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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200062112
ChiCTR2200062112尚未招募1 期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食物对 LOU064(remibrutinib)薄膜衣片(FCT)稳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随机、开放性、两队列、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组研究

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7月26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从 0 时至 12 时的血浆(或者血清或血液)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评估食物对 remibrutinib FCT 多次口服给药后稳态药代动力学(PK)的影响,并描述其 PK 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队列研究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5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入选本研究的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 1.在受试者参加研究之前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 2.筛选时年龄范围为 18 - 55 岁(含)且无生育能力的健康女性和 / 或男性受试者
  • 3.筛选和基线访视时,根据既往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ECG 和实验室检查确定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良好。
  • 4.在筛选和基线时,将评估坐位生命体征(收缩压和舒张压 [BP] 以及脉率)。坐位生命体征应在以下范围内:
  • 额温:35.0 - 37.5°C;
  • 收缩压(SBP):90 - 139 mmHg;
  • 舒张压(DBP):50 - 89 mmHg;
  • 脉率:50 - 100 bpm。
  • 如果生命体征测量指标超出了范围,研究者可以额外测量两次,因此共计最多进行三次连续评估,在每次重复评估之前,受试者需静坐约 5 min。至少最后一次测量结果在上述范围内的受试者才可入组研究。
  • 5.筛选时,体重 ≥ 50 kg、BMI 在 18 - 29.9 kg/m2 范围内的受试者才可入组本研究。BMI = 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 6.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理解并遵守研究要求。

排除标准

  • 符合以下任一项标准的受试者不应进入本试验。
  • 1.在入组前 5 个半衰期内或 30 天(以较长者为准)或当地法规要求的更长时间内使用其他试验药物。
  • 2.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有临床意义的 ECG 异常史(例如长 QT 综合征、心律失常或心动过速),或存在下述任何 ECG 异常:
  • PR >220 msec;
  • QRS 复合波 > 120 msec;
  • 经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 QT(QTcf)> 450 msec(男性)或 > 460 msec(女性);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任何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形态学变化,但早期复极化、非特异性 S-T 改变或 T 波改变除外。
  • 3.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或兄弟姐妹)。
  • 4.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其他风险因素史(例如心脏衰竭、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和 / 或已知当前或既往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 5.受试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学、肾脏、内分泌、肺、心血管或肝脏疾病史(有医学记录)。
  • 6.筛选前 5 年内经治疗或未治疗的任何器官系统恶性肿瘤史(不包括研究者判断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无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证据。
  • 7.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妊娠定义为女性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的状态,通过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实验室检查阳性结果证实
  • 8.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定义为生理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如果女性自然(自发)闭经 12 个月并具有适当的临床特征(例如,年龄适当、有血管舒缩症状史),或初次给药前至少 6 周接受过双侧卵巢切除术(伴或不伴子宫切除术)、子宫全切术或输卵管结扎术,则认为该女性已绝经且无生育可能。在只接受卵巢切除术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激素水平随访评估确认了该女性的生殖状态,才能认为其没有生育能力。
  • 9.对 remibrutinib 和 / 或研究治疗中的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史。对其他 BTK 抑制剂有超敏反应史。Remibrutinib 的辅料包括:微晶纤维素、碳酸氢钠和硬脂酸镁。
  • 10.修正版 01 中删除此排除标准。
  • 11.筛选或基线时任何标准凝血检查显示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T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2.当前或既往存在任何重大凝血紊乱(例如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或有重度出血事件(例如胃肠道或蛛网膜下出血或复发性自发性出血)史。
  • 13.为吸烟者(在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至完成 EOS 评价(末次给药后至少 7 天)之间使用烟草制品)。吸烟者定义为在筛选或基线时报告使用烟草和 / 或尿液可替宁 ≥ 500 ng/mL 的任何受试者。
  • 14.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任何处方药和 / 或中草药补充剂、非处方药(包括乙酰水杨酸(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和 / 或膳食补充剂(包括维生素)。必要时(即偶尔和限制性使用情况下)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但需记录在病例报告表(CRF)的“合并用药”/“重要的非药物治疗”页中。
  • 15.首次给药前 8 周内或在当地法规要求的更长时间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 或更多。
  • 16.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有未完全缓解的重大疾病或感染。
  • 17.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
  • 18.近期(筛选前 3 年内)出现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和 / 或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复发史(例如昏厥、心悸等反复发作)。
  • 19.有多重过敏和复发性过敏史(花粉热除外),包括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过敏。
  • 20.任何可能显著改变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或可能危害受试者参与研究的手术或医学状况。研究者应根据受试者的病史和 / 或任何下列临床或实验室证据判定其是否有此类疾病:
  • 筛选前 12 个月内发生过炎症性肠病、消化性溃疡、胃肠道疾病(包括直肠出血);
  • 筛选前 8 周内进行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
  • 既往进行过重大胃肠道手术,例如胃切除术、肠胃吻合术或肠切除术;
  • 肝脏疾病或肝损伤,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定义如下)。筛选时将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转移酶(GGT)、碱性磷酸酶(ALP)和血清胆红素,
  • 在筛选时,任何单个参数值高于当地实验室正常值上限 50%的受试者不得入组研究。在筛选时,任何单个参数值当地实验室正常值和正常值上限 50%之间的受试者,由研究者根据临床意义进行判定;
  • 在筛选时,两个或两个以上参数值高于当地实验室正常值的受试者不得入组研究。
  • 既往或当前存在肾功能受损,表现为筛选时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肌酐或血尿素氮(BUN)和 / 或尿素值异常或有临床意义的尿液成分异常(例如白蛋白尿或血尿)或筛选时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的证据。
  • 21.既往进行过脾切除术,存在免疫缺陷疾病,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结果呈阳性。
  • 22.自首次给药前 2 周至完成 EOS 评估(末次给药后至少 7 天)期间,受试者不愿意在其常规饮食中避免食用西柚、西柚汁、杂交西柚、塞维利亚橙、柚子和杨桃。
  • 23.在 remibrutinib 治疗期间接种疫苗的效果可能较差。排除在基线前 8 周内开始接种活疫苗(包括鼻喷流感疫苗)的受试者。还排除了计划在研究期间至 remibrutinib 计划给药后 10 天内接种疫苗的受试者。
  • 24.研究治疗前 2 周接种最后一剂 COVID 19 疫苗或单剂疫苗(如为单剂次疫苗)或计划在出院后 7 天内接种 COVID 19 疫苗。
  • 25.筛选前 48 小时内的 COVID-19 检测呈阳性。
  • 26.筛选或基线时,血红蛋白水平低于 130 g/L(男性)或 115 g/L(女性),中性粒细胞 < 1.5x109/L,或血小板低于正常范围数值。
  • 27.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HCV)抗体(Ab)结果呈阳性。
  • 28.在首次给药前 2 天至完成 EOS 评估(末次给药后 ≥7 天)期间摄入酒精。筛选和基线访视期间进行的实验室检查显示受试者存在滥用酒精或饮酒的证据。首次给药前 12 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任何药物或酒精成瘾史。# 定义为“在过去 30 天内,在 ≥ 5 天中的每一天,一次饮用 ≥5 个单位的酒精”。
  • 2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当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代谢紊乱:高脂血症、高血糖症、高尿酸血症。
  • 30.在筛选或基线时,白细胞(WBC)计数低于当地实验室规定的正常值下限,且研究者认为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
  • 31.受试者为临床研究组织(CRO)、申办方或任何本研究期间提供外包服务的公司 / 机构或直接附属机构的员工。
  • 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的站立位生命体征(相对于坐位)显示其具有与体位性低血压的临床表现(即无任何其他原因),则应将其排除。
  • 针对(比较站立 1 - 2 分钟后站立位与坐位结果)SBP 降低 > 20 mmHg 或 DBP 降低 > 10 mmHg 且脉率增加 > 30 bpm 以及绝对脉率 > 120 bpm 的受试者,研究者应慎重考虑让其入组。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队列 A 序列 1

