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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0230
CTR20180230已完成不适用

布洛芬颗粒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72 人开始时间: 2018年2月2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72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主要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包括: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研究空腹或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布洛芬颗粒受试制剂(规格:500mg/净含 100mg 布洛芬,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BRUFEN®,规格:1g/净含 200mg 布洛芬,日本科研制药株式会社)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空腹与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 周岁)
  • 男性体重不低于 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 45kg。体重指数(BMI)= 体重(kg)/身高 2(m)2,在 19~26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研究医生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胸片检查及实验室检查,判断为健康的受试者
  • 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结果阴性,并且(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未来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3),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酗酒史(每周饮用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285mL,或高度白酒(酒精含量 50%以上)25mL,或葡萄酒 1 杯);筛选前 3 个月内嗜烟史(每天吸烟超过 5 支或等量的烟草)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布洛芬成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酒精呼气测试和 / 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有心、肝、肾、血液、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在服用研究用药物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大于 400mL),接受过输血,或 3 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在服用研究用药物前 2 周内服药过任何其他药物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病毒学(HIV、乙肝两对半、丙型肝炎抗体、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者
  • 在筛选前 28 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48 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或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西柚)成分的产品等
  •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 / 或有晕血、晕针史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主要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包括:Cmax,AUC0-t,AUC0-∞。

时间窗: 临床试验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通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凝血常规、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 导联心电图等指标评估布洛芬颗粒的安全性。(临床试验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董志奎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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