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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80869
CTR20180869已完成不适用

中国健康志愿者空腹和餐后用药,两周期、随机开放、自身交叉的头孢克肟胶囊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6月1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Cmax、AUC0-t、AUC0-∞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以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克肟胶囊(100mg)为受试制剂,原研厂家日本长生堂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头孢克肟胶囊(100mg)(商品名: Cefspan®)为参比制剂,评价二者是否为生物等效制剂,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交叉设计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充分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本试验,能按试验要求遵守研究规定,并按照 GCP 有关规定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性别:年龄≥18 周岁的志愿者,男女兼有。
  • 体重指标: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19.0 kg / m2 和≤26.0kg / 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 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血压、心率、体温)、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 导联心电图、胸部正位 X 线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证明健康者。

排除标准

  •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史或变态反应。
  • 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有胃肠道、肝、肾、呼吸、心血管、代谢、免疫学或激素失调等疾病,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或精神疾病或神经系统疾病,有增加的安全风险。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 研究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有可能改变口服药物吸收和 / 或排泄的胃或肠手术或切除术史(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和 / 或胆囊切除术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进行手术。
  • 研究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筛查前 6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黄嘌呤 / 咖啡因 / 葡萄柚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酒精滥用,或筛查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85ml 啤酒或 25ml 烈酒或 100ml 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既往嗜烟,或筛查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5 支。
  • 研究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24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曾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 筛查前 3 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接种疫苗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本研究评估结果药物滥用史,或者尿液毒品试剂盒检测阳性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有显著不正常 / 特殊的饮食(如节食、低钠饮食)者,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小时内吸烟或饮酒、茶、咖啡或使用含黄嘌呤 / 咖啡因 / 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或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且试验期间不能 / 不愿遵守研究要求者。
  • 为哺乳期女性,或研究首次给药前妊娠试验呈阳性者,或育龄期受试者不能 / 没有按照研究者的指导在研究期间至研究结束后 1 个月内采取研究者认可的避孕措施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前到给药后 24 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t1/2、λz(给药前到给药后 24 小时)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值(整个试验过程中)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毛勇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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