第 1 至 4 天为第 1 治疗周期,第 5 至 6 天为第 2 治疗周期。第 1 至 3 天和第 5 天为导入给药期。第 4 天和第 6 天为 PK 分析日。除最后的 PK 分析日(第 6 天)外,将在研究期间对研究药物进行每日两次(b.i.d)给药,以便在靶点(BTK)饱和的条件下进行 PK 分析。在第 6 天,将对研究药物进行单次 (q.d.)给药,仅在当日晨间给药。 将根据第 4 天早晨在禁食下给药和第 6 天在进食下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评估食物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队列 A 序列 2

第 1 至 4 天为第 1 治疗周期,第 5 至 6 天为第 2 治疗周期。第 1 至 3 天和第 5 天为导入给药期。第 4 天和第 6 天为 PK 分析日。除最后的 PK 分析日(第 6 天)外,将在研究期间对研究药物进行每日两次(b.i.d)给药,以便在靶点(BTK)饱和的条件下进行 PK 分析。在第 6 天,将对研究药物进行单次 (q.d.)给药,仅在当日晨间给药。 将根据第 4 天早晨在进食下给药和第 6 天在禁食下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评估食物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队列 B 序列 1

第 1 至 4 天为第 1 治疗周期,第 5 至 6 天为第 2 治疗周期。第 1 至 3 天和第 5 天为导入给药期。第 4 天和第 6 天为 PK 分析日。除最后的 PK 分析日(第 6 天)外,将在研究期间对研究药物进行每日两次(b.i.d)给药,以便在靶点(BTK)饱和的条件下进行 PK 分析。在第 6 天,将对研究药物进行单次 (q.d.)给药,仅在当日晨间给药。 将根据第 4 天早晨在禁食下给药和第 6 天在进食下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评估食物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队列 B 序列 2

天为第 2 治疗周期。第 1 至 3 天和第 5 天为导入给药期。第 4 天和第 6 天为 PK 分析日。除最后的 PK 分析日(第 6 天)外,将在研究期间对研究药物进行每日两次(b.i.d)给药,以便在靶点(BTK)饱和的条件下进行 PK 分析。在第 6 天,将对研究药物进行单次 (q.d.)给药,仅在当日晨间给药。 将根据第 4 天早晨在进食下给药和第 6 天在禁食下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评估食物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从 0 时至 12 时的血浆(或者血清或血液)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给药后达峰时间

从 0 时至 4 时的血浆(或者血清或血液)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

血管外给药后血浆(或者血清或血液)表观系统(或全身)清除率

给药后观察到的最大血浆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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