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呋格列泛片 2 型糖尿病患者多次给药的人体耐受性及药代 / 药效动力学研究的 I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1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48
- 试验地点
- 2
- 主要终点
- 安全性、耐受性:各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程度,包括受试者主诉、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心肌酶谱(CK 和 CK-MB)、生命体征(心率、呼吸、血压、体温)、12 导联心电图、腹部 B 超等检查。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呋格列泛片多次口服给药对 2 型糖尿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 / 药效动力学相关性(PK/PD),确定 2 型糖尿病患者口服给药的安全剂量范围,为 II 期临床研究提供依据。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根据 1999 年 WHO 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详见附件),病程≥3 个月,且有有据可查的病史记录和支持文件;
- •经饮食控制和运动后 HbA1c 7.0%-10.5%,或者经口服降糖药单药治疗后 HbA1c 6.5%-9.5%,且空腹血糖<13.9 mmol/L;(HbA1c 的入排确认以当地医院的检测结果为准)
- •同意本研究期间(包括入组前的洗脱期)不用任何除研究药物的其他降糖药;
- •筛选时血清 C 肽浓度至少为 0.8ng/mL;
- •知情同意书签署当日年龄≥18 周岁且≤65 周岁,男女不限;
- •体重指数(BMI):18-40 kg/m2,包括两端值,体重至少为 50kg;
- •无药物过敏史及过敏家族史,非过敏体质;
- •无未良好控制的糖尿病并发症(肝、肾、视网膜、神经、血管病变);
- •愿意在试验期间采用非激素性方式避孕的男性和女性患者;
- •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前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1)筛选前 1 年内作为受试者参加过 ≥ 3 次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 3 个月内参加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2)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接受短期胰岛素治疗,如住院期间少数几天,且不再需要胰岛素治疗的受试者可参与研究);(3)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定义为使用违禁药物)或酒精滥用史(定义为每日规律饮用酒精不超过以下标准量为:啤酒 570ml,清淡啤酒 750ml,红酒 200ml 或白酒 60ml,各约含酒精 20g);(4)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方案允许外的其它任何有降糖作用的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或减肥药物;筛选前 1 周内使用过方案允许外的处方药、非处方药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等);(5)筛选前 1 个月内受试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的外科手术(注:如下受试者可参与研究: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小手术并且完全康复,或者计划进行小手术,小手术定义为涉及到局部麻醉的外科操作);(6)给药前 2 天或试验期间不禁烟酒,饮用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因素者;(7)经研究者判断,筛选前使用过任何一种可能对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药物,或使用过任何已知对主要器官有常见毒性反应的药物或中草药;
-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1)有任何原因的活动性肝炎;(2)1 型糖尿病、单基因突变糖尿病、胰腺损伤所致的糖尿病或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3)有其它未良好控制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甲亢、甲减、皮质醇增多症、多发性内分泌瘤);(4)有高血压病史,且应用稳定剂量的(至少 4 周)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DBP)>100 mmHg;(5)有重度低血糖发作病史(如低血糖引起嗜睡、意识障碍、胡言乱语、甚至昏迷者),或严重的无意识性低血糖病史;(6)有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 6 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或曾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方式(如胃肠道手术);(7)筛选前 5 年内发生过已进行治疗或未进行治疗的任何器官系统恶性肿瘤(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无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证据;(8)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为 III 和 IV)、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频发性期前收缩)、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9)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酮症酸中毒、有临床意义的酮症、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需紧急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10)筛选前 1 个月内发生过可能影响血糖控制的严重外伤或严重感染;
- •筛选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符合者均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1)谷丙转氨酶>1.5×UNL 和 / 或谷草转氨酶>1.5×UNL 和 / 或总胆红素>1.5×UNL;(2)血肌酐,男性>1.5 mg/dL(132.6 μmol/L)或女性>1.4 mg/dL(123.8 μmol/L);(3)尿白蛋白 / 肌酐比>300mg/g(33.9mg/mmol);(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 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5)研究者认为可能对本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解释产生干扰的任何具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值;
- •具有临床意义的 12 导联心电图(ECGs)异常,如未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情况下出现的 II 度或 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右束支传导阻滞除外)、长 QT 综合征或 QTc>500 ms;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血量或失血血量≥400 mL,或接受过输血;
- •妊娠期女性、哺乳期女性;
- •入组前 4 周服用过任何 CYP3A4 酶诱导或抑制剂成分的药品或食物(例如葡萄柚等);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具有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的疗效或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因素存在。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耐受性:各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程度,包括受试者主诉、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心肌酶谱(CK 和 CK-MB)、生命体征(心率、呼吸、血压、体温)、12 导联心电图、腹部 B 超等检查。
时间窗: 住院观察期间
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血浆中的呋格列泛及其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时间窗: 第 1 天给药后 24h 内;第 7、14、21、28、29 天给药前;第 30 天给药后 192h 内。
药效动力学(PD):第 7、14、21、28 天血糖、胰岛素、C 肽相对基线变化;第 29 天 OGTT、第 30 天血糖 / 胰岛素/C 肽的 AUC24h 相对基线变化;第 30 天 HbA1c 相对基线变化。
时间窗: 第 7、14、21、28、29 天给药前;第 30 天给药后 24h 内。
安全性、耐受性:各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程度,包括受试者主诉、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心肌酶谱(CK 和 CK-MB)、生命体征(心率、呼吸、血压、体温)、12 导联心电图、腹部 B 超等检查。
时间窗: 住院观察期间
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血浆中的呋格列泛及其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时间窗: 第 1 天给药后 24h 内;第 7、14、21、28、29 天给药前;第 30 天给药后 192h 内。
药效动力学(PD):第 7、14、21、28 天血糖、胰岛素、C 肽相对基线变化;第 29 天 OGTT、第 30 天血糖 / 胰岛素/C 肽的 AUC24h 相对基线变化;第 30 天 HbA1c 相对基线变化。
时间窗: 第 7、14、21、28、29 天给药前;第 30 天给药后 24h 内。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申华琼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