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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24385
ChiCTR2600124385已完成2 期

BEBT-109 在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的 II 期临床试验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6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0 人开始时间: 2022年4月1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200
试验地点
26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我们拟通过本项临床试验,进一步评估 BEBT-109 治疗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受试者经过全面的了解,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至少为 18 岁,性别不限;
  • 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标准:经组织 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IIIB 或 IIIC 期,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 放疗)或转移性(IV 期)NSCLC;
  • 队列 1 经过至少一种系统化疗(定义为经过至少一种含铂化疗方案或其他 化疗方案)失败或对化疗不耐受,且未接受过第 3 代 EGFRTKI 治疗的 NSCLC 患者;队列 2 经过至少一种系统化疗(定义为经过至少一种含铂 化疗方案或其他化疗方案)失败或对化疗不耐受,且接受过第 3 代 EGFR TKI≤常规剂量(奥希替尼 80mg/次 / 天,或伏美替尼 80mg/次 / 天,或阿 美替尼 110mg/次 / 天等) 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 NSCLC 患者;
  • ECOG 评分为 0-2 分,且在过去的两周中体能无下降,预计生存期至少为 12 周;
  • 受试者至少有 1 个符合 RECIST1.1 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 实验室检查提示受试者具备充分的器官功能:包括:(1). 中性粒细胞绝对 值(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 /L;血红蛋白(HGB) ≥80g/L;(2).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AST 和 ALT≤2.5 倍 ULN(有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 倍 ULN,AST 和 ALT≤5 倍 ULN);(3). 肌酐≤1.5 倍 ULN,当肌酐>1.5 倍 ULN 时,需要检查肌酐 清除率进行确认,肌酐清除率需≥45 ml/min(实测值,或者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值);(4).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凝血酶 原时间(PT)≤1.5 倍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倍 ULN;
  • 如果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当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 等),不得母乳喂养,给药前血妊娠试验阴性;
  • 男性受试者愿意研究期间采取屏障避孕措施,即避孕套。10.书面检测报告证实发生 EGFR20 外显子插入突变;

排除标准

  • 1.在入组前 5 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已切除治愈的基底细胞癌、原 位膀胱癌或宫颈原位癌;
  • 既往接受过第三代 EGFR TKI(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的系统性抗肿瘤 治疗或既往接受过针对 EGFR20 外显子插入突变的药物(如 Poziotinib、 tarloxotinib、TAK788、JNJ-61186372、CLN-081 等);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细胞毒 类药物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其他生物治疗,丝裂霉素或亚硝胺为 6 周 内,小分子靶向药物距末次给药至少 2 周或至少间隔 5 个半衰期,以时间 长者为准);
  •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行重大手术(不包括血管通路建立操作);
  • 受试者目前正在使用或者 1 周内使用过已知为 CYP3A4 和 CYP2C8 强效 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
  • 研究治疗开始时,既往治疗仍有未愈毒性反应,并且《不良事件通用术语 标准(CTCAE)》级别超过 1 级,但是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 经系统毒性变可以放宽到 2 级;
  • 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或脑转移,但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 4 周内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者除外;
  • 伴有明显症状且不稳定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者;
  • 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需要治疗,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衰(NYHA 心功能分级 III-IV)、不稳 定心绞痛、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活动性出血性等疾病等;
  • 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者;
  • 有临床意义的以下活动性感染,包括乙肝(HBV)、丙肝(HCV)。活 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 DNA 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HBV DNA 拷贝数大于所在 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允许筛选前使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 待病毒拷贝降低到正常值上限以下方可入组,但在试验期间患者需持续接 受抗乙肝病毒治疗;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 RNA 高于检测上限;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 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在静息状态下,3 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 间期(QTc)>450 msec(第一次 ECG 提示 QTc>450 msec 才需要复测 2 次,取 3 次平均校 正值);
  • 各种严重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 ECG 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 左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Ⅱ度传导阻滞,PR 间期>250 msec;
  • 可能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 低钾血症(筛选期血生化提示低钾血症,在首次给药前经补钾治疗复查正 常者除外),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 QT 综合征或 不到 40 岁就不明原因猝死;
  • 有间质性肺病的既往病史,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 射性肺炎,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疾病、患者无法吞咽药品制剂或曾行大 范围肠切除术,且可能影响 BEBT-109 的充分吸收;
  • 受试者有对 BEBT-109 制剂辅料发生超敏反应的病史; 20) 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研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队列 1

口服,给药剂量为每次 120mg,每日两次,每 28 天(4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干预措施: 口服,给药剂量为每次 120mg,每日两次,每 28 天(4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队列 2

口服,给药剂量为每次 120mg,每日两次,每 28 天(4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干预措施: 口服,给药剂量为每次 120mg,每日两次,每 28 天(4 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ORR)

无进展生存期(PFS)

次要结局

  • 缓解持续时间(DOR)
  • 疾病控制率(DCR)
  • 起效时间(TTR)
  • 总生存期(OS)

研究者

研究点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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