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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1469
CTR20241469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 RJMty19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开放、单臂 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3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RJMty19 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在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复发 / 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r/r B-NHL)受试者中输注 RJMty19 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RJMty19 注射液治疗复发 / 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 / 或 II 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 r/r B-NHL 受试者输注 RJMty19 注射液后的初步疗效;评价在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 r/r B-NHL 受试者输注 RJMty19 注射液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探索性目的:探索同种异体 CD19-CAR-DNT 细胞在体内的增殖和持续性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探索基线时 CD19 的表达情况与 RJMty19 注射液疗效之间的相关性;探索性评估接受 RJMty19 注射液治疗后受试者免疫功能情况。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预期能完成研究程序的随访检查与治疗;
  • 年龄 18~65 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 根据 WHO 2022 标准经细胞学或病理组织学确诊为 CD19 阳性的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包括病理证实(1)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2)组织病理分级为 3b 级滤泡淋巴瘤(FL3b);(3)滤泡性淋巴瘤伴弥漫性大 B 细胞转化;(4)原发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MBCL);(5)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HGBCL);
  • 复发 / 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定义为符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 1)复发定义:经二线或以上治疗达到缓解(疗效 PR 及 CR)后复发;
  • a)对二线或以上治疗无缓解:末次治疗最佳疗效为 PD 或 SD(SD 需治疗至少 2 周期);
  • b)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后<12 个月内复发(必须有活检证实的复发)或进展;如接受了挽救治疗,则需对末次治疗无缓解(SD 或 PD)。
  • 受试者既往必须接受充分的治疗,至少包括:
  • 抗 CD20 单克隆抗体,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是 CD20 阴性;
  • 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
  • 对于转化的滤泡淋巴瘤(tFL)的受试者,先前已经接受滤泡淋巴瘤(FL)化疗,随着转化为 DLBCL 后对化疗表现为难治;
  • ECOG 体能状态评分 0~1 分;
  • 存在可测量病灶(Lugano 2014 标准,详见附录 17.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淋巴结病灶长轴长度超过 15 mm(短轴长度可测量);2)淋巴结外病灶长轴和短轴长度均超过 10 mm;
  • 具有合适的器官功能,在清淋化疗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需符合以下标准:
  • 凝血功能:1)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 倍正常值上限(ULN);2)凝血酶原时间(PT)≤1.5 倍 ULN;
  • 肝功能:1)谷草转氨酶(AST)≤5 倍 ULN;2)谷丙转氨酶(ALT)≤5 倍 ULN;3)血清总胆红素≤1.5 倍 ULN,除非受试者有 Gilbert 综合征的记录;4)总胆红素≤3.0 倍 ULN 且直接胆红素≤1.5 倍 ULN 的 Gilbert-Meulengracht 综合征受试者可以纳入;
  • 肾功能:血清肌酐≤1.5 倍 ULN,或者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见附录 17.4);
  • 血常规(检查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1)血红蛋白≥80 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3)血小板计数≥50×109/L;
  • 心肺功能:1)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2)血氧饱和度≥91%;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进行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始至细胞输注结束后至少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即满足以下至少 1 条标准):
  • 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 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 12 个月停经)。

排除标准

  •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其他的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甲状腺癌根治术后的除外;
  •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控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筛选前 6 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协会Ⅲ级或Ⅳ级的心功能不全;难治性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定义是: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合理可耐受的足量≥3 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治疗>1 月,血压仍未达标或服用≥4 种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 存在活动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者;
  • 筛选前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准备接受器官移植者(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 急 / 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者;
  • 筛选前 2 个月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 活动性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或炎症性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脑血管疾病(如,脑水肿,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 预期寿命小于 3 个月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 在清淋预处理前 6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 对氟达拉滨、环磷酰胺、依托泊苷、托珠单抗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对试验产品的任何成分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
  • 清淋前需满足其他抗肿瘤治疗药物的洗脱要求;
  • 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和 / 或临床标准,对任何研究程序有禁忌或有其他医学情况可能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RJMty19 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时间窗: 首次细胞输注后 28 天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包括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性评价指标与基线比较的改变

时间窗: 整个研究过程

次要结局

  • PK:输注后 CAR 拷贝数水平变化和外周血中的 CD19-CAR-DNT 细胞浓度水平变化,包括 Cmax、Tmax、AUC0-28d、AUC0-90d。如果可能,将评价 AUC0-inf 和 t1/2;(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 CD19-CAR-DNT 细胞和 CAR 拷贝数)
  • 和药效动力学(PD)评价:外周血细胞因子,包括 IL-2、IL-4、IL-6、IL-10、IFN-γ和 TNF-α。(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 CD19-CAR-DNT 细胞和 CAR 拷贝数)
  • 免疫原性评价:抗药抗体(ADA)。(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 CD19-CAR-DNT 细胞和 CAR 拷贝数)
  • 免疫功能评价:主要通过免疫细胞亚型指标评估,流式细胞检测外周血淋巴细胞亚型,包括但不限于 CD19+B 细胞,CD3+T 细胞,CD4+/CD8+T 细胞的比例。(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 CD19-CAR-DNT 细胞和 CAR 拷贝数)
  • 客观缓解率(ORR)(自末次细胞输注后,研究者根据 Lugano 2014 疗效评估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
  • 疾病控制率(DCR)(自末次细胞输注后,研究者评估为 CR、PR 和病情稳定(SD))
  • 给药后缓解持续时间(DOR)(指肿瘤第一次评估 CR 或 PR 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疾病复发或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
  • 给药后无进展生存期(PFS)(指从细胞输注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肿瘤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
  • 总生存期(OS)(自进入临床研究日开始计算至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
  • 细胞给药后 3 个月时的 ORR(RJMty19 注射液输注后 3 个月时,由研究者根据 Lugano 2014 疗效评估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宋光荣

广东瑞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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