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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1173
CTR20181173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价杰诺单抗注射液治疗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B-NHL)患者 疗效及安全性的试验

未提供3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3 人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9日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53
试验地点
36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 GB226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 B 细胞淋巴瘤的总体缓解率(ORR)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 18 岁,性别不限
  • 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原发纵膈大 B 细胞淋巴瘤(PMBCL): 1)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术后复发,或者 ASCT 术后 60 天内未达到完全缓解(CR)或者部分缓解(PR)。如果 ASCT 术后复发或难治患者接受其它干预措施,必须是最后一次全身系统治疗后复发或者难治;或者: 2) 不适合于 ASCT 术的患者必须是二线或者以上系统性化疗无效或者复发。局部放疗不认为是单独的一线治疗; 3) 需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或者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
  • 同意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组织样本
  • 在研究入组前 28 天内进行的计算机断层扫描,应显示在 2 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可明确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cm,结外病灶最长径>1.0cm(依据 2014 lugano 标准);
  • 入组前,系统化疗、靶向治疗完成至少 2 周,全身或局部姑息性放疗完成至少 4 周
  • 入组前,全身应用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强的松> 10 mg/天或等效剂量)已经停药至少 2 周;
  • 入组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已完成至少 4 周或不适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
  • 入组前,需要全身麻醉的大手术必须已经完成至少 4 周,而且患者已经恢复;需要局部麻醉 / 硬膜外麻醉的手术必须已经完成至少 2 周,而且患者已经恢复;只需局部麻醉的皮肤活检已经完成至少 1 小时;
  • 入组前,既往抗肿瘤生物治疗(以控制肿瘤为目的的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生长因子)完成至少 4 周;
  • 血常规要求血红蛋白 ≥ 80 g/L,中性粒细胞 ≥ 1.0 ×109/L,血小板 ≥ 80×109/L(检测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使用生物刺激因子);
  • 血清肌酐≤ 1.5 倍 ULN 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 ≥ 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总胆红素小于 1.5 倍 ULN [除非证实患有 Gilbert 综合征],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3 倍 ULN ( 肝转移患者容许 AST 和 / 或 ALT≤5×ULN);
  • 甲状腺功能指标: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3/FT4)在正常范围;
  • 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在入组前恢复至 1 级及以下(脱发除外)
  • 给药前 72 小时内确认的未怀孕女性;生育期男性或女性均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采取医学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 患者可以按期随访,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试验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 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癌除外)的患者,不得参加试验,除非他 / 她在入组前完全缓解至少 2 年,并且预估在整个试验期间不需要再接受其他治疗;
  • 明确的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CNS)浸润,包括脑实质、脑膜侵犯或脊髓压迫等;
  • 有活动性、已知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 型糖尿病、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已控制的乳糜泻、或者如无外界刺激因素则预期不会复发的疾病;
  • 以前用过抗 PD-1 抗体、抗 PD-L1 抗体、抗 PD-L2 抗体或抗 CTLA-4 抗体治疗(或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 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90 mmHg)或肺动脉高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或做过搭桥、支架手术;满足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 3-4 级的慢性心力衰竭病史;有临床意义的瓣膜病;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给药前 6 个月内脑血管意外(CVA) 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等;
  • 合并其他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活动性出血等;
  •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现患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者;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及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丙肝抗体(HCV-Ab) 阳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 DNA 拷贝数>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
  • 需要用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合并症,或需要按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剂量(强的松>10mg/日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全身治疗的合并症;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剂量>10mg/天强的松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
  • 开始用试验药物之前的 30 天或之前其他试验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长者为准)内使用过其他试验药物;或 30 天内使用过试验性器械;
  • 给药前 4 周、治疗期间或最后一次给药 5 个月内预期会给与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 不能控制的或有明显症状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 经询问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 现在或既往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或特发性肺炎;
  • 哺乳期妇女且不愿意停止哺乳;
  •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 PD-1 单抗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严重过敏体质;
  • 患者交流、理解和合作不够,或依从性较差,不能保证按方案要求进行者;
  •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访视,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者研究者 / 受试者决定退出试验

次要结局

  • 1 缓解持续时间;2 总生存期;3 无进展生存期;4 安全性。(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访视,观察缓解持续时间和无进展生存期;每 3 个月(±14 天)1 次,通过电话问询方式进行生存随访;每 4 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估访视。)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程慧暘

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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