HIV 检测阳性;HCV 抗体伴 HCV RNA 阳性;HBsAg 阳性或 HBCAb 阳性伴 HBV DNA 拷贝数阳性者;
- •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 III 级或 IV 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3 个月内发生过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 •5 年内患有或曾经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 •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抗真菌药或抗病毒治疗的慢性或目前活动性感染性疾病;
- •研究入选时妊娠筛查时,血 / 尿结果为阳性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
- •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或育龄女性,且不愿意在研究入选至最后一次治疗给药后 1 年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方法;
- •对美罗华过敏的患者,定义为:第二次输注美罗华时仍然出现输液反应或者过敏反应。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肿瘤总缓解率(ORR):比较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的受试者比例。按 NHL 的 IWC 疗效评价标准(2007 年 Cheson 标准)进行临床疗效评估
时间窗: 诱导治疗后 1 个月(首次给药后第 56±2 天)
次要结局
- CR、Cru、PR、SD、PD;首次给药前(0min),给药结束后即刻(<5min),4h,1,2,3,5,7d(第 2 次给药前),14d(第 3 次给药前),21d(第 4 次药前 0min),给药结束后即刻(<5min),4h,1,2,3,5,7,14,21,28,35,49d 药代、药效分析(首次给药后 56±2 天及 84±2 天)
研究者
张祥标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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