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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11892
CTR20211892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周疗治疗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卵巢癌患者的随机、双盲、对照、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5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54 人开始时间: 2021年8月3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54
试验地点
51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PFS):从随机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依据 RECIST1.1 标准)或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以先发生者为准);本主要终点以独立评审委员会(IRC)的评估结果为支持审批的主要依据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确证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周疗对比紫杉醇周疗在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卵巢癌患者中的疗效。 次要目的:1.观察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周疗的安全性。2.探索 ATRX 基因突变或其他潜在生物标志物与疗效的关联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确证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周疗对比紫杉醇周疗在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卵巢癌患者中的疗效。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Female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 18~70 岁(含),女性。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恶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 入组的受试者为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的卵巢癌患者。
  • (1)疾病复发 / 进展需要满足以下两条中任意一条:a. 明确的影像学记录或临床疾病进展(例如新发腹水或胸腔积液的细胞学报告);b. CA125 持续升高(1 周后确认)且伴临床症状或体格检查提示疾病进展;
  • (2)自某个含铂方案被判定为铂难治 / 铂耐药,后续仅允许接受不超过 1 线系统治疗方案(注:1 个线数系统治疗是指因为疾病复发 / 进展而非由于毒性反应或其它原因需改变治疗方案)。
  • (3)铂难治定义:首次含铂方案治疗期间最佳疗效反应为疾病进展 / 复发或稳定,或首次含铂方案治疗结束后 4 周内疾病复发 / 进展;
  • (4)铂耐药复发定义:复发治疗过程中进展或至少 4 周期的含铂治疗方案治疗结束至疾病复发 / 进展时间<6 个月。
  • ECOG 评分:0 或 1 分。
  • 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影像学检查在首次用药前的 28 天内进行。靶病灶可以位于以前放疗或局部治疗过的区域,但需影像学检查证实该部位有疾病进展。
  • 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 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随机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生长因子及其他研究者认为属于纠正治疗的药物,铁剂除外);(2)生化检查:血清肌酐 Cr < 1.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 TBIL ≤ 1.5×ULN;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 2.5×ULN(肝脏转移病例:≤ 5×ULN);(3)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Aurora 激酶抑制剂。
  • 既往接受过紫杉醇周疗。
  • 已知对西奥罗尼胶囊、紫杉醇注射液药物成份或赋形剂过敏者。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中药除外)。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如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筛选时存在研究者判断为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试验性用药或器械。
  • 筛选期原治疗毒性尚未恢复,仍有符合 CTCAE5.0 标准的>1 级的毒性反应,除外脱发、或研究者评估为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值(血常规、生化检查、凝血功能或尿蛋白检测出现异常,如满足入选标准 7 或不符合排除标准 16 也可入组)。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经充分治疗且近 5 年内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且预估在研究期间无需其他治疗。
  •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 具有严重的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1)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50%;(2)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3)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470ms(基于 Fridericia 校正公式);(4)筛选期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5)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有同时使用≥3 种抗高血压药物成分的治疗记录。或在筛选期时收缩压≥140 mmHg 或舒张压≥90 mmHg(静息状态下,每次间隔约 5 分钟,连续测量 3 次,取平均值);(6)既往发生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7)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组的心血管疾病。
  • 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重要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梗塞等)、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浅静脉血栓经研究者判定后可以入组。
  • 首次用药前 2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出血(如消化道出血等),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苯丙香豆素,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等),或筛选期时研究者判断存在明确的高危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性不能排除胃肠道出血、间歇性咯血等)。
  • 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显示存在间质性肺病或肺纤维化或需要治疗的肺部炎症,或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有接受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治疗的肺炎病史,或既往接受 PD-1/PD-L1 抑制剂治疗后出现过免疫相关性肺炎。
  • 筛选期存在明显的胃肠道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小肠切除术后或全胃切除等);或既往有消化道穿孔和 / 或瘘管病史;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有消化性溃疡病史;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发生过肠梗阻。
  • 筛选期尿常规检查尿蛋白≥2+时,应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如定量尿蛋白≥ 1g/24 h 不能入组,如尿蛋白≥2+未进行定量检查不能入组;但尿蛋白≥2+,定量检查<1g/24 h 可以入组。
  • 筛选期有明显临床症状或需要穿刺或引流的胸水、腹水、心包积液,或首次用药前 1 个月内接受过治疗为目的的引流者。
  • 筛选检查 HIV 抗体阳性。
  •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丙肝抗体(HCV-Ab)阳性伴有病毒复制阳性。(注:优先定性检测,有需要时进行病毒复制的定量检测)。
  • 筛选期有需要全身治疗(口服、静脉输注)的活动性感染。
  • 有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如:伴随疾病、伴随治疗或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等可能干扰试验疗效和安全性结果的评估。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PFS):从随机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依据 RECIST1.1 标准)或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以先发生者为准);本主要终点以独立评审委员会(IRC)的评估结果为支持审批的主要依据

时间窗: 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总生存期(OS):从随机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

时间窗: 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无进展生存期(PFS):从随机开始至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依据 RECIST1.1 标准)或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以先发生者为准);本主要终点以独立评审委员会(IRC)的评估结果为支持审批的主要依据

时间窗: 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总生存期(OS):从随机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

时间窗: 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次要结局

  • 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客观缓解率(ORR):依据 RECIST1.1 标准,疗效反应达到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受试者之和占分析集总人数的比例。(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缓解持续时间(DOR):依据 RECIST1.1 标准,第一次出现缓解(CR 或 PR,以先出现者为准)到第一次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或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疾病控制率(DCR):依据 RECIST1.1 标准,疗效反应达到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至少在计划的首次疗效评估时达到 SD)的受试者占分析集总人数的比例。(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ATRX 基因突变和野生型两组患者中的 ORR、PFS 和 OS 等疗效指标情况。(试验结束)
  • 生活质量评分(QoL)(每 6 周进行一次)
  •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的频率及严重程度、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指标的变化。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 CTCAE 5.0 标准判断。(每 3 周进行一次)
  • 紫杉醇、西奥罗尼及 M345 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AUC、Cmax、Tmax 等。(紫杉醇给药前 0.5h 至给药结束后 45h 以及第 6、12、18 周西奥罗尼或安慰剂给药前 1h)
  • 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客观缓解率(ORR):依据 RECIST1.1 标准,疗效反应达到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受试者之和占分析集总人数的比例。(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缓解持续时间(DOR):依据 RECIST1.1 标准,第一次出现缓解(CR 或 PR,以先出现者为准)到第一次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或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长度。(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疾病控制率(DCR):依据 RECIST1.1 标准,疗效反应达到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至少在计划的首次疗效评估时达到 SD)的受试者占分析集总人数的比例。(每 6 周进行一次疗效评估)
  • ATRX 基因突变和野生型两组患者中的 ORR、PFS 和 OS 等疗效指标情况。(试验结束)
  • 生活质量评分(QoL)(每 6 周进行一次)
  •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的频率及严重程度、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指标的变化。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 CTCAE 5.0 标准判断。(每 3 周进行一次)
  • 紫杉醇、西奥罗尼及 M345 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AUC、Cmax、Tmax 等。(紫杉醇给药前 0.5h 至给药结束后 45h 以及第 6、12、18 周西奥罗尼或安慰剂给药前 1h)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王欣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尚未确定本品生产企业)

研究点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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