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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0499
CTR20210499进行中(未招募)3 期

一项在新诊断的晚期卵巢癌患者中使用 Durvalumab、贝伐珠单抗和奥拉帕利进行维持治疗之前,Durvalumab 联合化疗和贝伐珠单抗的 III 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DUO-O)

未提供5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9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3月25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20
试验地点
52
主要终点
研究者采用修正的 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从随机分组至首次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确定新诊断的非 tBRCAm 晚期卵巢癌患者一线治疗中度伐利尤单抗和奥拉帕利的疗效(通过 PFS 进行评估)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Fe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所有患者必须签署预筛选 ICF 和主 ICF。
  • 患者必须提供足够的满足 Myriad myChoice HRD Plus 检测或位于中国的中心实验室 tBRCA 检测(仅中国患者)要求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肿瘤样本。
  • 患者年龄必须≥18 岁。
  • 新诊断的、组织学证实的、晚期(FIGOIII 或 IV 期)高级别上皮性卵巢癌女性患者,包括高级别浆液性癌、高级别子宫内膜样癌、透明细胞卵巢癌或癌肉瘤(存在高级别上皮成分的卵巢恶性混合性苗勒氏肿瘤[MMMT]);卵巢癌包括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和 / 或输卵管癌。
  • 所有患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或计划接受化疗与间歇性肿瘤细胞减灭术
  • 患者的预期存活时间必须至少为 12 个月
  • 第 1 周期第 1 天给药前 28 天内测量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须正常
  • 根据当地诊疗标准,患者在第 1 周期第 1 天给药前 28 天内的肌酐清除率(CrCL)必须≥51 mL/分钟,采用 Cockcroft-Gault 等式,24 小时尿检或另一项已验证的检查。
  • 稳定控制的血压(BP)(收缩压[SBP]≤150 mmHg;舒张压[DBP]≤100 mmHg)。在开始研究之前的 2 周内,患者必须有由诊所内医疗专业人员检测的血压且血压值为 ≤150/100 mmHg。
  • 东部肿瘤协作小组(ECOG)体能状况(PS)评分为 0 或 1
  • 患者自愿并且能够在整个研究期间遵从研究方案,包括正在进行的治疗和计划的访视和检查
  • 患者的体重必须>30kg。
  • 绝经后或有证据表明非孕状态的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妇女:第 1 周期第 1 天前 28 天内尿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且在第 1 天的治疗前确认。
  • 绝经后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接受过绝育手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切除术)。
  • 年龄≥50 岁,且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 1 年或 1 年以上。
  • 年龄<50 岁的妇女,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 1 年或 1 年以上,以及促黄体生成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
  • 进行放射性卵巢切除术,且上一次月经时间在>1 年前。
  • 化疗诱导绝经,且上一次月经时间在>1 年前。

