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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32911
ChiCTR2600132911尚未招募3 期

7MW3711 对比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开放、对照、多中心 III 期临床研究”的临床试验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8 人开始时间: 2026年7月1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60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总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比较 7MW3711 和多西他赛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 次要目的:

  1. 比较 7MW3711 和多西他赛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 PFS)、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至缓解时间(Time to Response, TT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基于 RECIST v1.1 标准);
  2. 比较 7MW3711 和多西他赛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
  3. 评价 7MW3711 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4. 比较 7MW3711 和多西他赛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 QOL); 探索性目的:
  5. 评价 7MW3711 在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血药浓度分布情况;
  6. 评价肿瘤组织中 B7-H3 表达水平与 7MW3711 疗效之间的关系。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开放标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所有试验参与者或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18 岁-85 岁(包含界值),男女不限;
  • ECOG 评分 0~1 分;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排除混合小细胞癌或其他病理成分的混合病理类型;
  • 既往接受过一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需包括:
  • (1) 含铂双药化疗;
  • (2) 免疫治疗(包括但不限于靶向 PD-1、PD-L1、CTLA-4 的单克隆抗体或其双特异性抗体)。两者可为联合治疗或序贯治疗。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最低药物暴露要求需要>=6 周。对于新辅助或辅助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复发或进展,应将其视为一线治疗,亦可入组;
  • 最近一个方案治疗期间或者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出现影像学证实的疾病进展;
  • 须提供存档肿瘤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组织块或至少 5 张未染色切片)或进行新的肿瘤组织活检,对于无法提供肿瘤样本或样本不足的试验参与者需经过申办者医学同意后方可入组;
  • 预期生存期>=3 个月;
  • 根据 RECIST v1.1 标准,筛选期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有明确的放射治疗史者,可测量病灶需在放射野外或在放射治疗完成后已显示明确的进展;
  • 试验参与者的器官功能需满足以下标准,如果试验参与者近期接受过输血或生长因子治疗,必须在任何生长因子治疗后>=7 天或任何输血后>=14 天接受血液学检查:
  •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 (2)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 (3) 血红蛋白(Hb)>=90 g/L;
  • (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倍正常值上限(ULN);对于有肝转移的试验参与者,ALT 和 AST<=5 倍 ULN;
  • (5) 总胆红素<=1.5 倍 ULN(Gilbert 综合症试验参与者的总胆红素应<3 倍 ULN);
  • (6)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
  • (7) 肌酐清除率>=3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男性或女性试验参与者,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1) 无生育能力女性,特指曾做过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是已绝经;
  • (2) 育龄期女性,入组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在整个研究期间和用药结束 180 天内都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 (3) 哺乳期女性需同意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 6 个月内严格禁止哺乳;
  • (4) 男性试验参与者,已切除输精管或同意在研究治疗阶段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 180 天内使用避孕措施;
  • 能够理解并按计划进行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21 天内接受了放疗、化疗等抗肿瘤治疗;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7 天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传统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内接受 / 使用过其他未上市临床研究药物治疗或试验性医疗器械;试验参与者既往接受过抗体偶联药物治疗;试验参与者既往接受过多西他赛治疗;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14 天内使用过强效 CYP3A 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 已知存在的以下任何驱动基因突变:
  • (1)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包括 19 外显子缺失突变、21 外显子 L858R 突变、20 外显子 T790M 突变、20 外显子 S768I 突变、21 外显子 L861Q 突变、18 外显子 G719X 突变和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 (2) Kirsten 大鼠肉瘤病毒癌基因同源物(KRAS)基因 G12C 点突变;
  • (3) 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重排;
  • (4) c-ros 原癌基因 1(ROS1)重排;
  • (5) B-Raf 原癌基因(BRAF)V600E 突变;
  • (6) 神经营养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NTRK)融合;
  • (7) 间充质-上皮转化因子(MET)14 外显子跳跃突变;
  • (8) 重排转染因子(RET)重排;
  • (9) 原癌基因 ErbB-2(HER2)基因激活突变。不强制要求进行驱动基因检测;
  • 试验参与者持续存在与既往治疗(包括全身性治疗、放疗或手术)相关的临床显著毒性(NCI CTCAE 6.0 等级评分 2 级或以上,但脱发和仅需稳定剂量替代治疗的 2 级免疫治疗相关内分泌系统毒性除外);
  • 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局部治疗或者反复引流的体腔积液(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的试验参与者。符合以下情况的试验参与者可以入组:无需引流,且至少 2 次间隔至少 7 天的影像检查证实停止引流后积液无明显增多;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定义为需要全身麻醉和>24 小时住院治疗),研究者判断不影响参加试验的小手术(例如:拔牙、穿刺等)除外;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活疫苗;
  • 首次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曾出现过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 (1) 急性心肌梗塞;
  • (2) 不稳定型心绞痛;
  • (4) 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持续的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 (5) 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 或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 (6) QTcF>=470 ms(女性)或>=450 ms(男性)或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
  • (7) 基线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cardiography, ECHO)发现严重室壁运动障碍;
  • (8) 规范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试验参与者,其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 (9) 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选本研究的心律失常;
  • 存在需要激素治疗的肺部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疾病、肺纤维化、药物相关肺炎、放射性肺炎;首次研究用药前 1 年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肺功能严重受损,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研究用药前 3 个月内出现肺栓塞、重度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自身免疫性或炎症性疾病累及肺部(如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既往行一侧全肺切除;
  • 首次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患有胃肠道穿孔或瘘管病史,或患有活动性胃 / 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引起出血或穿孔的其他胃肠道疾病;
  • 活动性不受控制的出血或已知的出血倾向。如影像学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分界不清(包括主动脉、肺主动脉、左肺动脉、右肺动脉、上腔静脉、下腔静脉等),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首次研究用药前 3 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他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门静脉癌栓同时累及主干和双侧一级分支,或同时累及主干和肠系膜上静脉,或下腔静脉癌栓;
  •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感染:
  • (1) 乙型肝炎病毒(需同时满足 HBsAg 阳性,且 HBV-DNA>500 IU/mL);
  • (2) 丙型肝炎病毒(需同时满足 HCV-Ab 阳性,且 HCV-RNA 阳性);
  •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Ab 阳性);
  • (4) 活动性结核杆菌感染(根据病史判断);
  • (5) 或其它首次研究用药前 14 天内发生的需全身系统性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6) 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或存在微小、无症状、偶发、未经治疗的试验参与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前提是研究药物治疗前临床症状稳定至少 4 周,在研究首次给药前 4 周内经影像学检查确定未发生疾病进展,且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完全恢复,无证据表明发生了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并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 28 天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癌性脑膜炎和脊髓压迫,不论其临床状况是否稳定都应被排除;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3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已治愈的癌症除外,如经根治性治疗的基底皮肤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局限性低危前列腺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或已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等;
  • 首次研究用药前 6 个月内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垂体炎等。患有仅需稳定剂量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等可以入组;
  •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2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但不包括:局部使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等)糖皮质激素或接受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 10 mg/d 泼尼松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或糖皮质激素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如 CT、MRI 扫描预防用药);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有药物滥用史或患有精神疾病,或怀疑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或不耐受;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生存期

时间窗: 随机日期至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基于 RECIST v1.1 标准)(随机日期至首次观察到该指标之间的时间。)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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