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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62926
CTR20262926尚未招募2 期

一项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患者中评价 AK139 注射液的有效性、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6年8月6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12
主要终点
第 16 周鼻息肉评分(NPS) 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估 AK139 注射液治疗双侧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 AK139 注射液用于 CRSwNP 患者的安全性;评价 AK139 注射液在 CRSwNP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药效动力学(PD)和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 至 75岁(—)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试验参与者必须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 ICF,遵守 ICF 和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签署 ICF 时,试验参与者满足 18 周岁≤年龄≤75 周岁,男女不限
  • 符合《中国慢性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4)》诊断标准的双侧 CRSwNP
  • 筛选前 2 年内接受过口服糖皮质激素(OCS)等 SCS 治疗但仍存在双侧 CRSwNP,和 / 或有 SCS 治疗的禁忌症或不耐受 SCS 治疗,和 / 或在筛选前的 6 个月之前接受过鼻息肉手术治疗
  • 筛选 / 导入前必须已经持续使用较稳定剂量的 INCS≥4 周
  • 筛选 / 导入前,同时持续存在下述症状≥4 周:a)鼻塞;b)其他任一症状如嗅觉减退 / 丧失或流涕
  • 在筛选 / 导入期和基线访视时,NPS 评分至少为 5 分(最高评分为 8 分),每侧鼻腔的评分至少为 2 分
  • 在筛选 / 导入期和基线访视时,试验参与者报告中度至重度鼻塞:
  • a)筛选 / 导入期(V1)访视 NCS 评分≥2 分;
  • b)基线访视(V2)周平均 NCS 评分≥2 分;
  • 导入期间,试验参与者的 MFNS 给药依从性≥80%;
  • 如为育龄妇女,则应处于非孕期及非哺乳期,且试验参与者以及他们的伴侣在试验期间自愿采取避孕措施,并避免捐精捐卵

排除标准

  •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鼻外科手术(包括鼻息肉切除术);或曾有过改变鼻部结构的手术而导致无法评估 NPS 评分
  • 严重的鼻中隔偏曲使至少一个鼻孔闭塞
  • 有症状或 CT 扫描提示变应性真菌性鼻窦炎
  • 鼻腔恶性肿瘤或良性肿瘤者
  • 患有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hurg-Strauss 综合征)、肉芽肿伴多发性血管炎(Wegener 肉芽肿)、央氏综合征、Kartagener 综合征或其他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囊性纤维化
  • 合并支气管哮喘的试验参与者在筛选 / 导入期或基线时肺功能检查 FEV1 占预计值百分比≤50%
  • 患有寄生虫病或其他反复慢性感染性疾病
  • 既往或目前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炎症性肠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或多肌炎、多发性硬化症或其它中枢性脱髓鞘疾病、原发干燥综合征、免疫缺陷综合征(如费尔蒂综合征)等
  • 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者,包括但不限于有侵袭性机会感染(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囊肿病、曲菌病)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慢性乙肝、丙肝、梅毒、HIV 感染者
  • 筛选时试验参与者病史、症状及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
  • 曾患有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或淋巴增殖性疾病的试验参与者
  • 既往参加过任何 AK139 的临床试验
  • 随机前 10 周或者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抗 IL-4Rα单克隆抗体、抗 TSLP 单克隆抗体、抗 IgE 单克隆抗体或其他生物制剂治疗
  • 随机前 8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
  • 随机前 4 周内开始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治疗(随机前已接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稳定剂量治疗并已持续至少 4 周者可以入组)
  • 随机前 3 个月内开始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脱敏治疗), 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开始该治疗
  •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中、短效 SCS(含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鼻窦炎的中药(含全身性和局部中药制剂),或筛选前 6 周内及接受过长效 SCS(如曲安奈德注射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上述药物治疗
  • 合并支气管哮喘的试验参与者在筛选前 4 周内开始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可接受筛选前使用稳定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至少 4 周且经评估剂量可维持不变;研究者评估试验参与者病情稳定)
  • 随机前 12 周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计划试验期间接种任何活疫苗
  • 实验室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 对试验用药品任何成分过敏,或对抗 IL-4Rα单克隆抗体类药物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研究有过敏风险的试验参与者
  • 研究者判断试验参与者存在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16 周鼻息肉评分(NPS) 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第 16 周

第 16 周平均鼻塞评分(NCS)较基线的变化

时间窗: 第 16 周

次要结局

  • 各评价访视点鼻部症状综合评分(TSS) 较基线的变化(试验期间)
  • 各评价访视点(除第 16 周外) NPS 较基线的变化;(试验期间)
  • 各评价访视点(除第 16 周外) 平均鼻塞评分(NCS) 较基线的变化(试验期间)
  • 各评价访视点鼻窦计算机断层扫描(CT) 评价 Lund-Mackay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试验期间)
  • 各访视点鼻腔鼻窦结局测试-22(SNOT-22)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试验期间)
  • 安全性指标: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临床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 12 导联心电图等(试验期间)
  • 药代动力学:给药后,个体患者在不同时间点的 AK139 血清药物浓度(试验期间)
  • 药效动力学指标:血清 TARC 和 Ig E 浓度(试验期间)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中和抗体(NAb)阳性的患者数量和百分比(试验期间)

研究者

研究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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