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乳头瘤病毒九价疫苗 I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发起方
- 试验地点
- 12
- 主要终点
- 妇科检查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主要目的: (1)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全程 3 剂接种于 18-45 岁健康女性 1 个月后预防 HPV-6/11/16/18/31/33/45/52/58 型感染导致 CIN2+宫颈病变的保护效力。 (2)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全程 3 剂接种于 18-45 岁健康女性 1 个月后预防 HPV-6/11/16/18/31/33/45/52/58 型持续感染 12 个月(PI12)的保护效力。 2.次要目的: (1)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3 剂接种于 9-17 岁、16-26 岁、18-45 岁健康女性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2)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至少 1 剂接种于 18-45 岁健康女性后预防 HPV-6/11/16/18/31/33/45/52/58 型感染 CIN1+宫颈病变的保护效力。 (3)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至少 1 剂接种于 18-45 岁健康女性后预防 HPV-6/11/16/18/31/33/45/52/58 型感染持续 6 个月(PI6)的保护效力。 (4)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至少 1 剂接种于 18-45 岁健康女性后预防 HPV-6/11/16/18/31/33/45/52/58 型感染导致外生殖器和阴道病变(包括:生殖器疣、VIN1+和 VaIN1+)的保护效力。 (5)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全程 3 剂接种于 9-17 岁健康女性 1 个月后血清抗体指标(中和抗体阳转率、GMT)相较于 18-45 岁受试者的非劣效性。 (6)评价重组人乳头瘤病毒 6/11/16/18/31/33/45/52/58 型九价疫苗(汉逊酵母)全程 3 剂接种于 16-26 岁健康女性 1 个月后血清抗体指标(中和抗体阳转率、GMT)相较于用阳性对照组的非劣效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9 至 45(—)
- 性别
- Female
入选标准
- •18-45 岁保护效力研究:
- •(1)有性生活史的健康女性;
- •(2)本人有能力了解临床试验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 •(3)非哺乳期且 7 个月内没有怀孕和生育计划,并同意在此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4)访视前两天(48 小时)能避免进行阴道性生活,无阴道冲洗、阴道用药等;
- •(5)有能力遵守方案要求(填写日记卡、联系卡和参加定期随访)。
- •9-17 岁年龄桥接研究:
- •(2)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受托人经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3)有能力遵守方案要求(填写日记卡、联系卡和参加定期随访)。
- •16-26 岁免疫原性桥接研究:
- •(2)16-17 岁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或受托人经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3)18-26 岁本人有能力了解临床试验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 •(4)非哺乳期且 7 个月内没有怀孕和生育计划,并同意在此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5)有能力遵守方案要求(填写日记卡、联系卡和参加定期随访)。
排除标准
- •1.首剂排除标准(如果筛选时符合*选项,可重新安排访视):
- •(1)>14 岁受试者腋下温度≥37.3℃,≤14 岁受试者腋下温度≥37.5℃*;
- •(2)有 HPV 疫苗接种史;
- •(3)1 个月内接受免疫增强或抑制剂治疗(持续口服或静脉滴注超过 14 天);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局部用药不得超过说明书中推荐的剂量或有任何全身性暴露体征,或计划在未来 7 个月内(全程接种后 1 个月前)接受此类治疗;
- •(4)28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14 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
- •(5)3 个月内接受任何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或计划在未来 7 个月内(全程接种后 1 个月前)接受此类制品;
- •(6)既往接种疫苗有严重的副反应史或对试验用疫苗的任何成分(铝盐佐剂、组氨酸、氯化钠、聚山梨酯及注射用水)的严重过敏史(如口腔咽喉肿胀、呼吸困难、低血压或休克、严重荨麻疹等);
- •(7)有癫痫、惊厥或抽搐史(不包括 2 岁以下因发热所致),或有精神病家族史;
- •(8)出现 / 存在免疫受损或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 感染、淋巴瘤、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 •(9)任何情况导致的无脾,脾脏功能缺陷;
- •(10)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
- •(11)接种前 3 天内出现各种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者使用了退热、镇痛和抗过敏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氯雷(12)有凝血功能异常史(如凝血因子缺乏,凝血性疾病);
- •(13)性病史(包括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等)或有明显湿疣者;
- •(14)妇科检查时肉眼发现的严重急性阴道炎、化脓性宫颈炎(可见大量脓性分泌物),或怀疑生殖器疣,根据临床症状和体征怀疑有外阴、阴道或宫颈癌前病变及癌可能;
- •(15)6 个月内已参加其他妇科相关临床试验,3 个月内已使用或计划研究期间使用非本研究疫苗的其他研究性或未注册的产品(药品或疫苗);
- •(16)检测由于心理情况不能遵从研究要求,过去或现在有精神病、双级情感性精神病,过去两年内未能很好控制,精神病需要服用药物,过去 5 年有自杀倾向的;
- •(17)研究者判断志愿者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原因。
- •2.18-45 岁保护效力研究:
- •(2)妊娠结束后尚未出现首次月经*;
- •(3)宫颈癌筛查 CIN2+、外阴或肛周赘生物、HPV 感染史;全子宫切除史、盆腔放射治疗病史或宫颈手术导致的宫颈功能异常等。
- •3.9-17 岁年龄桥接研究:尿妊娠试验阳性(适用于 14 岁及以上女性)。
- •4.16-26 岁免疫原性桥接研究:
- •(1)尿妊娠试验阳性;
- •(2)宫颈癌筛查 CIN2+、外阴或肛周赘生物、HPV 感染史;全子宫切除史、盆腔放射治疗病史或宫颈手术导致的宫颈功能异常等。
- •5.第二、三剂排除标准:
- •(1)尿妊娠试验阳性(适用于 14 岁及以上女性);
- •(2)在前一剂接种疫苗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或有因果关系的严重不良反应者;
- •(3)第一剂接种后新发现或新发生的不符合首剂入选标准或符合首剂排除标准者,由研究者判定是否继续参与研究;
- •(4)研究者认为其他的排除原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1 组
2 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妇科检查
高危型 HPV-DNA 分型检测
细胞学检测
免疫原性检测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