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70887已完成3 期
比较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来得时治疗 2 型糖尿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非劣效性临床研究
未提供3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4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9月11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入组人数
- 540
- 试验地点
- 34
- 主要终点
- 治疗 24 周结束时 HbA1c 相对于基线的变化(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价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来得时®(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治疗 2 型糖尿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比较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来得时®(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治疗 2 型糖尿病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价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与来得时®(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治疗2型糖尿病的有效性。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 •2 型糖尿病(临床诊断),病程≥6 个月;
- •使用 1~3 种口服降糖药,剂量稳定至少 8 周,仍控制不佳的 2 型糖尿病患者:如果是 1 种口服降糖药,对使用剂量做如下规定:a)二甲双胍:≥1.0g/d;b)其他药物:每日用量须达到中等剂量及以上(中等剂量参考说明书中最大耐受量的一半);如果是 2~3 种口服降糖药联用,任何剂量均可。
- •7.5mmol/L(135mg/dl)≤空腹静脉血糖(FPG)≤13.3mmol/L(240mg/dl);
- •7.0%≤糖化血红蛋白(HbA1c)≤10.0%;
- •体重指数(BMI)<40.0kg/m2;
- •愿意并且能够遵守试验方案,包括按试验方案要求进行 SMBG;
- •愿意遵从研究者的指导。
排除标准
- •筛选前口服降糖药治疗<6 个月;
- •筛选前 8 周内接受过胰岛素治疗;
- •筛选前 8 周内接受过注射用降糖药物或传统中医药降糖药物治疗;
-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用药品(甘精胰岛素)、其它胰岛素类药物或制剂中的成分过敏;
-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预期显著干扰糖代谢的合并用药,如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局部及吸入用药除外),或筛选时减肥治疗;
- •反复发作的重度低血糖(筛选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 1 次以上的重度低血糖事件),或 6 个月内发生过酮症或酮症酸中毒;
- •研究者判断不稳定或进展性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可能在研究期间进行眼科治疗(如激光、手术或注射药物治疗);
- •肝功能损害: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总胆红素(TBIL)≥2.5 倍正常值上限;
- •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Cr)男性≥125μmol/L(≥1.4mg/dl),女性≥110μmol/L(≥1.3mg/dl);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ml/(min·1.73m2);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脑血管疾病,定义为:中风、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 NYHA 分级 3 级或 4 级、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血管成行术;
- •收缩压≥18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 •患有血红蛋白病或溶血性贫血病史;或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输血,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过血;
- •患癌症或癌症病史<5 年;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患有严重或不稳定的全身性疾病或智障、精神系统疾病;
- •孕妇、哺乳期女性,或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 •研究期间可能需要使用研究方案中规定的禁用药物;
- •已知或怀疑有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 •预期在试验期间生活不规律,如夜班工作;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依从性差,无法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 24 周结束时 HbA1c 相对于基线的变化(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
时间窗: 治疗 24 周结束时
次要结局
- 治疗 24 周结束时空腹静脉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 治疗 24 周结束时餐后血糖相对基线的变化; HbA1c<7.0%的达标率; HbA1c≤6.5%的达标率。(治疗 24 周结束时)
研究者
张健翔
重庆富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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