排除标准

  • 非上皮性卵巢癌、交界性肿瘤、低级别上皮性肿瘤或粘液性癌。
  • 活动性或既往记录的自身免疫疾病或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炎症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综合征或 Wegener 综合征[如肉芽肿血管炎]、葛瑞夫兹氏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和葡萄膜炎)。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如,桥本氏甲状腺综合征)但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
  • 任何不需要进行全身治疗的慢性皮肤病患者。
  • 可纳入近 5 年内无活动性疾病的患者,但必须提前咨询阿斯利康。
  • 仅依靠饮食控制的患有腹腔疾病患者可能入选。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已完成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且第 1 周期第 1 天首次给药前≥5 年没有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潜在复发风险低(既往接受过早期乳腺癌辅助化疗的患者可能符合条件,只要在登记筛选前≥3 年完成化疗,并且患者没有复发或转移性疾病)
  • 经过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 经过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 子宫内膜癌 FIGO IA 期,1 级或 2 级
  • 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急性髓系白血病或具有表明 MDS/AML 的特征的患者
  • 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史。
  • 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TB)(临床评价包括 TB 临床病历、体格检查和影像学结果,和符合当地诊疗标准的 TB 检查)、乙肝(已知乙肝病毒[HBV]表面抗原[HBsAg]呈阳性结果)、丙肝(HCV)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1/2 抗体呈阳性)。既往 HBV 感染或 HBV 感染已治愈的患者(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阳性[anti-HBc],继之乙肝病毒 DNA 检测为阴性且 HBsAg 阴性)可参与本项研究,前提是这些检测在第 2 周期第 1 天前必须确认为阴性。HCV 抗体呈阳性的患者中,仅第 2 周期第 1 天前的聚合酶链反应确认 HCV RNA 呈阴性的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
  • 既往高血压危象病史(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4 级)或高血压性脑病史
  • 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 分配 / 随机分组前≤6 个月内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2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
  • 药物治疗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心率得到控制的房颤患者符合条件),或静息心电图(ECG)检查发现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异常结果。
  • ≥3 级外周血管疾病(如,有症状且干扰日常生活活动[ADL],需要干预或治疗)。
  • 在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颅内出血(即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或硬膜下出血)
  • ECG 提示为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异常结果
  • 未愈合伤口、活动性溃疡、或骨折
  • 既往癌症治疗导致出现持续性毒性事件(>CTCAE 2 级)
  • 预先存在的感觉或运动神经病(等级≥CTCAE 2 级)
  • 有出血体质或显著凝血功能障碍迹象(在未凝血情况下)。
  • 在分配 /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具有腹壁瘘或胃肠穿孔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病史
  • 目前存在与原发疾病有关的肠梗阻症状或体征,包括不完全性肠梗阻。
  • 患者腹部有游离气体,但不能由穿刺术或近期的外科手术解释。
  •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的病史,包括既往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双脐带血移植 (dUCBT)
  • 由于患者存在严重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被认为医学风险较高,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感染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未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间质性肺病(ILD)、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或患者存在精神 / 心理疾病,可能导致对研究依从性差、增加发生 AE 的风险或不能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无法吞咽口服药的患者和患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的患者。
  • 有肾病综合征病史或目前有肾病综合征的患者。
  • 先前因卵巢癌而进行全身抗癌治疗。
  • 先前用 PARP 抑制剂治疗或先前暴露于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抗细胞毒性 T 淋巴细胞相关(CTLA-4),抗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 1(PD-1)、抗程序性死亡-配体 1(PD-L1)、或抗程序性死亡配体-2(PD-L2)抗体,包括治疗性抗癌疫苗。
  • 计划的腹膜腔内细胞毒化疗。
  • 除指定的方案外,其他同时进行的全身抗癌治疗。如果有指征,可接受同时使用激素(如,激素替代疗法)或双磷酸盐类来治疗非肿瘤相关性疾病。
  • 目前或分配 / 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使用免疫抑制药物。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 鼻内、吸入、外用甾体类药物或局部注射甾体类药物(如,关节内注射)。
  • 生理剂量不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物的全身用糖皮质激素
  • 类固醇作为超敏反应的术前用药(例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术前用药或作为紫杉醇的术前用药)或作为预防 CINE(化疗引起的恶心或呕吐)。
  • 第 1 周期第 1 天前 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 最近 12 个月内参与过另一项研究药物的临床研究。
  • 已知对奥拉帕利、度伐利尤单抗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对联合给药 / 对照药具有已知超敏反应的患者。
  •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 / 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 / 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 研究者判断认为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限制和要求的患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研究者判断认为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限制和要求的患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 之前曾分配 / 随机入组过本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研究者采用修正的 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从随机分组至首次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

时间窗: 首次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点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从随机分组日期至死亡的时间(死亡的时间点)
  • 从随机分组日期至研究者评估的第二次影像学、临床或 CA125 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第二次进展的时间)(第二次进展或死亡的时间点)
  • 研究者根据修正的 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客观缓解的时间点)
  • 缓解持续时间(受试者停止缓解的时间点)
  • 至首次后续治疗时间(首次后续治疗时间点)
  • 至第二次后续治疗时间(至第二次后续治疗的时间点)
  • 中止治疗或死亡的时间(中止治疗或死亡的时间点)
  • EORTC-QLQ-C30(30 项问题的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生活质量核心问卷)分量表较基线变化;及 EORTC-QLQ-OV28(8 项卵巢癌问题的欧洲癌症生活质量研究与治疗组织问卷)调查问卷(各周期给药前和进行任何研究程序(但抽血可能除外)之前)
  • 健康状况效用来自 HRQoL(健康相关生活质量)仪器,EuroQOL EQ5D-5L(欧洲五维健康量表,五维五级健康状态效用指数)(各周期给药前和进行任何研究程序(但抽血可能除外)之前)
  • 无疾病或毒性症状的质量调整时间(各周期给药前和进行任何研究程序(但抽血可能除外)之前)
  • 质量调整的无进展生存期(各周期给药前和进行任何研究程序(但抽血可能除外)之前)
  • 接受间歇性肿瘤细胞减灭术的患者中病理学完全缓解患者的比例(接受间歇性肿瘤细胞减灭术的患者病理学完全缓解的时间点)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晓宇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研究点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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