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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90218
ChiCTR2400090218招募中2 期

评价西达本胺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安罗替尼二线治疗晚期或不可切除性软组织肉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瞻性、开放性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3年9月21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招募中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西达本胺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和安罗替尼二线治疗晚期或不可切除性软组织肉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8~85 岁,性别不限;
  • ECOG 评分:0~1 分;
  • 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不可切除性软组织肉瘤;
  • 一线接受以阿霉素为主的化疗失败;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
  •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14 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采取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治疗结束后 3 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10)依从性好,同意配合接受生存随访。

排除标准

  • 既往使用过西达本胺或其他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的患者;
  • 已知对本研究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
  • 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除外: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 3 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论是否接受过治疗),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等;除外:无症状的脑转移(放疗后至少 4 周内没有进展和 / 或手术切除后没有出现神经症状或体征,不需要地塞米松或甘露醇治疗);
  •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者腹水;
  • 既往治疗的毒性仍>1 级(CTCAE V4.03 标准),除外脱发和神经毒性;
  • 经询问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 特发性肺纤维化或特发性肺炎病史者,或曾经经过肺部大面积放疗的患者;
  • 需要用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合并症,或需要按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剂量(强的松>10mg/日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全身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合并症;
  •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 型糖尿病、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已控制的乳糜泻、或者如无外界刺激因素则预期不会复发的疾病;
  • 既往患有或现患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者;
  • 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和 / 或舒张压≥90mmHg)或肺动脉高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做过搭桥、支架手术;满足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 3-4 级的慢性心力衰竭病史;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除外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给药前 6 个月内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 等);
  • 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活动性出血等;
  • Anti-HIV、TP-Ab、HCV-Ab 阳性;HBV-Ag 阳性且 HBV DNA 拷贝数>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 给药前 28 天内或治疗期间预期有大手术;
  • 给药前 4 周、治疗期间或最后一次给药 5 个月内预期会给与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 给药前 30 天内,参与另一项临床试验且接受过试验药物治疗;
  • 患者交流、理解和合作不够,或依从性较差,不能保证按方案要求进行者;
  • 2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
  • 安全性
  • 总生存期
  • 临床获益率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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