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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30370
CTR20230370终止1 期

评价 SIM0237 在晚期实体瘤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抗肿瘤活性的首次人体、开放性、多中心 I 期研究

未提供9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0 人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120
试验地点
9
主要终点
剂量递增: DLT 的发生率和性质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剂量递增:评估 SIM0237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如有)和 / 或推荐剂量(RD) 剂量扩展:评价 SIM0237 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进一步评估 SIM0237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剂量扩展) 评价 SIM0237 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免疫原性 进一步评估 SIM0237 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评价程序性死亡配体 1(PD-L1)表达水平与 SIM0237 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进行任何不视为标准治疗的程序之前,必须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 受试者符合其将入组的研究部分的以下相应要求:
  • a.受试者的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必须为不适合局部治疗的任何类型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实体瘤;
  • b.受试者必须不再从标准治疗中临床获益或不适合标准治疗。
  • 在研究的第 2 部分中,受试者必须被诊断为不适合局部治疗的特定类型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实体瘤;
  • NSCLC 组: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NSCLC。
  • 对于无驱动基因突变的受试者:接受包含基于抗 PD-1/PD-L1 的治疗和含铂化疗(同时给药或不同线数治疗)方案后疾病进展的受试者。
  • 对于携带驱动基因突变的受试者:受试者必须已接受至少一种已确立的标准靶向治疗、抗 PD-1/PD-L1 抗体治疗和含铂化疗后失败,或研究者出于医学原因认为不适合接受特定形式的标准治疗。
  • HCC 组: 组织学、细胞学确诊的 HCC 或基于 AASLD 指南的 HCC 临床诊断。 接受包含基于 PD-1/PD-L1 和基于抗血管生成药物的治疗,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受试者。
  • BTC 组: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 BTC,包括肝内胆管癌(IHCC)、肝外胆管癌(EHCC)和胆囊癌(GBC)。接受包含吉西他滨联合铂类化疗方案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受试者。
  • 其他实体瘤组: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实体瘤(NSCLC、HCC 和 BTC 除外)。标准治疗失败或不适合标准治疗的受试者
  • 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 受试者必须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 × 109/L,
  • b.血小板≥100 × 109/L,
  • c.血红蛋白≥90 g/L。
  • a.ALT 和 AST≤2.5×正常值上限(ULN),若肝转移或肝癌应 ALT 和 AST≤5.0×ULN,
  • b.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若肝转移或肝癌应 T-BIL≤2.0×ULN。
  • a.肌酐(Cr)清除率≥60.0 mL/min(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或测量)。
  • a.凝血: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PT 或 INR 必须在抗凝剂预期使用的治疗范围内)。
  • a.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72 小时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WOCBP 必须愿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80 天内使用 2 种适当的屏障避孕法或屏障避孕法加激素避孕方法预防妊娠或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免异性性行为。
  •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80 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以下时间范围内接受过既往治疗:
  • a.5 个半衰期内或 2 周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细胞毒治疗、抗癌靶向小分子(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激素药物;
  • b.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内或 4 周内(第 1 部分以较长者为准;第 2 部分以较短者为准)使用过单克隆抗体(mAb)或抗体偶联药物(ADC);
  • c.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癌中药制剂;
  • d.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放疗;
  • 受试者在 SIM0237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加或参加过试验用药物或使用试验用器械的研究。注:这不包括参加研究随访期;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但认为已治愈且研究者认为复发风险较低的局部癌症除外;
  • 受试者尚未从既往抗癌治疗导致的 AE 中恢复(即,恢复至 1 级或基线);
  • 近期(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有活动性憩室炎或症状性消化性溃疡病史的受试者;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症状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需要针对 CNS 定向局部治疗(如放疗或手术)或皮质类固醇治疗的 CNS 转移;
  • 受试者在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史;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史的受试者,如果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超过 1 年没有活动性肺结核的证据,则适合入组;
  •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 既往引流后 28 天内出现需要引流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 活动性或慢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筛选时 HBsAg 阳性或 HBV-DNA 检测阳性的受试者应在研究期间根据当地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
  • 合并使用任何其他抗癌治疗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量(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药物必须在任何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 14 天停用;
  • 注:如果无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使用>10 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进行吸入性或局部类固醇或肾上腺替代治疗。允许短期(7 天)使用类固醇预防(例如,用于造影剂过敏)或非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造影剂过敏引起的迟发型超敏反应);
  • 已知或疑似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 有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来帮助恢复的非感染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或严重阻塞性肺病病史;
  • 对 mAb 有重度超敏反应史;
  • 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移植物抗宿主病病史;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任何活疫苗治疗;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任何活动性感染;
  • 已知会干扰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
  • 既往接受过 IL-15 激动剂治疗;
  • 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预期在计划的研究期间怀孕或生育。
  •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剂量递增: DLT 的发生率和性质

时间窗: 首次用药至第一个治疗周期结束

剂量递增: 安全性、耐受性;

时间窗: 首次给药至研究结束

剂量扩展: 研究者根据 RECIST1.1 版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治疗期间的肿瘤影像学评估将从第 3 周期第 1 天开始每 8 周进行一次

次要结局

  • 剂量扩展: SIM0237 的安全性、耐受性(首次给药至研究结束)
  • SIM0237 的药代动力学(PK)、抗 SIM0237 抗体(ADA)(按照方案采集点采集)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熊伟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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