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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0960
CTR20220960已完成1 期

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评价 LP-168 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Ⅰ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26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7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根据 CTCAE5.0 标准评价的不良事件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价 LP-168 片单次或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考察 LP-168 片单次或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次要目的: 评价食物对 LP-168 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 评价 LP-168 的靶点占据效应。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价lp-168片单次或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考察lp-168片单次或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5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无严重消化系统(如炎性肠道疾病、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影响胃排空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肾脏、呼吸系统、代谢及内分泌、骨骼肌肉系统、血液系统疾病史和肿瘤病史
  • 受试者(包括伴侣)须同意自签署知情书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 个月内完全禁欲或采用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包括:绝育、宫内节育器或者屏障避孕法);若女性受试者正在使用激素类避孕药,需在首次给药前>14 天停药并至少采用上述一种避孕措施;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 18—55 周岁(含),男性或女性
  • 男性体重≥50.00 kg 或女性体重≥45.00kg,且身体质量指数(BMI)在 18.00—28.00 kg/ m2(含),BMI=体重(kg)/身高 2(m2)
  • 能够理解和遵守方案要求
  • 自愿参加该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等筛选期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增加受试者参与研究风险或影响研究科学性的
  • 心电图或心脏超声检查结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QTcF≥450ms(采用 Fridericia 公式进行校正,QTcF=QT/(RR/1000)1/3,RR=60/HR)或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临床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心脏超声检查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存在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异常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有一项检测显阳性;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检测阳性
  • 试验药物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任何系统性药物(包括任何疫苗、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品)
  • 试验药物给药前 24 小时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茶、酒精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试验药物给药前 28 天服用过或在研究期间需要服用已知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试验药物给药前 1 周内摄入过已知会改变肝酶活性的饮食及烟草,或有剧烈运动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情况
  • 育龄期女性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 有嗜烟史,或尼古丁筛查阳性者
  • 有嗜酒史,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 有药物滥用 / 吸毒史,或者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已知存在任何需要药物治疗的过敏反应史或患有变态反应性疾病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与献血或失血≥450ml 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与献血者
  •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预期参加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或住院治疗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 受试者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不能遵守研究中心饮食要求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根据 CTCAE5.0 标准评价的不良事件

时间窗: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观察结束

药代动力学 Tmax、Cmax、AUC0-t、t1/2、Vd/F、CL/F

时间窗: 根据检测得到的不同时间点对应的药物浓度,使用非房室模型法计算受试者服用 LP-168 后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

次要结局

  • 食物对 LP-168 药代动力学参数 Tmax、Cmax、AUC0-t 的影响(根据检测得到的不同时间点对应的药物浓度,使用非房室模型法计算受试者服用 LP-168 后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
  • LP-168 的靶点占据效应(给药前 1h 内,给药后 2h,8h,24h,48h)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沈玥

广州麓鹏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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